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劳动纠纷 > 正文

有没有什么软件可以免费咨询律师的?

劳动纠纷 2025-03-24 20:31

一、有没有什么软件可以免费咨询律师的?

专业的律师软件(律师365、好律师、丁丁律师等)一般都要手咨询费的。要想免费咨询,可以去知乎等论坛平台提问,一般都有专业的律师免费解答。

二、劳动纠纷 法律咨询律师请进

你可以先找医院施加压力,叫补齐以前的社保,,从你第一天上班开始就应该缴纳,或者协商医院把他们该缴纳的那部分社保金以现金形式补发给你,因为补交滞纳金很重。还有一个就是你没有签合同的问题,如果你不打算在这医院做了,也可以先向医院提出协商赔偿,如果医院不答应,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医院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然后还有你从上班到现在快8年了,那医院还要补偿你7个月的工资,如果医院以此借口开除你,那你还能得一个月的工资,那总共你可以要求医院补偿你19个月的工资。

三、劳动争议纠纷,请好心律师帮忙解答~

只要你能证明公司符合劳动合同法第87条: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

用工之日理解:

用人单位安排工作者学习单位规章 熟悉工作场地是否属于用工之日呢?

~~用工之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工作安排之日。

劳动关系有三个性质:1·组织性——招录 2·从属性——听从单位安排 3·有偿性——用人单位给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在公司至今工作八年=8*2=16个月平均工资的赔偿金。仅供参考,请找当地律师

四、劳动纠纷律师咨询

楼主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你的情况,单位从2012年9月7日起应每月支付你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严格的规定,根据你提问中的陈述,单位是无故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据此,单位应当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即向你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每周工作6天,周六是否算加班,关于这个问题,需要提醒你注意的是你首先需要弄清楚你所在工作岗位所实行的工时制度,不同的工时制度对于加班问题有不同的规定。

你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你工作的时限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7条是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未缴纳社会保险,可要求单位补缴,也可与单位就此问题进行其他的协商。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o^)/~

五、劳动法律咨询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六、关于工资纠纷律师事务所说给免费申请法律援助,真的是免费吗?在线等,真的很久,谢谢了

应该是会免律师的代理费,法院的诉讼费可能不免,不过你胜诉的话,诉讼费也不让你拿。如果你证据充足,胜率就大,毕竟空口无凭,得有证据。录音,工资卡,打卡记录,书证等证据。劳动纠纷挺普遍的,律师一般都知道要准备哪些证据。而且有的援助律师也不错,哪个行业都是看具体的某一个人,不能说都好,也不是都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