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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主要责任摔死赔偿案例?

交通事故 2024-10-23 19:19

一、上下班途中主要责任摔死赔偿案例?

2009年6月3日,张家港的丁先生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和肇事车所在公司共赔偿逾30万元。事后丁先生死亡被认定为工伤,法院判决丁某所在单位支付丧葬补助金、工亡赔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共计15万余元,并声明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并不存在冲突。

丁某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幸死亡。在获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后,家属还能不能按工伤保险规定获得工伤赔偿?2009年9月27日,张家港市法院审结了这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一审判决丁某所在单位支付丧葬补助金、工亡赔偿金共计157121元,并自2009年7月起每月支付丁某供养亲属抚恤金135.4元。该案的判决意味着,丁某家属依法获得了双重赔偿。这在江苏省法院审理的工伤纠纷案件中,确认受害人获得双重赔偿的情形并不多见。

二、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怎样赔偿?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需要先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所以可以提供有关材料到工伤保险处认定工伤,材料包括交警部门事故处理决定书,个人身份证,住院病历档案,医生诊断证明,单位证明,目击证人等,认定工伤后做工伤鉴定,然后到工伤保险处办理赔偿。

三、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报销流程?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报销的,治疗费可以去报合作医保,误工费去单位人事部申请补偿。

四、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全责?

在上下班途中自己全责发生事故是否可认定为工伤

不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本人非主要责任的才可以认定工伤。

下列情形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五、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 工伤认定的规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扩展资料:相关规定:1、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2、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3、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六、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怎样取得伤残鉴定?

审核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审核: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核实

工伤认定调查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中止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送达

工伤认定结论送达: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展开工伤认定的工作,最后作出决定,将工伤认定结果书送达到当事人手中的相关流程。虽然工伤保险条例当中规定的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但具体的凭证还是要等到社保局出具的工伤认定结论书以后,才有了最终的法律依据的

七、上下班途中顺道带同事出交通事故怎么办?

上下班途中顺道带同事出现交通事故,如果带同事属于司机驾车必经的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可以按照工伤来处理。

当然如果开车带同事不属于上下班儿必经的路线,发生交通事故,即使不够成工伤的话,也可以按照交通事故来处理,如果对方是负主要责任的话,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八、煤矿职工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煤矿不管,这样行吗?

根据劳动法,在职职工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属于工伤范围。煤矿有义务管理处理此事,不管属于违法的

九、家政服务员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

保姆与雇主之间的关系为典型的雇佣关系。上下班途中意外属于工伤,而工伤只发生在劳动关系中。雇佣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雇佣关系适用《民法通则》。民法通则中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合同约定为准。也就是说,保姆上下班发生意外,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雇主承担责任,那么雇主不承担责任。

如果保姆是某家政公司员工,那么保姆算工伤,由家政公司负责工伤赔偿。如果保姆是单干型的,那么只能自己承担了。

十、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单位工资奖金如何发放?

你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所以你的情况是首先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所以既然认定为工伤,你在医疗期一直是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的。目前没有哪部法律规定,享受人身损害赔偿的同时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具有双重主体身份——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职工和人身侵权的受害人。基于双重主体身份,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同时还有权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即有权获得双重赔偿。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