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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动纠纷 2024-05-25

一、劳务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协议与劳动合同可以说是劳动关系中两个重要的合同形式,但是它们之间确实存在一些区别。今天,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劳务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 定义和性质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定义和性质。

劳务协议:劳务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提供劳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通常是临时性的、周期性的或特定项目相关的合同。它是以提供劳务为目的,对劳务的内容、方式、工作期限等进行约定。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所订立的合同,它是用人单位提供正式的、长期的工作岗位,由劳动者提供劳动力的一种合同形式。劳动合同约定了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等。

2. 适用范围

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适用的范围也有所不同。

劳务协议:劳务协议通常适用于一些特定的临时项目或者周期性工作,比如短期招聘、特定技能人员的服务等。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适用于正式的、长期的雇佣关系,涉及到用人单位提供的常规工作岗位。

3. 签订形式

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在签订形式上也有所差异。

劳务协议:劳务协议并没有严格的形式要求,通常可以是口头约定、书面协议或者电子合同等形式。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则需要遵守一定的形式规定,通常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并进行双方的交换、存档。

4. 合同期限

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也是它们的一个显著区别。

劳务协议:劳务协议的合同期限可以是一天、一周、一个项目的工期等,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是长期的,可以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也可以是固定期限合同,但通常都是以年为单位规定合同期限。

5. 劳动报酬

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在劳动报酬上也有所区别。

劳务协议:劳务协议中的劳动者通常按照工作量或者项目完成情况来计酬,劳动报酬较为灵活。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按照固定的工资标准或者绩效工资来计酬,工资较为稳定。

6. 劳动保障

另外,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在劳动保障方面也有所不同。

劳务协议:劳务协议对于劳动者的权益保障相对较弱,通常不享受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相同的权益保障。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明确了劳动者的权益与保障,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工时限制、休假等方面。

7. 终止方式

最后,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在终止方式上也有所区别。

劳务协议:劳务协议通常在项目或者周期结束后终止,双方达成一致即可解除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需要提前通知、支付经济补偿或者依法解除才能终止合同关系。

综上所述,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在定义、性质、适用范围、签订形式、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劳动保障和终止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同。在实际操作中,雇主和劳动者应根据具体的工作需求和雇佣关系的性质选择适合的合同形式,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劳动合同与劳务协议赔偿有何区别?

劳动合同是你跟你所在的单位直接签署的劳动合同,没有第三方,出现任何的事情都是你和公司直接去面对解决。

而劳务协议赔偿是因为你受到伤害你跟你所在的生产单位,还有你所签署的劳务派遣公司所达成的协商。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三、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区别?

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具体的区别为: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

四、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是在雇佣劳动关系中常见的法律文件,它们对雇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定和约束。虽然这两者都和雇佣有关,但在一些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劳务协议

劳务协议是一种雇佣文件,用于规定雇主与劳务供应商之间的工作关系。在一些情况下,雇主需要借用特定技术或人力资源来满足公司的需求,而不想直接雇佣这些人。因此,他们与劳务供应商签订劳务协议,以确保合作关系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劳务协议中包含了双方的基本信息,比如雇主名称、劳务供应商名称、合作期限等。此外,劳务协议还规定了雇佣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包括薪资、工作职责、工时等。另外,劳务协议通常包含对雇佣双方责任和义务的详细描述,以确保合作关系的顺利进行。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雇佣方与雇员之间签订的文件,用于约定工作条件和权益。它更加常见,适用于直接雇佣关系中。劳动合同中包含了雇主和雇员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工作职位、薪资等。此外,劳动合同还约定了工作起止日期、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方面的条款。

劳动合同在规定雇佣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时更为详细。它通常包含了雇佣期限、试用期、终止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劳动合同还可以规定雇佣双方在工作期间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以确保工作秩序和团队合作的顺利进行。

劳务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的最明显区别在于签订方。劳务协议是雇主与劳务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协议,而劳动合同是雇主与直接雇员之间的雇佣协议。

其次,劳务协议更加注重对工作条件的规定和约定,包括工作职责、工时、薪资等方面的条款。而劳动合同则更加详细地约定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包括工作期限、试用期、终止合同的条件等。

此外,劳务协议通常适用于中介雇佣和短期合作的情况。当雇主需要外部劳动力来满足特定需求时,劳务供应商可以提供合适的人员和技能。而劳动合同适用于长期雇佣和稳定工作关系的情况,雇员直接为雇主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需谨慎处理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

不论是劳务协议还是劳动合同,在签订和执行过程中都需要双方谨慎对待。对于雇主来说,应该仔细审查和评估劳务供应商的信誉和经验,确保其提供的劳务符合要求,并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

同时,雇主应该在劳务协议中明确规定工作条款和相关责任,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与劳务供应商进行合作时,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和沟通渠道,及时解决问题和纠纷。

对于雇员来说,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阅读条款,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工作条件、薪资待遇等方面的内容,以免发生纠纷和误解。

值得一提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跨国合作或海外工作的情况下,雇主和雇员需了解当地的劳动法律法规,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结

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在雇佣劳动关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劳务协议适用于雇主与劳务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注重工作条件的约定。劳动合同适用于直接雇佣关系,详细约定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在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双方都需谨慎处理,保护自身的权益和合法权益。

此外,了解当地的劳动法律法规对于跨国合作和海外工作也至关重要。只有在法律框架的保护下,劳动关系才能稳定有序地进行,确保雇主和雇员的共同利益和和谐合作。

五、劳动合同跟劳务协议的区别

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是劳动关系中经常涉及到的法律文件,但很多人对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不是很清楚。本文将详细介绍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的定义、特点以及区别,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的基础,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 一方为劳动者,一方为用人单位。
  • 合同双方均有权利和义务。
  • 合同期限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 合同约定了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
  • 用人单位承担雇佣劳动者的风险和责任。

劳务协议

与劳动合同不同,劳务协议是一种提供劳务的合作关系,通常是独立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约定。劳务协议旨在明确劳务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用工单位对劳务方的支付等事项。

劳务协议具有以下特点:

  • 劳务方为独立劳动者,用工单位委托其提供劳务。
  • 协议约定了劳务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期限等。
  • 劳务方享有相对独立的工作权利。
  • 用工单位支付劳务费用,但不承担劳务方的工作风险。

劳动合同与劳务协议的区别

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在以下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1. 关系主体不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协议,而劳务协议是用工单位与独立劳动者之间的约定。
  2. 工作权利和义务不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行使指导、管理和监督权力,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负有忠诚、努力工作等义务;而劳务协议中,劳务方相对独立,享有自主决策的权利。
  3. 支付方式不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给劳动者,同时承担风险和责任;而劳务协议中,用工单位支付劳务费用给劳务方,不承担劳务方的工作风险。
  4. 用工单位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安全保障等承担责任;而劳务协议中,用工单位主要关注劳务方提供的劳务质量。
  5. 终止方式不同:劳动合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解除,需提前通知或支付经济补偿;而劳务协议通常按照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终止。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在性质、特点和权利义务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合同形式,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六、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释义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一般指的是雇佣合同。

合同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用工合同,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内部员工为目的的;

劳务合同是提供劳务一方为接受劳务一方提供服务的合同,以提供劳务方的劳动行为为合同标的的。

权利义务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是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法律责任;

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提供劳务一方无须成为用工单位的成员。

救济途径不同

劳动争议需要仲裁前置程序,争议一方应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争议双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须“仲裁前置”。

劳动支配权和劳动风险责任承担不同

劳务合同中劳务支配权在提供劳务者,劳动风险责任亦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

劳动合同中劳动支配权在用人单位,劳动风险由社会、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承担。

报酬性质和支付方式不同

劳务报酬根据劳务市场价格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国家无强制性规定,支付方式一般为一次性或分批支付;

劳动报酬根据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须遵守国家最低工资等强制性规定。

七、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哪些区别?

1、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甲方雇乙方做某项事情,是合作的关系。

2、主体不同

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一方为单位,另一方是提供劳动的劳动者;而劳务合同的主体不是固定的,双方可以都是单位,也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被雇佣的自然人,还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

3、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是指挥与服从,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是上下级关系,劳动者的地位低于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双方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谁管理谁的问题。

4、责任不同

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因为劳动者需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要按用人单位的需要去做,所以操作过程中出现风险,责任由用人单位负责;劳务合同的风险是自行承担,因为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另一方不做干涉,所以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5、适用法律不同

劳动合同纠纷适用于劳动法,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当仲裁后仍有争议才会有人民法院审理;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适用于民法及合同法,所以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纠纷直接由人民法院审理。

6、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劳动合同中有一部分体现了用人单位的意志,用人单位可以填加附件,要求劳动者履行相关规定,但更多的由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内容、项目组成。比如报酬支付、工作时间、地点、权利、义务等,还有很多国家相关法律干预,比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社会保险法、职工带薪休假条例、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都要遵守;而劳务合同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国家法律不过分干涉。

八、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二者的区别如下:

第一,劳动合同,企业要缴纳政府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并承担劳动风险;劳务合同,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并不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负责,由提供劳动的劳动者自行负责。

第二,劳动合同约定的是工资,国家有最低工资的限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同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5000元为起征点。

而劳务合同是劳务费,国家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同时,劳务费按劳务所得缴税。

第三,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解除时的赔偿方式不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提前申请或通知,企业解除时,要给劳动者相应的赔偿;而劳务合同可随时协商解除,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条件解除,不用提前通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向TA提问官方网站

九、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只有一字之差,法律责任却天差地别,实践中也经常被混淆。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包括三个要素:主体资格、从属关系、劳动性质。劳动者除了受一般民法保护外,还受劳动法的特别保护。

劳务合同一般指的是雇佣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依约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广义上,它包括承揽、承包、运输、技术服务、委托、信托和居间等。

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具体区别

一、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

二、权利义务不同

劳动合同中双方不仅存在财产关系(经济关系),劳动者还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服从其安排。双方之间还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法律责任;

劳务合同的双方之间的地位自始至终是平等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

三、合同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用工合同,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内部员工为目的。劳动合同的标的是劳动者的劳动,只要劳动者有劳动行为,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

劳务合同是提供劳务一方为接受劳务一方提供服务的合同,以提供劳务方的劳动行为为合同标的,劳务合同的标的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劳务合同一般是依据劳务结果支付劳务报酬。

四、工作方式和风险承担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中,劳动者是利用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并在用人单位的组织和指挥下从事劳动,劳动支配权在用人单位,其劳动风险则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在劳务合同中,劳务提供者一般是利用自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务活动,根据双方的约定来承担风险(大多数情况下由劳务提供者自行承担风险)。

五、报酬性质和支付方式不同

劳动报酬根据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须遵守国家最低工资等强制性规定。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

劳务报酬根据劳务市场价格确定,完全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国家无强制性规定,支付方式一般为一次性或分批支付。

六、法律干预程度不同

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导致用人单位欺凌劳动者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更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以强制性法律规范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各项义务,如社会保险的缴纳、最低工资、最高工时、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与卫生等强制性法定义务,这些义务不得通过劳资双方协商的方式变更;

劳务关系作为一种民事关系,以私法自治为原则,尊重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受国家干预程度低。因此,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外,当事人可以基于合同自由原则对合同条款充分协商,法律不予干预。

七、法律适用不同

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调整,是独立的合同种类;

劳务合同属民事合同的一种,由民法调整。

八、因工作受伤处理方式不同

职工与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走工伤流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务关系中没有工伤问题。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劳动仲裁。雇主承担民事责任。

九、纠纷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未经仲裁不得诉讼;

劳务关系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需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究竟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不能只看合同名称

法律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不想支付加班费、出了工伤事故不想负责等劳动关系的法定义务,加之劳动者往往对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不熟悉,分不清楚与老板或者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而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

那么签订了劳务合同,就一定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吗?

以下情况的劳动者虽然签的是劳务合同,但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一)合同名写的是劳务合同,但内容上却与劳动合同内容相同,则这类合同实际上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

(二)合同名称和合同内容都明确属于劳务合同,但具体履行中,劳动者是作为用工单位中的一员,接受单位的管理和支配,根据单位提供的工具、生产资料或办公环境,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劳动,这也构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至于所签订的劳务合同本身,可认定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归于无效。

此外,法官认为,认定劳动合同时,还可以将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或“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和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内容作为参考依据。

十、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从定义上看,

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劳务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

两者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中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

而对劳务合同而言,可建立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其主体不具有特定性,可以是法人之间建立,也可以是自然人之间建立,还可以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建立。

2、主体间隶属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在行政上隶属于用人单位。劳动者除了需要提供劳动之外,还应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主动遵守其相关的规章制度,从事工作的同时服从配合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等。

劳务合同彼此之间的关系仅体现经济关系(财产关系),并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务关系主体之间所存在的这种关系在实践中具有明显的“临时性、短期性”等特点。

3、报酬性质与支付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根据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须遵守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等强制性规定。

劳务合同:劳务报酬根据劳务市场价格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国家无强制性规定,支付方式一般为一次性或分批支付。

4、适用法律不同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建立的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律调整,在法律制度的设计上,突出对劳动者的保护。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中建立的劳务关系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属于私法范畴,对当事人的权利予以平等保护。

5.承担法律责任不同

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是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在此过程中,如若因劳动者的过错导致产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是责任主体。

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若出现不履行或者非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如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而且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罚款等行政处罚。

劳务合同:劳务关系中,通常由提供劳务的一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司法实践中基于劳务合同产生劳务纠纷时,当事人之间违反劳务合同的约定,可能会产生违约或侵权等民事责任,一般无行政责任。

6.法律干预程度不同

劳动合同: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产生劳动关系后,因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双方主体地位是不平等的。故为了更好地保护弱势一方即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国《劳动合同法》以强制性法律规范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如各类保险金的缴纳、最低工资、最高工时等强制性义务,法律干预程度较高。

劳务合同:由于劳务关系是平等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故以私法自治为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可以基于合同自由原则进行充分协商,除应遵守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之外,受法律干预程度较低。

7.伤亡事故后果处理不同

劳动合同:主体间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产生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时,只要不是劳动者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伤害,即使是劳动者过失违章行为所致,都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事故的损害赔偿,适用无过错原则,即使用人单位没有过错,仍然应当对遭受工伤的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劳务合同:提供劳务者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的,一般只能按照《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有关规定,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不能认定工伤。也即损害事故的发生,如果全部是由提供劳务者的过错(故意和过失)产生的,由提供劳务者自己承担责任。劳务关系主体对事故发生均有过错的,由双方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事故发生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个人劳务关系中发生侵权行为时,可依据《民法典》第1192条之规定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8.纠纷解决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因劳动合同产生纠纷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属民事合同的一种,由民法及合同法调整,如因此发生纠纷,无须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可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

9.法律保护时效不同

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保护时效一般为一年,因劳动合同产生纠纷应当在一年时效期间内向劳动仲裁委提请仲裁。如对劳动仲裁委作出的裁决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劳务合同:劳务关系作为一般民事法律关系,其诉讼时效为三年。因劳务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在三年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本回答内容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公众号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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