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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坏市政设施如何处罚?

交通事故 2024-08-19 21:18

一、交通事故损坏市政设施如何处罚?

根据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的程度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以下是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第三十四条 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市政设施标准?

设施标准是指市政设施在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所应遵循的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市政设施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公园、绿化、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等。市政设施标准旨在保障市政设施的安全、适用、耐久、美观和环保,提高市政设施的建设质量和运行效益。

市政设施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设计标准:市政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设施的安全、适用、经济和美观。

2. 建设标准:市政设施的建设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保证设施的质量和功能。

3. 运营标准:市政设施的运营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保证设施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4. 维护标准:市政设施的维护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5. 安全标准:市政设施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安全规范和标准,防止事故和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6. 环保标准:市政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应注重环境保护,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市政设施标准由相关部门和机构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划要求、社会需求和经济技术条件进行制定和修订。

三、交通事故损坏他人设施处理流程?

1、立即向“110”报案,辖区交警大队派警赶赴现场处理;

2、由辖区交警大队出具“交通事故检验、鉴定告知书”;

3、当事人自行选择评估机构对交通设施损坏情况进行评估;

4、当事人持评估机构出具“价格鉴定结论书”,并到相关单位开“交通设施损坏赔偿通知单”;

5、当事人持“交通设施赔款通知单”到银行缴款,银行交款后持现金缴款单第二联、9540通用代收业务两张回执单返回原开单处开发票。

6、返回辖区交警大队办理结案手续。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四、供水设施是否属于市政设施?

“供水设施”是水利工程还是市政工程,从设施的用途上判断,如果用于农业、排洪浇灌的属于水利工程,用于饮水供水的市市政工程,另有两点判别如下:

1、自来水公司主管单位是水利局还是建设局;

2、资金来源:是水利系统还是市政系统;如都前者,那就是水利工程,否则是市政工程,如不一致,以资金来源进行判别。

在城市、乡镇的供水设施应当属于市政设施。

五、市政设施有哪些?

市政设施是指为城市公用服务的基础设施。

一般市政设施有:道路与城市隧道(含人行通道)、桥梁、轨道(地铁)交通、给(供)水工程(厂)、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各类给排水管道、燃气、供热(热力管网)、城市泵站(给水、污水、雨水)、城市广场、停车场、城市照明(路灯及亮化)、城市绿化景观、城市供电、通信......

六、市政燃气设施指什么?

市政燃气设施是指从门站出来到用户立管中间的部分管线及设备主要包括:埋地或架空的管线、地面标识桩、埋地的警示带、调压器、阀门、抽水缸、阴极保护系统

七、市政设施管理包括什么?

在我国,市政设施包括在城市区、镇(乡)规划建设范围内设置、基于政府责任和义务为居民提供有偿或无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比如常见的城市道路,桥梁,地铁,比如与生活紧密相关的各种管线:雨水,污水,上水,中水,电力(红线以外部分),电信,热力,燃气等,还有广场,城市绿化等的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

在城市公共设施的业务管理上,除消防、人民防空和交通标志等属于公安系统外,其他均由城市建设部门负责。按照税收政策规定,用于城市公共设施的自筹建设投资免征建筑税。

八、什么是市政配套设施?

市政配套设施是指由政府、法人、或公民出资建造的公共设施,一般指规划区内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城市道路(含桥梁)、城市轨道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境卫生、道路照明、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生活垃处理设备、场地等设施及附属设施。

市政设施总体可分为四大部分:城市供排水、城市燃气、城市供热 、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

九、宾馆属于市政配套设施吗?

宾馆属不属于市政配套设施的问题,个人认为,宾馆不属于市政配套设施。所谓市政配套设施主要是城市的道路绿化环卫公交等为城市提供直接服务的相关设施。而宾馆属于城市商业服务业旅游业,是一个产业,不是设施,更不是市政配套设施。

十、市政交通设施包括哪些?

  市政道路交通设施是指为保障行车、行人安全,充分发挥道路功能,在道路沿线设置的各种设施。底下交通通道等。

有交通标志、标线、人行天桥、人行地道、护栏、护柱、分隔设施、防眩屏、照明设备、公交停靠站等。城市道路横断面的形式与宽度。其形式有单幅、双幅、三幅及四幅四种。路幅布置与道路类别、级别、设计车速、交通量、交通组织和地上杆线、地下管线、绿化、地形等因素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