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劳动纠纷 > 正文

公司接触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劳动纠纷 2024-08-19 21:00

一、公司接触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公司接触劳动合同赔偿标准:了解您的权利和责任

在职场中,劳动合同是雇主和雇员之间约定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然而,有时候劳动关系会出现争议,其中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本文将深入探讨公司接触劳动合同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帮助您了解在这方面的权利和责任。

公司接触

首先,让我们明确什么是公司接触。公司接触是指在一定条件下,雇主可以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这些条件可能涉及员工的表现、行为、健康状况等方面。在公司接触的情况下,劳动合同的解除将导致员工面临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指在劳动关系终止时,雇主或雇员需要向对方支付的金钱或其他形式的赔偿。这涉及到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下的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 违约赔偿:如果员工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雇主有权要求员工支付违约赔偿金。
  • 经济补偿:在劳动关系终止时,根据劳动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雇主需要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 法定赔偿:某些情况下,劳动法规定了公司接触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的法定赔偿项,如工伤赔偿、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等。
  • 加班加点工资:如果员工有加班加点工资未结算,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加点工资。

了解您的权利和责任

在公司接触劳动合同赔偿标准的问题上,雇主和雇员都有自己的权利和责任。雇主需要遵守劳动法规定的赔偿标准,确保员工在劳动关系终止时得到应有的补偿;而雇员则需要了解自己的权利,确保公司在公司接触劳动合同时不会侵犯自己的权益。

总的来说,公司接触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涉及到众多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因此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结语

在职场中,了解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才能在公司接触劳动合同时做出正确的决策,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希望本文能为您在这方面提供一些帮助和指导。

二、国企工作20年,公司可以轻易接触劳动合同吗?

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不符合法定情形,单位不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三、辞退不接触劳动合同违法吗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辞退员工是一项困难而又敏感的任务。在执行辞退时,雇主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规,确保操作合法合规,并尽可能降低对员工和企业的负面影响。这也意味着,辞退员工时需要特别关注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员工之间的法律约束关系,规定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它不仅是保护员工权益的重要工具,也是确保雇主合法管理和运营的基础。

根据中国劳动法,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用工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报酬、休假等关键条款。当需要辞退员工时,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进行解除。

辞退员工的合法程序

辞退员工需要按照合法程序进行,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下面是一般的辞退程序:

  1. 明确辞退原因:雇主在辞退员工时需要明确辞退的原因,并保留相关证据。
  2. 书面通知:雇主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员工发出辞退通知,并告知辞退的原因和具体日期。
  3. 解除劳动合同:在员工接到辞退通知后,双方应当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记录好解除的日期和方式。
  4. 支付法定赔偿: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需要向员工支付法定赔偿,如经济补偿金、未休年假的工资等。

如果雇主未按照以上程序进行辞退,可能会导致辞退行为被视为违法,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是否可以辞退未接触劳动合同的员工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辞退员工必须遵循劳动合同的内容和程序。然而,是否可以辞退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没有一种明确的答案。

根据中国劳动法第10条的规定,雇主与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约定期限不明确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通常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辞退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虽然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但雇主仍应当遵循基本的劳动法规定,确保操作的合法性。这包括对员工的合理解雇,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合法解雇和非法解雇的区别

合法解雇是指雇主按照劳动法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关系。合法解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有合法的辞退原因。
  • 进行了合法的程序,包括书面通知和合同解除。
  • 支付了法定的赔偿和待遇。

非法解雇是指雇主违反劳动法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无理辞退员工的行为。非法解雇可能会导致雇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员工的损失。

如何避免辞退违法风险

为了避免辞退违法风险,雇主可以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 合理制定劳动合同:确保劳动合同的条款合法合规,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遵守劳动法规:了解和遵守相关的劳动法规,确保辞退程序的合法性。
  • 妥善保存证据:在辞退员工时,保留相关的证据和文书记录,以备产生争议时使用。
  • 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如果对辞退程序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劳动法律专业人士,获得法律指导。

总之,辞退员工需要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法的规定进行,合法合规地解除劳动关系。雇主应当履行法定义务,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并尽量减少对员工和企业的负面影响。

四、接触劳动合同书封面模板

接触劳动合同书封面模板

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员工之间约定权利和责任的法律文件。一个完整的劳动合同通常包括封面、正文和附件三个部分。封面是劳动合同的第一页,它提供了重要的信息,包括合同的标题、当事人的个人信息以及签署日期等。接下来,我将为大家分享一个接触劳动合同书封面模板,以便为您的劳动合同文档提供参考。

劳动合同书封面模板示例

以下是一个劳动合同书封面的示例模板:

<html> <head> <title>劳动合同封面</title> </head> <body> <h1>劳动合同封面</h1> <table> <tr> <th>合同标题:</th> <td>劳动合同示例</td> </tr> <tr> <th>甲方:</th> <td>公司名称</td> </tr> <tr> <th>乙方:</th> <td>员工姓名</td> </tr> <tr> <th>签署日期:</th> <td>2022年1月1日</td> </tr> </table> <p>更多内容请查看正文部分。</p> </body> </html>

这是一个简单的劳动合同书封面模板。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定制。接下来,我会解释一些封面模板中出现的关键信息。

合同标题

在劳动合同书封面的表格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名为“合同标题”的项目。合同标题应该简明扼要地概括合同的主要内容,可以是“劳动合同示例”、“员工聘用合同”或其他与合同性质相关的名称。

甲方与乙方信息

合同封面中的甲方和乙方分别代表雇主和员工。在甲方一栏填写公司名称或雇主个人姓名,而在乙方一栏填写员工的姓名。确保准确填写双方的个人信息,以便明确身份并避免后续纠纷。

签署日期

合同的签署日期是非常重要的信息之一。这是合同生效的日期,也是双方达成一致的时间节点。在封面上清楚地标注签署日期,可以避免争议和误解。

劳动合同书封面模板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个基本的框架,为您的劳动合同文档起到引导作用。尽管这个模板可以作为起点,但在实际使用时,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适应。确保合同文档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是非常重要的,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希望上述劳动合同书封面模板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们咨询。

五、公司劳动合同标准范本?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简称乙方)为本企业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形式:

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为试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每个工作日连续加点不得超过三小时。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工资标准、形式及调资办法按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2.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企业工资制度,根据乙方工作业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3.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及经营指标变化、经济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发给乙方停工工资或生活费。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为本企业固定工或临时工改(招)为合同制职工的,原符合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视为本企业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职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经确定的供养直系亲属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的计算及停工医疗期内的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由甲方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分别发放。

(六)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并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保医疗等待遇不变。

(八)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______》,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宣告破产;

4.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5.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经常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除名、开除的;

5.经优化劳动组合组合不上,按政府有关规定可以辞退的;

6.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应在甲方工作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

六、公司劳动合同

七、劳动仲裁公司伪造劳动合同会怎样?

公司伪造劳动合同的是属于做伪证的行为,怎样处罚要依据具体的案情而定,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以按伪证罪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六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八、?劳动合同?

《艺人主播服务合作合同》明确约定:公司仅指定平台供主播进行在线演艺,主播受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约束,但不得视为公司与主播建立了劳动关系,公司无义务承担主播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福利和医疗保险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艺人主播服务合作合同》约定主播演出并不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公司的经营业务范围是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展览展示,婚庆策划,公关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等,与主播演出工作性质不同,这一情形不符合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的这一规定,故不应视为双方之间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从收入分配上看,直播演出收入虽最终由公司支付,但主要是主播通过网络直播吸引粉丝获得打赏所得,公司仅是按照其与直播平台和主播之间的约定比例进行收益分配,公司无法掌控和决定主播的收入金额,双方在合作协议中约定的保底收入应属于公司给予直播合作伙伴的保障和激励费用,并非直播收入的主要来源,故公司基于合作协议支付的直播收入不应视为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

公司未能提交书面劳动合同证明该公司已履行法定义务,其主张劳动合同丢失亦缺乏证据予以证实。公司申请提交《广州市就业登记申请表》,主张该公司从广州市人社局网上办事系统导出的相关数据登记有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及合同期限,但该表系由公司自行填写,仅能证明该公司在网上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尚不足以证实双方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主张员工入职时签名确认的《面试评价表》《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和人力资源部制度汇编等可视同书面劳动合同。但上述资料系公司在员工入职、转正时对其进行评价考核的记录以及公司人事制度,并非双方签订的特定协议,也缺乏劳动期限、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故其该项主张不能成立。在双方对是否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存在争议且公司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情况下,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进而公司应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至于公司主张的仲裁时效问题,仲裁时效不属于仲裁机构主动审查的范围,公司未举证证明其在仲裁阶段就仲裁时效提出抗辩,其在诉讼阶段主张时效抗辩,不予获得支持,并无不妥。

出租车驾驶员工作属于公司经营业务的组成部分,司机亦曾向公司支付服务资格证押金。还有提供了《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及附件《签订劳动合同承诺书》,上述承诺书载明公司已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承诺情况属实,承诺书落款处有公司盖章及员工签名,公司认可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基于上述情况,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合理有据。关于丧葬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和一次性抚恤金的问题,依法作出判决,合法合理,且理由阐述充分。

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员工的对话内容表明,法定代表人已确认了员工的销售提成已付一部分,尚未足额支付销售提成,故公司应向员工支付剩余的提成有相应的事实依据。

员工的12月工资,公司迟至次年3月才发放,该公司存在超过30天未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的情形。公司主张员工12月之后的工资延期发放存在因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复工复产、经营及资金周转原因和公司已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同意延迟发放工资,但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其与员工就延迟发放工资亦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意见,且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取每月工资,以此保障其日常生活费用,故即使存在新冠疫情影响了公司正常生产和经营的事实,作为用人单位亦不能以此作为延迟支付劳动者工资长达数月的理由,公司的主张理据不足,因公司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应向员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公司制定的《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经过民主程序,员工对《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进行了签领学习,知晓并认可相关内容。根据《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规定,员工违规私下收取客户、供应商或外部合作单位回扣以及超过公司规定范围内的礼品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规定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亦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形。员工自认的面谈记录表显示,其多次收取供应商红包及接受宴请,上述行为违反了《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公司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解除与劳动合同,并履行了解除前通知工会的义务,未违反法律的规定。员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请缺乏依据。

公司以全面停产、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解除与员工劳动合同,并按照“N+1”标准向员工支付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已发生重大变化,在公告确定的协商时间过后,双方仍通过律师函、微信或在政府部门协调下对变更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等事项进行了多次协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的相关公告文件已通过工会审议同意。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前虽未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但在次日已补正有关程序,该公司工会亦未提出异议。本系列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法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对本系列案进行审理,即是以独任制进行书面审理,不存在程序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的规定。

员工与公司于2018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劳动合同合法有效。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合同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算,合同期限已涵盖员工主张的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段,包含了双方已经实际履行的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双方均确认上述劳动合同是续签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连续计算,表明双方均知悉确定该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时间的事由。基于上述情况,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算,应视为双方对劳动合同期限和效力的追认,亦可视为双方自2016年1月1日起签订劳动合同。据此,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诉请不能获得支持,并无不当。由于员工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可完全归责于公司,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员工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九、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退还公司劳动合同?

不需要退还,员工手里的劳动合同是签合同的时候给员工留存的一份,证明签过了劳动合同,离职也不需要退回

十、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是不给你的那一份劳动合同怎么办?

众所周知,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由公司保管,另一份交由员工本人。

但是,往往会出现一些用人单位跟劳动者签订了合同,却没有将劳动合同给员工的情况。

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却不给员工合法嘛?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吗?

01不给劳动合同合法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并由双方各执一份。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存在不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情况,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不给劳动者持有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至于赔偿责任,实务中基本上难以支持。

主要原因是不给劳动者持有劳动合同,并不一定会给劳动者造成实质损害,劳动者也难以举证证明损失的存在。

02不给劳动合同要赔偿双倍工资吗?

不给员工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去仲裁,用人单位是否要支付二倍工资呢?

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一种惩罚性的民事赔偿责任,即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但是二倍工资惩罚针对的是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签了不给与未签合同是两种情况。签了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不代表未签劳动合同,所以不能适用二倍工资的规定。

这里找些实务案例给大家参考:

● (2018)粤17民终195号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奇正模架公司未向何战交付劳动合同文本的行为并不等于何战与奇正模架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即奇正模架公司于2016年4月1日与何战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因此,何战请求奇正模架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倍工资合计44000元,不予支持。

● (2017)鲁09民终2407号

原告主张的被告未将劳动合同交付原告持有,应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向原告支付二倍工资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原告主张被告未将劳动合同交付自己应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无法律依据,故对其双倍工资的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 (2016)渝04民终1266号

至于陈永彪认为劳动合同文本未交付给本人,亦是构成黔龙物业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依据,该院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黔龙物业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陈永彪,对陈永彪造成损失,陈永彪可要求损害赔偿。陈永彪以劳动合同文本未交付给本人要求黔龙物业支付双倍工资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 (2016)渝01民终179号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该规定,支付二倍工资的前提是期限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至于是否交付合同文本不受该条款约束。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应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 (2014)深中法劳终字第809号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并不会导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或等同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对陶生金的主张,本院不予采纳。对陶生金要求沃特玛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 (2010)穗中法民一终字第1681号

本案中,黄献光以天顺达公司没有将《劳动合同》文本交其一份为由主张应视为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双方已经确认签订了劳动合同,而且已经按照该合同履行,故该劳动合同文本内容和形式都已具有确立双方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作用,符合《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作用的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关于稳定劳动关系的立法本意。

我们由此可见,用人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却不给员工,并不适用二倍工资的规定,若因此产生劳动纠纷,劳动者的相应请求很有可能被驳回。

虽说如此,但还是建议单位不要冒险,既然签了就交一份给员工。毕竟一旦发生纠纷,劳动合同就是最重要的证据,员工没有合同就能拒绝承认合同中列明的条款,给单位带来不少风险。

更多劳动法劳动关系相关问题欢迎咨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