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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后二次手术医保报销吗?

交通事故 2024-08-19 20:49

一、交通事故处理后二次手术医保报销吗?

你好,如果你第一次报销到了的,第二次那了也是可以报销的。报销分农村居民和城镇职工:

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社保:城镇职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3、异地报销的,报销需要回老家(参保地),报销比例在35-65%,根据医院级别而比例不同。

二、工伤赔付了二次手术费用?

本人负责。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之后,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关系终止,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旧伤复发的补偿,再次手术费用自行承担。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五条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再次发生工伤的,应当按《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履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手续,并按新的认定和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交通事故二次手术还用给律师费吗?

如果委托律师,交通事故二次手术当然要给律师费。

如果不是法律援助的免费援助律师,一般的律师都是需要收费的。

律师收费是按阶段收费的,一审是一审的代理费,二审是二审的代理费,二次起诉,对律师说来,属于新的案件,当然是要收费的,如果不想出钱,就不要委托律师代理。

四、交通事故二次手术赔偿需要哪些手续?

交通事故二次手术费用,提供单据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五、二次手术费用 法律依据

二次手术费用的法律依据

在医疗领域,二次手术费用是一个引人注目的话题。当患者在接受医疗手术后需要进行第二次手术时,他们常常会被要求支付额外的费用。这给患者和医生之间的关系带来了许多争议。所以,我们有必要了解二次手术费用背后的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的现状

根据最新的数据显示,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数量在逐年增加。患者对医疗服务和治疗结果有更高的期望,而医生和医院则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这种情况下,二次手术的需求变得越来越普遍。

然而,如果患者需要进行第二次手术,他们可能会面临额外的费用负担。这种情况下,患者常常会质疑医院和医生是否有合法的依据要求他们支付二次手术费用。

法律依据

在中国,二次手术费用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医疗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医疗机构有权向患者收取医疗费用和其他费用。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二次手术费用可以纳入医疗费用的范围。

从法律上讲,医院和医生有权要求患者支付二次手术费用。这是因为在患者接受第一次手术时,医院和医生已经提供了必要的医疗服务并支付了相关成本。而当患者需要进行第二次手术时,医生需要投入额外的时间、精力和资源。因此,医院和医生有权向患者收取相应的费用。

二次手术费用的合理性

尽管医院和医生有法律依据向患者收取二次手术费用,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随意确定费用数额。这涉及到费用的合理性和公正性的问题。

根据《医疗费用规定》的要求,医院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确定费用,并严禁任意增加费用或乱收费。这意味着医院和医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二次手术费用,并提供相关的费用明细和解释。

患者有权要求医院和医生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并对费用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如果患者认为费用存在问题,他们可以向医疗机构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同时,相关法律也规定了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如协商、调解和诉讼等。

如何应对二次手术费用争议

在面对二次手术费用争议时,患者应当保持冷静,并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依据。以下是一些应对策略:

  •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了解医疗法和医疗费用的相关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 与医院进行有效沟通:与医院和医生进行积极的沟通,了解二次手术费用的具体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的费用明细。
  •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无法与医院就费用问题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的医疗纠纷解决机构或律师。
  • 保留证据:保留与二次手术费用相关的所有证据,如医疗记录、费用收据等,以备后续维权使用。
  • 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可以选择诉诸法律途径,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二次手术费用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患者权益和医疗纠纷解决的法律依据。作为患者,我们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保护自己的权益。与医院进行有效沟通,寻求法律援助,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都是维权的有效方式。

最重要的是,医患之间的沟通和信任是预防二次手术费用争议的关键。医院和医生应当提供准确的信息,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

六、O型腿第二次手术取出钢钉的手术费用高吗?

O型腿第2次手术取出钢钉的手术费用是说不定的,需要根据病人的病情还有医院收费而定,取出钢钉之后,如果出现活动障碍,可以在专业的康复师指导下进行运动训练,作业训练等康复功能锻炼,平常要注意保养,要保持良好的日常生活姿势,坐姿要端正。

七、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在二次手术以前可以做吗?

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对你现在全部的身体情况进行一个评估,并不是按部分考虑的。至于手术不理想的问题,可以看作是二次治疗,一般不影响伤残鉴定的情况。还有几件事要注意一下。

一是鉴定最好是在法院诉讼开始以后,不然可能涉及需要重复鉴定问题,浪费精力和资源,当然起诉前可以去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问一下现在能不能做鉴定。

二是看你的描述,可能需要在伤残鉴定同时进行因果关系鉴定,就是鉴定你所受伤情(比如头部)与交通事故间的关系,因果关系鉴定就是按受伤部位来了。

比如你认为头部伤情与事故有关就提头部伤的因果关系鉴定,腿部伤情有关就提腿部的。

一般来说因果关系不是必须的,但如果保险公司或侵权人认为所受伤情存疑就会提起,虽然由对方预交鉴定费但必须有你参加。至于如何检查各地标准不一,大致包括体检和文书检查,配合法医就是了。祝好运

八、因为交通事故,肇事车主赔偿后,因要二次手术将体内钢板取出,这个费用在医院可以用农合报销吗?

二次手术费,要看赔偿协议中是否已作为预估项目进行了赔付。如果赔付了,那实际上已经得到这个钱了;如果没有算进去,可以待实际发生后要求肇事车主再行赔偿。

至于社保能否报销的问题,应该咨询相关部门。理论上讲,交通事故造成且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社保应该不能报销吧。

九、工伤等级鉴定后,还能报销二次手术费用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退休前工伤认定,二次手术医药费用,符合规定的可以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十、工伤骨折二次手术取钢板费用是单位报销吗?

你好,工伤骨折二次手术取钢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扩展资料:

工伤报销范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