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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复核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 2024-06-22

一、入户复核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入户复核须知       

凡经省、市进人审批部门审核批准入户的人才引进、政策性安置及积分制入户类等人员,必须持审核部门签发的批文及《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以下简称入户卡)到拟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理入户复核。复核有疑义的,不予通过的,由区公安分局出具复核意见反馈审核部门;复核通过的,凭区公安分局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办理广东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的除外)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再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一)到拟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理入户复核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属人才引进类人员的,提供入户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入户卡、合法住所证明及入户地址房产证明(迁入到单位集体户或公共集体户的,则按照“备注”第2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下同),以及审批部门签发的批文(含《调动通知》或《招工通知》、《录用证明》等,下同)。属随军家属调动(随迁)的,提供《随军报告表》、《军官证》,以及随迁家属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

2.属本市区辖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的,提供入户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卡、合法住所证明及入户地房产证明(迁入到单位集体户或公共集体户的,则按照“备注”第2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下同),以及就业报到证明(含《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录取通知书》或《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或《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广州市20 年需要非广州市区生源中专毕业生申请表》等,下同)、《户口迁移证》(含市内户口迁移证;如属本区内户口迁移的提供学校学生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属政策性安置类(包括军队的转业干部、离退休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的,提供入户人员的入户卡、合法住所证明及入户地址房产证明(迁入到单位集体户或公共集体户的,则按照“备注”第2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下同),审核部门签发的接收通知书(接收证明或安置通知书或入户介绍信),本人的《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或注销户口证明,以及转业证(复员证、退伍证、离休证、退休证)。属军队离退休安置的,还需提供三联单。随迁家属还需提供随迁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

4.属博士后及其家属入户复核的,提供入户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合法住所证明及入户地址房产证明(迁入到单位集体户或公共集体户的,则按照“备注”第2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下同),以及省级人社部门介绍信以及签发的《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登记表》。

5.属积分制入户人员,提供入户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入户卡、合法住所证明及入户地址房产证明(迁入到单位集体户或公共集体户的,则按照“备注”第2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下同)。

以上申办入户复核人员中如有配偶随迁的,还需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有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如父母离异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父母离婚证及经民政、公证部门确认的抚养协议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及生效书等法律文件。上述第1、2类人员,属引进出国留学人员且原籍已注销户口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及入户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办理户口通知》,不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

(二)到拟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属人才引进类人员的,凭入户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卡(经复核盖章)、本市工作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以下简称“单位接收证明”)、入户地址房产证明,以及《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办理。

2.属本市区辖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凭入户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卡(经复核盖章)、单位接收证明、入户地址房产证明、以及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明、《户口迁移证》(含市内户口迁移证;如属本区内户口迁移的提供学校学生集体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办理。

3.属政策性安置类,由省、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批准来穗入户人员,凭入户人员的入户卡(经复核盖章)、单位接收证明(自主择业的除外)、入户地址房产证明,以及本人的转业证(或复员证、退伍证、离休证、退休证)、审核部门签发的接收通知书(接收证明或安置通知书或入户介绍信)办理。随迁家属的,还需凭随迁人的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办理。

4.属博士后及其家属入户的、凭入户人员的身份证、单位接收证明、入户地址房产证明、《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含市内户口迁移证;如属本区内户口迁移的提供学校学生集体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以及省级人社部门或国家教育部介绍信(经复核盖章)办理。

5.属积分制入户人员,凭入户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卡(经复核盖章)、《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入户地址房产证明办理。

以上办理落户人员中如有配偶随迁的,还需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有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如父母离异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父母离婚证及经民政、公证部门确认的抚养协议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及生效书等法律文件。如属引进出国留学人员且原籍已注销户口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及入户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办理户口通知》。

备注:

1.凡提供的出生证、结婚证等证件为国外签发的,还应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或公证,或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2.符合规定条件的申办人员,属单位集体户口人员或迁入地为单位集体户口的,还应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首页可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集体户管理部门出具意见;属在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的,还需提供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属在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的,提供合法承租且依法办理了一年以上租赁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管部门出具在本市无房屋产权证明);与户主或业主属直系亲属的,还应提供业主之一的房产证明、身份证、同意入户意见及户主身份证、同意入户意见;与户主、业主属非直系亲属的,还应提供所有业主的房产证明、身份证、同意入户意见及户主身份证、同意入户意见。属立户的,还应提供所有业主的房产证明、身份证和同意立户意见。

3.本文所规定的入户地址登记顺序:首先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房产并供其居住的房屋、合法承租的有一定期限的房管部门的公房(含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或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安排提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地址登记入户;如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准予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街(镇)公共集体户登记入户。其中,迁入公共集体户的按照以下人员类别登记入户地址:属引进人才入户的,在其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属积分制入户的,在其受理居住证所在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其他人员在其实际居住证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

4.本文所规定的合法住所证明,指的是本人或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房管部门签发的房产证、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等,下同);政府、用人单位或学校出具的分房证明、租赁证明(属政府、用人单位或学校向他人或从另一单位转租而来的合法房屋,还须提供其租赁备案合同及分配给申请人居住的证明);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下同)拥有供其居住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及同意迁入的书面意见;合法承租且依法办理了一年以上租赁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借住在亲戚朋友提供其居住的合法住房但无租赁关系的,凭业主房产证明和同意居住意见,或居住地的居(村)委或住房所属的物业管理处出具证明;居住地址为本市行政区的广东省居住证。

5.办理户口迁移、登记等户政业务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因故无法办理的,需书面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属办理;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户口迁移由其监护人办理;涉及全户迁移的,户内成员可委托户主或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户内成员办理。属委托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委托单位办理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代办人身份证件。

6.对于符合并成功办理广东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的人员,不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但需等待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准迁出后方可按上述要求办理落户手续

二、成绩复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1.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这份证明应包含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等信息,并且需要加盖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的正反两面复印件。

3.回函信封:为了确保考生能够及时收到核查结果,申请者需要在信封中放入足够的邮资,并在信封上清晰地标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邮编和电话号码。

4.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政治面貌等个人信息。

三、交通事故复核中可以补证据材料吗?

交通事故复核中可以补证据材料

1、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工作的性质:依当事人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内部上级对下级证据调查工作的一次复查核实。在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制度确立之前,交通事故认定工作监督是通过执法质量监督体制进行,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制度将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启动权赋予交通事故当事人,有利发挥当事人的积极性及时纠正不当的交通事故认定,维护法律公平公正的核心价值。

2、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主要内容:一是实体性审查,主要包括对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证据进行审查,对当事人责任划分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

二是程序性审查,主要对交通事故调查和认定的程序审查

四、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范文复核成功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范文复核成功

交通事故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突发事件之一。不幸的是,有时候人们可能会面临交通事故处理不公正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提交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可以是一个有效的途径。本文将提供一份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范文,并给出复核成功的一些建议。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交通管理部门:

我是李明,我想就上个月发生的交通事故提出一份复核申请。事故发生在2022年1月15日,地点在火车路与迎宾路交叉口。事故中我驾驶的车辆与对方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根据目击者和证人的陈述,事故是由对方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

以下是我正式提出的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

申请内容:

  • 1. 请求对此事故进行复核,以便还原真相。
  • 2. 请求对责任进行重新认定。
  • 3. 请求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申请理由:

我之所以提出复核申请,是因为我认为事故处理过程中存在不公正的地方。首先,对方违反了交通规则,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其次,我有目击者和证人的证言支持我的说法。然而,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责任认定并不准确,对我的损失和人身伤害没有得到合理的赔偿。

在此,我希望交通管理部门能给予我的申请重视,并进行公正、客观的复核评估。我愿意提供必要的证据和协助,以确保事故责任能够得到正确的认定。

盼复核成功,维护公正

我深信我提出的复核申请是合理和有充分证据支持的。为了确保复核的成功,我愿意采取以下行动:

  1. 1. 收集更多证据:我将继续寻找目击者和收集相关证据,以进一步证明对方的违规行为。
  2. 2.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有需要,我会寻求法律专家的帮助,提供专业的意见和指导。
  3. 3. 关注驳回原因:如果复核申请被驳回,我会仔细阅读驳回原因,并根据其提供的指引提出更有力的申诉。
  4. 4. 坚持维权到底:无论遇到任何困难,我都会坚持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公正的处理结果。

总而言之,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是一个有效的途径,可以帮助我们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公正的处理结果。如果你也遇到类似的情况,记得秉持公正和客观的态度,坚持维权到底。

谢谢您的阅读,祝您交通安全!

五、交通事故复核撤销意味什么?

交通事故复议撤销意味着申请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除非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否则想要再次提出复议申请就要重新提交新证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

复核审查期间,申请人提出撤销复核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受理复核申请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人民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相关人民法院。受理复核申请后,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相关人民检察院

六、什么案件需要复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七、2020湖北一建考后复核需要什么材料?

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学历备案表)(PDF格式)、社保证明(一年内)(或银行工资流水)等材料扫描件

八、复核是什么意思?为什么需要复核呢?

不是,是复查成绩,应该是怕判错了分。下面是从申报表格上抄的。

说明2、成绩复核主要核对漏登、漏判、错登、错加分数的情况;

3、核分仅限于笔答题,涂卡题复核范围为成绩无分、零分或缺考者,其他问题不予复核;

九、体检材料复核是什么意思?

复核,拼音是fù hé,汉语词汇,意思是审查核对,意思是;再次审核一次。在银行业务中,复核就是校验交易,通常用在对公业务中,由于对公业务金额数量庞大,需要另一个柜员进行复核。

所以需要进行复查一次来进一步明确是否检查结果准确,是否存在着有一定的异常疾病的情况。

如果本身就有这种异常的疾病通过复查可以明确一下疾病恢复的情况,比方说出现体检有高血糖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复查现在血糖的情况

十、交通事故行政复核成功案例?

【道路情况】

道路为南北走向,上下行各有两条机动车道和一条非机动车道,设有机非隔离带。道路中间双黄线,道路两侧有缺口,事发地点以北约63米处有人行横道和红绿灯

【事故简介】某日22时35分,在XX区XX路XX单位西门南侧,张某1驾驶小型轿车与行人张某2由西向东步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张某2受伤,车辆损坏,后张某2抢救无效死亡

【第一次认定】

张某1驾驶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未保安全,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1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 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 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共同原因。

张某2由西向东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规定,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共同原因。

认定此事故由张某1承担同等责任,张某2承担同等责任。

【申请复核】

我代理死者家属,经调阅卷宗,现场路况勘察,主要提出了以下复核理由:

一、第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现场勘察,在2由南向北行驶时,完全可以看到道路右侧的“注意行人标志”(用于警告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注意行人。设在行人密集,或不易被驾驶员发现的 人行横道线以前适当位置。城市中心区街道或设有信号灯处可不设。标志底色 可采用荧光黄绿色。)

根据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记载能见度20米以上,但现场照片反映大雾弥漫,根据现场图,从人体挫痕起点计算,到北侧人行横道的直线距离为63米,又是夜里22:35,张某2作为一个75岁的老人,视力不好,在当时的天气条件下,20米左右的能见度,不可能看到63米开外的人行横道。

张某2从XX中医院出来,由西向东横过道路,该处有一5.5到6.2米的开放道口,道路中间虽是双黄线,但也只是为机动车设置,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行人必须遵守双黄线的规定。

本案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2款:“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机动车在雾天,应该减速慢行,注意观察瞭望,遇行人横过道路应该避让。没有避让行人,造成事故,机动车理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二、被申请人未对肇事车辆的车速,刹车、灯光等安全性能进行检验,严重失职。

1、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省略1000字。

【复核结论】

上级交管部门采纳了我的意见,认为原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令重新调查、认定。【重新认定】

如尝所愿,完全采纳了律师的意见,认定肇事司机张某1承担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