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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交通事故 2024-06-21

一、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最近有个案件涉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处理,和题主这个问题有些相近,强答一波 。在刑事领域,超标电动车或电动三轮车肇事致人死亡的,基本上是按照非机动车认定的,这已经形成共识。这里结合题主的问题在民事侵权方面讨论一下,如有错误,还望指正。

1、关于三轮车及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的问题?

首先,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构成“机动车”需要符合如下几个条件:(1)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这里的动力是指机械动力,与人力、畜力相对应,以后者为动力驱动或者牵引的车辆属于非机动车。(2)在道路上行驶。

其次,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2修订)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有关规定,机动车主要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常见的二轮电动车与三轮电动车的形态最接近于摩托车。规范中的摩托车分为普通摩托车与轻便摩托车。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可合称为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

最后,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司法厅、河南银保监局筹备组关于印发《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和主要情形损害赔偿责任比例(试行)》的通知,涉案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由公安机关认定。

综上,题主这个事故中,电动三轮车应当参照机动车处理,应该没有争议了。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比例的问题

基本上每个省都会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的比例有明确的规定,以河南为例,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有事故责任的,对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题主的情况显然不符合上述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若是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则双方平均分担。

综上,所以题主的情况,电动三轮车在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至少应承担50%以上赔偿责任。

3、电动三轮车是否要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问题?

首先,道交安全法从技术上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作了明确界定,虽然交警部门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但是这个认定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所做出。这个是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违法、实施行政处罚时的依据。其次,由于电动车和三轮没有未列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机动车目录,不能在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也不能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因此电动车没有投保交强险不是 车主原因造成的。基于以上情况,让电动车主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显然过分加重了电动车主的赔偿责任,这也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意。

综上,题主如果起诉到法院的话,法院可能会综合双方的车况及伤亡情况,让三轮车主在50%-80%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二、法院有权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吗?

在道路交通事故索赔实务中,一个常见的错误就是把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相混同。将两者区分开来,不再将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作为确定民事赔偿责任的依据正是新法出台后的一个重要进步。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的,作出事故认定书;如果是适用一般程序的,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故认定书和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性质是一样的,但与民事赔偿责任有区别。考虑到简化表述的需要而且作出事故认定书时双方争议不大,往往不存在索赔问题,下面仅比较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与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之间的不同。

1。二者性质不同。

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既不是民事责任,也不是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换而言之,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不属于法律责任或义务的范畴。

对于“责任”一词的含义,《高级汉语词典》认为该词是一个多义词,有两个解释:一个是“应尽的义务,分内应做的事”;一个是“应当承担的过错”。

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属于其中第二种含义,即“应当承担的过错”。

这可以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规定中判断出来,该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这也就是说,交通事故认定书性质上是一种证据。而所谓证据,指的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所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也应当是一种对事实的判断,即“应当承担的过错”,而不是义务。

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内容就是双方对该事故应当各自承担多少过错,是主要过错还是次要过错,是全部过错还是没有过错,或者双方同等过错。

而民事赔偿责任显然是一种义务,并且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属于“责任”一词的第一种含义。由此可见,两者在性质上的差别在于,民事赔偿责任是一种法律义务,而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是一种对事实的判断,其实就是对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过失作出的判断。

2。两者确定的方式和依据不同。

民事赔偿责任确定的方式如前述,可以分为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和协商等三种方式,其确定的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其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通过上述比较,我们可以得知当事人尤其是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认定书被认定为没有“责任”的,仍然有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且即便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其民事赔偿责任的确定仍然可以不以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作为依据,因为后者只是一个证据,如果双方对此有争议,无法协调,则必须经过法院审查方能作为确定民事赔偿责任的依据。

我们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应当被看成一种鉴定结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也就是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交通警察发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九条: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

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所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即便不能出庭,也应当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应当事人、证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三、交通事故谅解书是法院认定的证据吗?

不一定。如果是刑事案件,被害人出具的谅解书和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被告人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法院应当作为量刑证据进行审核认定。

如果是民事案件,被告出具的谅解书不是证据,对案件事实认定和双方责任划分不起作用,法院不将谅解书作为证据进行认定。

四、交通事故认定了工伤上法院有影响吗?

交通事故认定了工伤上法院,法院可能对交通工伤事故的工伤认定的合理性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五、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物证法院采信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就是证据,法院当然要采纳。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物证、私文书证、勘验笔录等不同,是一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根据一定的专业技能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通过分析与论证来确定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一定责任的公文书证,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也不能直接设立、变更和消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七十三规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交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由此可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为自己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为最终的行政决定所必经的程序和步骤,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一部分,责任认定的主要功能是为公安机关行使最终的行政处罚权提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民事诉讼中,应相当于鉴定意见,是否采信,由人民法院决定。

六、法院怎么认定借款合同

法院怎么认定借款合同

在日常生活中,借贷行为是非常常见的。借款合同作为一种法律约束力较强的文件,是借贷双方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然而,当借贷关系出现争议,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法院将如何认定借款合同呢?本文将从法院认定借款合同的角度进行详细探讨。

一、合同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借贷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基本要素。简单的口头约定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是无法构成有效的借款合同的。

如果借款合同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订立,法院将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和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也无法依据该合同主张自己的权益。

二、合同的内容要明确清晰

借款合同作为法律文件,其内容应当明确清晰,不能存在模糊、不明确或者含糊其辞的情况。法院认定借款合同时,会仔细审查合同中的条款和约定,特别是关于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核心内容的表述是否明确。如果合同存在模糊不清的表述,法院可能会判定其无效。

三、合同签署的真实意思表示要一致

合同签署是借贷关系成立的重要环节,双方当事人必须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思,并达成一致。如果借款方在签署合同时被欺诈、胁迫等非自愿因素影响,或者签署合同时明显在智力、行为能力方面存在问题,法院有权认定借款合同无效。

四、合同违法行为导致无效

借款合同的内容和履行应当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或者公共利益。如果借款合同中存在借款利率过高、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或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其他情形,法院可以认定借款合同无效。

五、合同应当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合同应当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能基于欺诈、威胁等非法手段或者误解达成的协议。法院在认定借款合同时,会考察借贷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查明是否存在欺诈、威胁等恶意手段。如果合同被认定是基于欺诈、威胁等非法手段达成的,法院将判定其无效。

六、合同的履行要符合约定

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应当得到双方的准确履行。如果借款方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达到法定的违约条件,法院在认定借款合同时,可能会支持出借方的诉讼请求,判决借款合同已经失效。

七、证据的提供要充分有效

在借贷纠纷的诉讼中,证据的提供对于法院认定借款合同的效力至关重要。借贷双方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银行转账记录、借条等,以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和合同的约定。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支持其主张,或者提供的证据缺乏真实性或者可信度,法院将可以对其主张进行质疑,甚至做出不予支持的判决。

八、法院的裁判力

无论借贷纠纷的具体情况如何,最终法院的裁判是决定借款合同有效性的关键因素。法院将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依据和适用法律,综合判断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因此,在借贷关系中,为了确保借款合同的有效性,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明确约定合同的基本要素,并在履行义务时予以准确履行。当借贷关系出现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措施,向法院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七、法院怎么认定合同无效

法院怎么认定合同无效

合同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在商业领域以及个人事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并非所有签订的合同都是有效的,有时候合同可能存在一些问题,甚至被认定为无效。那么,法院又是如何认定合同无效的呢?本文将探讨这个问题,并给出一些相关的案例,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法院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和实践。

合同无效的种类

首先,让我们呈现出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况。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2. 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合同
  3.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4.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
  5. 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6. 违反以公平原则为基础的合同

法院认定合同无效的标准

那么,按照何种标准,法院可以认定合同无效呢?法院在对合同进行认定时,会参考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

  • 法律规定:法院首先会考虑合同是否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禁止性规定。只有在违反了这些规定的情况下,合同才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 公序良俗:法院也会检查合同是否违背了公序良俗,也就是是否与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共秩序相悖。如果合同违反了公序良俗,法院可能会认定其无效。
  • 公平原则:合同是否公平也是法院的考量因素之一。如果合同违反了公平原则,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 损害他人利益:如果合同是通过恶意串通达成的,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也有权认定该合同为无效。

当然,以上标准只是一些常见的认定依据,法院在具体案件中还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实际案例

为了更好地理解法院认定合同无效的实践,我们来看几个真实的案例。

案例一:某公司与另一家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分成比例。然而,在协议签订后不久,其中一方企业以欺诈手段在商业活动中获得了不当利益。法院认定这个合作协议无效,因为它是通过欺诈手段达成的,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某个雇主与员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员工在合同期满后,不得在与雇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业。然而,这项约定被认定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法院判定该合同无效。

案例三:某个商家与消费者签订了一份购买合同,但合同中的条款十分苛刻,对消费者非常不利。法院认为该合同违反了公平原则,判定其无效。

个人保护措施

在日常生活中签订合同时,作为个人,我们也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是一些建议:

  • 了解法律:作为合同的一方,了解相关法律是非常重要的。这样你就能够在签订合同之前判断其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的问题。
  • 合理谈判:在商业谈判中,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地争取合同中的有利条款,并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提出异议。
  •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你对合同条款存在疑问,或者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总之,法院对合同无效的认定是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的。了解这些标准,作为合同的一方,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签订合同时,也要谨慎而理性地审查其中的条款,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八、合同终止法院怎么认定

合同终止法院怎么认定

合同终止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一种情况,当合同的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条款时,会导致合同的终止。当合同终止引发争议时,法院的认定将起到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介绍合同终止法院认定的相关问题。

合同终止的判断标准

合同终止的判断标准主要依据以下几点:

  1. 履行义务的能力:当一方无法或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因该方的倒闭、破产等原因无力履行时,合同可能会终止。
  2. 违反合同条款:当一方违反合同条款,严重影响了合同目的的实现,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3. 协商一致解除:当合同的各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合同的决定,法院会认定该合同已经终止。

法院对合同终止的认定

法院对合同终止的认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在判断过程中,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

  • 合同条款:法院会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的约定,判断违约方的行为是否符合合同解除的条件。
  • 违约方的行为:法院会调查违约方的具体行为,如是否无法履行合同、是否违反合同条款等。
  • 损失情况:法院会评估受违约方影响的损失情况,以确定是否满足解除合同的标准。
  • 当事人意愿:法院通常会尊重当事人的协商一致,如果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则法院会予以认定。

合同终止的法律效果

一旦合同被法院认定为终止,将产生以下法律效果:

  • 权利义务终止:合同终止后,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将自动终止,双方不再有履行合同的义务。
  • 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的一方违反了合同条款而导致合同终止,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损害赔偿:根据违约方的具体情况和损失情况,法院可能会判决违约方支付损害赔偿。

如何处理合同终止纠纷

在合同终止引发纠纷时,有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终止引发的纠纷,达成一致意见。
  2. 仲裁:合同中可能约定了仲裁条款,双方可以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3. 诉讼:如果无法通过协商或仲裁解决纠纷,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决纠纷,都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总结

合同终止法院的认定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争议之一。法院在认定合同终止时,会综合考虑合同条款、违约方的行为、损失情况以及当事人的意愿。一旦合同终止被认定,将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包括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和可能的损害赔偿。在处理合同终止纠纷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当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身权益。

九、借款合同法院认定

近年来,借贷纠纷案件在法院中屡见不鲜,借款合同的法律适用和法院认定成为关注焦点。借款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它规定了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对法院进行认定提出了要求。

借款合同法律适用

借款合同的法律适用首先要遵循我国《借款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指借贷双方约定,借款人将一定金钱借给借款人,借款人必须按照约定支付利息和还款的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合同法的范畴,因此在法律适用时应遵循合同法的一般原则。

根据借款合同法,借款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合法、真实、无虚假记载,明确借款的数额、利率、借款期限等。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彼此的权利和义务,以减少纠纷的发生。

在法律适用时,借款合同的效力要依据是否具备合同成立的要素来判断。例如,借款合同的要素包括借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如果合同中的要素明确,各方之间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那么借款合同将具备法律效力。

法院认定借款合同

在借款纠纷案件中,法院的认定十分关键。法院需要根据借款合同的内容和相关证据进行综合认定,以判断借款合同的效力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首先,法院会对借款合同的内容进行检查。法院将仔细审查借款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借款合同存在虚假记载、违法内容或不具备合同成立要素,法院可能会认定该借款合同无效。

另外,法院还会对相关证据进行审查。法院会审查借款双方的交往记录、付款记录、相关通讯记录等证据,以判断借款合同是否真实存在,并对借贷双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估。

同时,法院在认定借款合同时还需考虑其他法律规定。例如,法院会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判断借贷双方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存在违法或违约情况等。

借款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借款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多种多样,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调解是解决借款合同纠纷的一种常见方式。调解可以由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等进行,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借贷双方的协商和调解。调解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和解达成双赢的结果。

如果调解不成功,双方也可以选择通过诉讼进行借款纠纷的解决。借款合同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依法对借款合同的效力、纠纷内容进行认定,并根据事实和法律判决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

总之,借款合同的法律适用和法院认定是解决借贷纠纷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合同的效力和借贷双方的权益。借款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多种多样,可以通过调解和诉讼等途径进行解决。

无论是借款人还是出借人,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前都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避免可能发生的纠纷。同时,借款人和出借人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如实履行约定的权利义务,共同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借贷双方的权益。

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被法院推翻怎么更改记录?

根据事故现场的视频,图片,证人证言重新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