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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报和瞒报怎么区分?

债权债务 2024-12-01 03:38

一、漏报和瞒报怎么区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第五条《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

(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四)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二、不瞒报不谎报不漏报原则?

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县管各企业和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监督保障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疫情防控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坚决筑牢防疫屏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严禁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敷衍塞责、虚以应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信息;

三、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临危退缩、擅离职守、推诿扯皮、消极应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四、严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行骗牟利、制售假冒伪劣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严禁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各种途径散布谣言和发表不当言论;

六、严禁耍特权、搞特殊,不配合防疫检测、排查、登记或为亲属等利害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

七、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

八、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和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指令和要求、纪律的行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纪律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聚焦“八严禁”纪律规定执行情况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纪律规定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个人事项漏报瞒报界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认定为漏报行为:

  (一)未报告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者因私往来港澳、台湾情况的;

  (二)少报告房产面积或者未报告车库、车位、储藏间的;

  (三)少报告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金额等情况的;

  (四)少报告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金额等情况的;

  (五)存在其他漏报情形的。

四、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漏报和瞒报的区别?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一种报告制度,要求公职人员和其他特定人员在任职期间或离职后一个时限内,将其个人有关事项如财产、亲属关系、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行政处分等事项向所在单位或组织主管部门报告。该制度的实施旨在促进公职人员及其他特定人员的廉洁、公正、清正,防止腐败、权力滥用、内外勾结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漏报和瞒报是两种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行为,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

1. 漏报是指未按规定提交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或者被指出有未报告事项后未及时补报的行为,即未报告已经具备了报告条件的重要有关事项,或未履行报告义务的行为。

2. 瞒报是指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故意隐瞒或伪造、篡改重要有关事项的行为。

总的来说,漏报和瞒报都是违反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行为,但是瞒报的行为更严重,因为它涉嫌造假、欺骗等不诚信行为,可能会对个人形象和职业生涯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五、传染性疾病漏报瞒报处罚责任人多少现金?

如果影响范围或者后果不严重,一般是警告处罚或者行政拘留,罚款很少,但也有,二百三百五百,甚至几千都有。如果后果严重,需要负刑事责任。具体看后果是否给社会和受传染者带来巨大损害。可以参考以下条款:

一、缓报、瞒报、漏报疫情承担什么责任

依据我国相法律的规定,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依据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七条 依照本法的规定负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第六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组织救治、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六、如何定义生产安全事故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第五条 《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  (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四)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七、虚报瞒报区别?

虚报和瞒报的区别在于意思不同,意义也不同。

虚报:这里的虚指不符合真实情况,虚报即以少报多。比如,你收入是一千元,向上报二千元。

瞒报:瞒,隐瞒,隐瞒真相。即对相关事件或事故隐瞒不报的行为。也属于主观错误,但一般是因为推卸责任。比如,你收入是二千元,向上报一千元。

八、山西通报矿山瞒报

山西通报矿山瞒报事件

近日,山西省矿山安全监察局通报了一起涉及矿山瞒报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这起事件再次引发了社会对矿山安全监管的关注。

据通报,山西某煤矿发生了一起严重事故,但矿方却故意瞒报了事故的真实情况。该煤矿是山西省重点监管对象,其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没有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而是采取了掩盖事实、伪造报告等方式来掩盖真相。这种瞒报行为极大地威胁了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也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作为我国煤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的地区之一,山西省一直在加大矿山安全监管力度。然而,这起矿山瞒报事件的发生再次暴露出矿山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矿山安全监管形势严峻

矿山是我国能源产业的重要支撑,但也是事故频发的高风险行业。矿山事故往往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巨大影响。因此,加强矿山安全监管意义重大。

然而,矿山安全监管形势依然严峻。一方面,一些矿山企业存在安全意识淡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问题,为了规避监管、降低成本,可能采取瞒报事故、不履行安全措施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在矿山安全监管中存在不作为、敷衍了事的问题,导致矿山监管形同虚设。

矿山安全监管形势严峻的原因有很多,但其中一个核心问题是监管缺位。矿山安全监管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行动,需要加大对矿山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矿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整个行业的安全意识。

严厉打击矿山违法行为

为了遏制矿山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对于瞒报事故等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矿山监管的职责和监管标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瞒报事故等违法行为,应当严肃追究责任,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矿山事故追责机制,让涉事企业和个人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其次,要加大矿山安全监管的力度和频次。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矿山企业依法依规运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的矿山企业,要及时采取行政处罚和整改措施,确保矿山安全风险的控制。

此外,要加强对矿工的培训和教育。矿工是矿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直接关系到矿山事故的发生。应当通过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增强他们对安全问题的预防和处理能力。

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为了实现矿山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矿山事故频发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要加大对矿山企业的监管力度。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坚决整改或关停。要加大对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低的煤矿的整顿力度,推动煤矿资源的优化配置。

其次,要提高矿工的素质和技能。通过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让他们成为安全生产的“主力军”。要加强对矿工队伍的管理,建立健全矿工的奖惩机制,激励他们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此外,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矿山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对矿山生产过程的全程监控和实时预警。要推动矿山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提升其自动化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

总之,山西通报的矿山瞒报事件再次提醒我们,矿山安全监管形势严峻,严厉打击矿山违法行为势在必行。只有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并建立长效机制,才能实现矿山安全和稳定生产的目标。

九、32a漏报和100a漏报?

答:额定电流32a漏保和100a漏保负荷量不同。在额定电压380伏的电路中,根据电功率与电压和电流强度的关系公式,P=UI,额定电流32安漏保的负荷量是,P=UI=380伏×32安=12160瓦,额定电流100安漏保的负荷量是,P=UI=380伏×100安=38000瓦。高电压,强电流,电功率电路用漏保可以很好的保护电路。

十、行程瞒报怎么发现?

行程报瞒有多种方式发现。首先是了解清楚行程隐瞒者可以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举报,其次针对行程隐瞒者的轨迹进行调查,对所经过的地方进行取证查实,第三,可以向行政执法机关申请,对行程隐瞒者通过定位进行调查,通过手机的定位,行程码查看所经过的地方。通过以上三种方式就可以发现是否隐瞒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