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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股东债务比例如何计算?

债权债务 2024-10-21 07:48

一、企业与股东债务比例如何计算?

显示公司建立资产的资金来源中股本与债务的比例,计算方法为将公司的长期债务除以股东权益。

部分投资者在计算时只采用需要支付利息的长期债务,而不采用总负债。

它可用来显示在与股东权益相比时,一家公司的借贷是否过高。该比率越低,说明企业长期财务状况越好,债权人的权益有保障,该比率一般应小于1。

二、公司清算股东债务怎么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债务与股东债务的偿还顺序?

债权债务关系是我们比较常见的法律关系,除了债权债务关系,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关系还有很多,比如说合同中的履约关系,劳动法中的劳务关系以及其他相应的关系。那么公司债务与股东债务的偿还大家知道吗?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债务与股东债务的偿还顺序

据我国现行制定法,债权具有平等性的特点,债务人偿还时,不分债务设立的先后顺序。所有债权人享有平等受偿的权利。但是,分两种情况,即当债务人破产时,依据《破产法》一般债务按比例平等受偿,此外,当债务人具有偿还能力时,债务人有选择权,通常,后者居多。

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一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因为,作为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时,实际上已转换成债权人的财产。债务人已不能对它们再行使权利。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还债的财产。

四、股东认缴资金不到位如何追讨债务?

首先企业可要求股东限期缴纳出资,因为出资是自愿的,双方要签订出资协议,协议中要约定出资的金额,出资的方式和占股比例等信息,协议一经签订,股东就有义务按企业限定的期限,足额缴纳出资,并办理相卖出资手续,如果股东逾期还不缴纳出资,企业可催缴,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缴纳出资义务。

五、股东没有实缴债务怎么办?

股东没有实缴债务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不少的股东有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 股东出资不实,公司“空手套白狼”,势必扰乱市场秩序。股东怠于履行出资义务,亦违背公序良俗,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包括对内民事责任,即向公司补足出资;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权利受到限制,比如只能按照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行使表决权等。还包括对外民事责任,即出资不足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行政责任,因其出资不足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因其出资不足,可能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

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六、股东未实缴出资如何清偿公司债务?

股东未实缴出资是指在公司的注册资本中,股东承诺应认购部分尚未实际付款的情况。如果公司债务需要清偿,通常存在以下几种方式:1. 公司可以要求股东按照出资承诺书中规定的期限和方式进行补缴,以满足清偿公司债务的需要。2. 如果股东无力或者不愿意补缴出资,公司可以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追缴欠款。3. 在无法追缴欠款的情况下,公司也可以采取增资的方式解决债务问题,从而弥补未付的实缴出资。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充分的认缴出资会给公司带来极大的风险,因此公司在注册时,应当规范认缴出资的相关条款,并且妥善处理在实际经营中存在的出资问题,以确保公司的稳健运营。

七、公司法股东变更,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的法人也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在经济或动中所做出的行为代表了公司。公司所产生的债券债务并不一定跟随法人的变动而变动,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对外的债权债务。也就是说,公司法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偿还债务和享有债权。 法人代表,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法人,所以不管变不变,都是公司即法人承担责任,而不是法人代表承担。但如果公司法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存在恶意或者过失,那么,在产生债务的时候,公司在承担对外债务的同时也可以要求原法人承担责任。即公司在承担完债务后,可以向原法人追偿。

企业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八、小股东如何避免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一)避免设立一人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作出了特殊规定,将“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的举证责任倒置。加之实践中部分公司确实存在账务不清、账务混同的情况,很难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一旦举证不能,一人公司的股东常常要承担败诉后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三)避免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混同

判断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是否存在混同,最根本的标准是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意思表示和独立财产,以下情况常常会被认定为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混同:

(1)股东无偿使用公司的资金或财产,不作账务记载的;

(2)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或将公司的资金供关联公司使用,不作账务记载的;

(3)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不分,致使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区分的;

(4)公司盈利与股东自身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利益不清的;

(5)公司的财产记载于股东名下,由股东占有、使用的;

(6)多个公司、一套人马,各个公司表面上独立,但实际上财务不分、人员不分、业务不分。

(四)依法依规办理公司注销清算手续

九、公司如何应对拖欠大股东的债务问题

背景介绍

作为公司运营中的一种常见问题,公司拖欠大股东的债务往往会给公司带来严重的财务压力,甚至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因此,公司应该如何应对这一问题,既要考虑公司自身的利益,也要维护与大股东的合作关系。

明确债务责任

首先,公司需要明确债务责任。如果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大股东的债务,应当通过审慎的财务核查和沟通,确认债务的具体数额和原因。一旦确认拖欠责任,公司应当及时向大股东做出承诺,并制定相应还款计划。

积极沟通

其次,积极主动地与大股东沟通十分必要。公司应当以诚恳的态度,向大股东解释清楚拖欠债务的原因,以及公司的还款计划和措施。通过有效沟通,可以增进双方的理解与信任,降低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制定还款计划

针对拖欠的债务,公司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该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资金流动性,避免制定过于苛刻或无法实现的还款条件。同时,还款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应当及时向大股东报告还款进度,以展现公司的诚意和决心。

寻求外部支持

倘若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实无法支撑还款计划,就需要寻求外部支持。这可能包括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寻找新的投资者或合作伙伴等方式。通过引入外部资金,公司可以更快速、更有效地解决拖欠债务问题。

结语

在处理公司拖欠大股东的债务问题时,公司需要站在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的角度,保持积极的沟通和合作态度,通过合理的还款计划和外部支持,尽快化解拖欠债务带来的负面影响,确保公司的稳健发展。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更好地应对公司拖欠大股东的债务问题。

十、个体工商户债务股东承担顺序?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债务清偿顺序: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在清算前或清算期间隐匿或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依法追回其财产,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