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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举例?

债权债务 2024-10-02 17:43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举例?

所谓同时履行合约,就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就是俗话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举个例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乙向甲购买一台电脑,约定一个交货日期,交货时付款。如果到交货时间,甲没把电脑交付乙,那乙就不给电脑款给甲,这就叫同时履行抗辩。

二、借款合同中债务人的抗辩权

借款合同中债务人的抗辩权

借款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约定借款事项的合同。在借款人需要筹集资金、债权人愿意提供资金的情况下,借款合同成为了双方达成共识的法律文书。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债务人可能会主张自己具有某种抗辩权,影响借款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本文将对借款合同中债务人的抗辩权进行探讨。

在借款合同中,债务人的抗辩权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无效抗辩权:债务人主张借款合同无效,可能基于以下原因之一:合同被迫签订、欺诈、误导、合同内容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等。债务人需要提供相应证据去证明借款合同的无效性。
  • 争议抗辩权:债务人主张借款合同中存在争议的条款,需要合同解释、争议处理或检验合同中的具体问题。争议抗辩权要求债务人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以证明合同争议。
  • 履行抗辩权:债务人在履行借款合同时,可能遇到无法控制的情况,导致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例如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情况。债务人应及时通知债权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利益平衡抗辩权:债务人可能主张借款合同中某些条款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导致其受到不公平待遇。例如利率过高、合同不合理限制等。债务人需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该条款对其权益造成了损害。

当债务人主张抗辩权时,债权人需要审慎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以下是债权人应考虑的几个因素:

  • 抗辩权的合理性:债务人主张的抗辩权是否合理,是否有法律依据支持。
  • 证据的充分性:债务人是否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其抗辩主张。
  • 债权人的损失:如果债务人的抗辩权成立,债权人可能会遭受经济损失。
  • 法律法规:债务人主张的抗辩权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果债权人认为债务人的抗辩权没有依据或不成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执行借款合同。同时,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来解决纠纷。

总之,在借款合同中,债务人拥有一定的抗辩权,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违约或逃避债务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都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并在遇到问题时,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解决。

因此,在签署借款合同之前,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应该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和权利义务,避免因合同争议而引发纠纷。同时,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沟通、诚信守约也非常重要,有助于减少双方的法律纠纷。

最后,借款合同中债务人的抗辩权是法律赋予债务人的一项权利,但债权人也有相应的权利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在遇到债务纠纷时,双方建议寻求专业法律意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 李华. 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抗辩权[J]. 法律聚焦, 2020, 12(02): 35-38.
  2. 张明. 对借款合同中债务人抗辩权益的探析[J]. 法学研究, 2019, 37(04): 99-101.

三、什么是抗辩权?并举例?

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可以说,请求权是矛,抗辩权是盾,抗辩权的功能在于延缓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于消灭。抗辩权的特征:

1、其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没有请求权的行使,抗辩权自无必要行使。

2、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约定的抗辩事由只能产生合同的权利,而不是抗辩权。

3、抗辩权为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来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法官不得主动依职权审查抗辩权是否存在。

4、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该期限要么由法律规定,要么推定为合理期限,但抗辩权没有自己独立的行使期间,因为抗辩权是依附于请求权而发生的,如果对方请求权合法成立,则抗辩权也就合法成立,如果对方的请求权不合法,则抗辩权也无必要行使。

四、抗辩权的三种形式举例?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权拒绝给付。

二、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履行。

三、不安履行抗辩权:先履行的一方有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

五、债务人,对担保追偿权人的抗辩权?

担保人代债务人代偿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代偿的债务。但代偿的只能是担保合同范围内的债务,超过部分即越权擅自代偿的,追偿时,债务人有抗辩权。

六、债务人在债权转让时抗辩权有什么规定呢?

一、法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二、释义:本条是关于债务人在债权转让时的抗辩权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

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转让行为就生效,权利的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和原债权人同样的权利,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本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由于债务人的抗辩权是其固有的一项权利,并不随权利的转让而消灭,所以,在权利转让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向做为受让人的新债权人行使该权利。

受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债务人权利的行使。

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合同撤销的抗辩权、债权已履行完毕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

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

七、抗辩权的主体?

因票据义务人与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之间存在一定关系而发生的抗辩。这种抗辩来源于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一定个人因素的关系,而非票据本身,所以仅能对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主张,又称为主观的抗辩和相对的抗辩。

八、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果如下:

1.先履行一方有中止履行的权利。

2.先履行一方有等待后履行一方恢复履行能力或请求其提供适当担保的权利。

3.先履行一方有合同解除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九、何为抗辩权,请举出一个抗辩权的例子?

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十、抗辩权与诉权的区别?

  简单讲,在狭义上,诉权为程序性权利,抗辩权为实体法权利。

  一、抗辩权是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通常,它是一种实体上的权利。在实体上,对应的是对方的请求权。

  二、诉权是指公民所享有的请求国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权利。

  我们通常理解的诉权,是指程序上的起诉权;是一种程序上的权利。起诉权对应的是答辩权。

  当然,也有人认为诉权,也包含实体上的权利,即公民有权请求法院同意其在实体上的具体法律地位或具体法律效果的主张。

  诉权是由程序法所确认的权利,其行使必须经过诉讼程序,非经提起诉讼,当事人诉权中的利益得不到彰显和保护。与此不同的是,与请求权相对方的抗辩权,作为实体权利,是由民法所确认的。即便请求权人没有诉诸法院,其仍可以独立自主地向相对人请求履行义务,以实现自己的利益。同时,相对人也可以行使抗辩权。

  三、抗辩权,其本质也是一种请求权。其与诉权的区别,除上述观点外,主要还有:

  1、诉权为程序性权利,民事实体法上的时效一般不直接影响到的诉权的行使。

  例如,在时效届满之后,权利人的诉权并不因此消灭,而仍然有权提起诉讼。但因为诉讼时效原则上适用于各类请求权,所以请求权与诉讼时效具有密切的关系。请求权沟通了民事权利和诉讼时效的关系,诉讼时效的对象原则上是各种请求权,超过诉讼时效,请求权本身虽然并不消灭,但是,相对人可以行使抗辩权,这样也会影响到请求权的实现。

  2、请求权不一定通过诉权的行使来实现。

  请求权的行使方式有两种,即通过意思表示来行使或通过行使诉权的方式来行使。如果权利人通过意思表示的方式行使,即直接向特定人要求特定的行为,则因为此时尚未进入诉讼程序,所以与诉权的行使无关,请求权的存续也不以诉权的存续和行使为必要条件。

  3、在确权之诉中,虽然不存在请求权,但存在诉权。

  例如请求法院确认物权归属,此种确认并不存在民法上的请求权,但权利人仍享有诉权。对于给付请求权而言,虽然其具有可诉性,诉权也正是请求权在诉讼中的具体表现,但在请求权人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因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而被驳回或不被受理时,当事人仍然可以基于其请求权向特定人提出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