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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法定事由?

劳动纠纷 2024-07-16

一、离婚法定事由?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包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商业险法定免责事由

商业险法定免责事由:

商业险是一种为商业和企业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产品,旨在降低经营风险和损失。然而,在购买商业险时,我们需要了解其中的法定免责事由,以确保我们在保险索赔时的权益。

商业险的基本概念

商业险,顾名思义,是针对商业和企业的保险保障。它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包括财产险、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机械险等。商业险能够帮助企业降低经营风险,保护企业的财产和经济利益。

商业险的好处

1. 经济风险的保护:商业险为企业提供了保障,当发生意外、灾害或其他风险事件时,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减轻了企业的经济负担。

2. 业务连续性:商业险可以帮助企业在遭受损失后更快地恢复业务,并确保业务的连续性。

3. 安全感:有商业险作为保障,企业可以更加安心地开展经营活动,不必过于担心潜在的风险。

商业险法定免责事由的重要性

商业险的购买是为了获得保障,并在需要时能够获得赔偿。然而,商业险也有一些法定免责事由,即在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了解这些免责事由对于企业至关重要,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常见的商业险法定免责事由包括:

  • 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
  • 事故责任:如企业违规操作导致的事故。
  • 盗窃和失窃:保险公司通常对自行车、摩托车等易被盗窃的财产保险保障有所限制。
  • 战争和恐怖活动:对于与战争或恐怖活动相关的损失,保险公司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
  • 偷盗的保管不善:如果物品丢失是因为保管不善,例如钥匙遗失导致财产损失,可能不被保险公司赔偿。

如何避免商业险法定免责事由带来的损失:

1. 详细阅读合同条款:在购买商业险之前,务必认真阅读保险合同的各项条款,特别是法定免责事由的具体规定。

2. 根据企业需求选择合适的险种:不同的商业险针对的风险不同,确保所选择的险种能够覆盖企业最关键的风险点。

3. 保持相关证明和记录:当发生保险事故时,确保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明和记录,以便顺利进行索赔。

4. 妥善保管财产:尽可能采取措施确保财产的安全,避免因自己的疏忽导致的风险。

总结

商业险作为企业的风险保障,为企业提供了重要的经济保护措施。然而,了解商业险法定免责事由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只有在明确了免责事由的情况下,企业才能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合的商业险,并且在需要时能够顺利进行理赔。购买商业险前,企业需要仔细研究保险合同,确保充分了解其中的条款。同时,企业还应该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避免被列入免责事由范围内的损失。

三、民事扣除审限的法定事由?

只要发生可以扣除审限的事项,法院都可以扣除,没有次数和时间的限制。虽然说没有限制,但实际上,一个案件最多可以发生三个可以扣除审限的事项,如鉴定、公告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

(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四)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六)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七)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八)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九)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十)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一)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二)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二、民事案件的审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第一百八十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一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日。

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五日。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

审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参照涉外审理民事案件的规定办理。

四、什么是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五、请问什么是法定事由?

法律分析:法定事由是与约定事由相对而言的,顾名思议,即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可以导致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或免责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三个法定退伙事由?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 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企业法规定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七条 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七、法定解除的法律效果

法定解除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当一方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获得相应的法律效果。法定解除的法律效果是确保合同的履行和保护合同方的合法权益。

法定解除的条件

根据我国《合同法》,法定解除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一方违反合同:当一方违反了合同的约定,给另一方的权益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2. 违约通知: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在违约方违约后合理期限内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说明解除的原因和依据。
  3. 违约后继续请求履行:当一方违约后,对方可以在合理期限内继续请求履行合同,但对方真正完成了合同义务后仍未解除合同的,视为放弃解除权。

根据以上条件,一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定解除的法律效果

法定解除产生的法律效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终止合同:一方依法解除合同后,合同立即终止,双方不再具有合同关系,各自恢复到合同成立之前的状态。
  • 损害赔偿:违约方应依法对解除合同一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和合理费用。
  • 返还已支付的款项:违约方应返还已支付给对方的款项。解除合同后,违约方应将已经收到的款项无条件地返还给对方。
  • 返还已取得的财物:违约方应返还对方已经取得的财物。解除合同后,违约方应将已经取得的财物无条件地返还给对方。

通过法定解除,当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获得相应的法律保护。解除合同后,合同关系终止,双方恢复到合同成立前的状态,同时违约方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法定解除不是自动生效的,解除合同的一方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解除,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另外,在解除合同时,还应当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日后维权时能够提供证据支持。

同时,法定解除并不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合同,不同类型的合同可能有不同的解除方式和条件,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仔细研究相关合同的条款和法律规定,确保按照正确的程序进行解除。

最后,作为合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之前对合同的内容和约定进行充分了解,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因合同纠纷导致不必要的损失。当合同的一方违反了约定时,另一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劳动者在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

案例八

劳动者主张医疗期须证明病情达到需要治疗休息的严重程度,并应遵守用人单位的请假制度

裁判要旨

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需要治疗时,应当根据病情状况履行请假手续。劳动者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拒绝上班,在用人单位催促及时返岗后亦不到岗说明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简要案情

2014年12月,曹某与某电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8年9月11日至9月30日,曹某分三次向公司申请病假及事假,公司同意曹某的休假申请。假期到期后曹某未到岗上班。同年10月17日,公司根据曹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送达地址邮寄函件要求来司说明未上班的原因,该函件被退回。2019年1月4日,公司通过《扬子晚报》向曹某发出通知要求其来司办理相应手续,并于1月8日通过微信发送给曹某。曹某仍未上班,亦未办理相应请假手续。2019年1月18日,公司向曹某发出《关于与曹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载明曹某连续旷工属严重违纪,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通知了工会。曹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仲裁委终结审理后,曹某诉至法院。审理中,曹某提供了某医院抑郁自评量表,该表载明参考诊断为有(轻度)抑郁症状,但未提供病假证明。

法院认为,曹某病假到期后,在未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未出勤上班,公司在多次催促通知无果后,以其旷工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具有事实依据。曹某主张其符合医疗期相关规定,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确需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且曹某未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对其要求适用医疗期相关规定的主张不予支持。法院判决驳回曹某的诉讼请求。

专家点评

劳动法中所称“医疗期”,其基本含义为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依法享有的治疗休息且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期限。显然,医疗期的规定体现的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理念,但因医疗期中劳动者不能到岗上班,涉及用人单位对工作的统筹安排,因此劳动者享有医疗期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首先,劳动者患病的病情状况或者非因工负伤的严重程度达到了需要治疗休息的客观要求,其判断标准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单”为依据;其次,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本案中,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批准的假期届满后,继续主张享受医疗期待遇,却未能提供病假证明,也不按照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要求履行请假手续,在用人单位多次催促后仍然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岗上班,用人单位以其旷工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具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本判决通过驳回劳动者享受医疗期待遇的请求,引导劳动者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维护用人单位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管理秩序;教育劳动者不得滥用权利,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审理法院: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评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沈同仙教授

江苏法院2020年度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m.thepaper.cn/baijiahao_12454585m.thepaper.cn/baijiahao_12454585m.thepaper.cn/baijiahao_12454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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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九、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

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

合同是人们在法律的保障下进行交易和合作的重要工具。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合同的解除有时是不可避免的。根据我国《合同法》,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 合同违约

合同的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法规定,对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并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违约通常包括:

  • 支付款项违约:指合同一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或款项支付迟延;
  • 不履行义务违约:指合同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例如未按时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
  • 提前终止合同违约:指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提前终止合同。

2. 合同无效

当合同存在违法情形或违背公共利益,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并可被解除。违法情形包括:

  •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例如,某些行为受法律明确禁止,合同如果涉及这些行为,将被认定为无效;
  • 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例如,合同内容违背社会公众普遍接受的行为准则,同样会被认定为无效;
  •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合同一方通过串通行为损害国家利益,合同也可被解除。

3. 合同基础消失

合同基础消失是指合同履行所依据的基本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例如:

  • 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破坏了合同履行的基础;
  • 法律法规变更:相关法律法规的变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 不可抗力因素: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动乱等。

4. 合同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如果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合同可以被解除。例如:

  • 合同目的丧失:合同成立时的共同目的因意外原因无法实现;
  • 合同无法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行为无法履行,也可导致合同解除。

5. 合同订立基础发生重大变化

如果在合同订立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合同订立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合同的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合理,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总之,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是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基本利益和公平原则下规定的,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法律保障和补救措施。在面对合同解除情形时,当事人应当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并及时采取合法合理的解除行为,以维护自身权益。

十、除斥期间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

包括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没有法定代理人、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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