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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职称聘任合同区别?

劳动纠纷 2024-05-16

一、劳动合同和职称聘任合同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

聘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2、适用对象不同

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

3、试用期及合同期限不同

聘用合同的试用期可以为12个月,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职称业绩证明材料需要劳动合同吗?

需要,申请材料如下,

1。职称申报承诺书;

2.公示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学历和学业成绩复印件一份;

5.职称zheng复印件一份;

6.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1份;

7.继续教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8.专业技术业绩水平工作总结;

9.其他材料:参会人员任职以来获奖zheng书、论文、专利zheng书、成果鉴定zheng书、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各1份。

10.职称证书、评价表、批准文件原件扫描件。申请材料的第4、9、10项非常重要,特别是对于已经参加过的项目。需要提供完整的资料,包括从项目开工到竣工验收的全套资料。

三、职称评定对劳动合同有什么要求?

基于职称评定劳动合同书这一问题,可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虽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劳动权益受法律保护。

四、公办学校评职称需要劳动合同吗?

公办学校评职称不需要劳动合同。学校教师是事业单位身份的人员,同学校签订的是聘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职称评审时是由学校上办教师的聘任岗位情况和个人评审材料,不需要提供合同。因此,公办学校教师评职称不需要劳动合同的。

五、职称评定劳动合同要全部上传吗?

需要的,合同,今年新增的一个材料,必填项,尽量上传近五年的劳动合同,个别评委会有所要求。

需要的资料:

1、个人照片

系统自动获取,未获取到的,请至南京市社会保障卡经办网点办理。

2、单位公示结果证明

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聘书或聘任证明

4、从业资格证

即执业资格证书,例如一建证书、注册造价师证书、监理工程师证书等等,没有可以不传。

5、现职称证书和申报表

必填项,如果没有申报表,可以用红头文件代替,或者上传证书网查截图(07年以后在南京获得的证书)或者是填写承诺书。

如果是用职业资格证书等同于职称证书评职称的,这里上传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

6、合同

今年新增的一个材料,必填项,尽量上传近五年的劳动合同,个别评委会有所要求。

7、单位隶属关系证明、社保缴费证明

总部在宁企业上传,南京机械评委会要求如果劳动合同未满五年,需要上传社保缴费证明。

8、破格材料

六、没有聘用证书有劳动合同可以评职称吗?

  评定初级职称一般都是通过用人单位,如果没签劳动合同,但实际上有单位可以评审盖章,也不影响初级职称评定。   参加评定需准备的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业务工作总结,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一寸彩照,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   职称可评可考。一般而言,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如果有的人不具备职称评定条件,又想获得职称,那就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了。所以说,职称可评可考,考评效力同等,全国各地通用。   另外补充一下,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30天后仍未签订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可申请仲裁要求双倍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七、劳动合同户籍地址填错了可以评职称吗?

可以,评职称是以你自己的工作单位所在地参评

八、?劳动合同?

《艺人主播服务合作合同》明确约定:公司仅指定平台供主播进行在线演艺,主播受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约束,但不得视为公司与主播建立了劳动关系,公司无义务承担主播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福利和医疗保险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艺人主播服务合作合同》约定主播演出并不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公司的经营业务范围是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展览展示,婚庆策划,公关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等,与主播演出工作性质不同,这一情形不符合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的这一规定,故不应视为双方之间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从收入分配上看,直播演出收入虽最终由公司支付,但主要是主播通过网络直播吸引粉丝获得打赏所得,公司仅是按照其与直播平台和主播之间的约定比例进行收益分配,公司无法掌控和决定主播的收入金额,双方在合作协议中约定的保底收入应属于公司给予直播合作伙伴的保障和激励费用,并非直播收入的主要来源,故公司基于合作协议支付的直播收入不应视为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

公司未能提交书面劳动合同证明该公司已履行法定义务,其主张劳动合同丢失亦缺乏证据予以证实。公司申请提交《广州市就业登记申请表》,主张该公司从广州市人社局网上办事系统导出的相关数据登记有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及合同期限,但该表系由公司自行填写,仅能证明该公司在网上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尚不足以证实双方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主张员工入职时签名确认的《面试评价表》《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和人力资源部制度汇编等可视同书面劳动合同。但上述资料系公司在员工入职、转正时对其进行评价考核的记录以及公司人事制度,并非双方签订的特定协议,也缺乏劳动期限、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故其该项主张不能成立。在双方对是否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存在争议且公司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情况下,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进而公司应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至于公司主张的仲裁时效问题,仲裁时效不属于仲裁机构主动审查的范围,公司未举证证明其在仲裁阶段就仲裁时效提出抗辩,其在诉讼阶段主张时效抗辩,不予获得支持,并无不妥。

出租车驾驶员工作属于公司经营业务的组成部分,司机亦曾向公司支付服务资格证押金。还有提供了《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及附件《签订劳动合同承诺书》,上述承诺书载明公司已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承诺情况属实,承诺书落款处有公司盖章及员工签名,公司认可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基于上述情况,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合理有据。关于丧葬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和一次性抚恤金的问题,依法作出判决,合法合理,且理由阐述充分。

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员工的对话内容表明,法定代表人已确认了员工的销售提成已付一部分,尚未足额支付销售提成,故公司应向员工支付剩余的提成有相应的事实依据。

员工的12月工资,公司迟至次年3月才发放,该公司存在超过30天未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的情形。公司主张员工12月之后的工资延期发放存在因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复工复产、经营及资金周转原因和公司已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同意延迟发放工资,但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其与员工就延迟发放工资亦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意见,且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取每月工资,以此保障其日常生活费用,故即使存在新冠疫情影响了公司正常生产和经营的事实,作为用人单位亦不能以此作为延迟支付劳动者工资长达数月的理由,公司的主张理据不足,因公司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应向员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公司制定的《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经过民主程序,员工对《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进行了签领学习,知晓并认可相关内容。根据《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规定,员工违规私下收取客户、供应商或外部合作单位回扣以及超过公司规定范围内的礼品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规定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亦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形。员工自认的面谈记录表显示,其多次收取供应商红包及接受宴请,上述行为违反了《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公司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解除与劳动合同,并履行了解除前通知工会的义务,未违反法律的规定。员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请缺乏依据。

公司以全面停产、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解除与员工劳动合同,并按照“N+1”标准向员工支付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已发生重大变化,在公告确定的协商时间过后,双方仍通过律师函、微信或在政府部门协调下对变更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等事项进行了多次协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的相关公告文件已通过工会审议同意。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前虽未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但在次日已补正有关程序,该公司工会亦未提出异议。本系列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法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对本系列案进行审理,即是以独任制进行书面审理,不存在程序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的规定。

员工与公司于2018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劳动合同合法有效。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合同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算,合同期限已涵盖员工主张的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段,包含了双方已经实际履行的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双方均确认上述劳动合同是续签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连续计算,表明双方均知悉确定该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时间的事由。基于上述情况,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算,应视为双方对劳动合同期限和效力的追认,亦可视为双方自2016年1月1日起签订劳动合同。据此,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诉请不能获得支持,并无不当。由于员工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可完全归责于公司,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员工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九、职称的职称种类?

职称类别和职称级别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职称的类别指的是职称按不同的系列所划分的种类,例如教师、经济员、播音员、审计师等,这是对于不同行业职称的划分。

而职称级别是针对具体某种类别职称高低级别进行分类的,一般分为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如经济师就分有初级职称(即助理经济师)、中级职称(即经济师)、高级职称(即高级经济师)。

2017年1月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部分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目前未设置正高级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共涉及中小学教师、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11个系列。

十、劳动合同和简易劳动合同区别?

劳动合同是按劳动法正规的签定合同,书面,法律效力高。简易合同,口头,民问小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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