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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司机无证肇事死亡车主有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 2024-08-20 21:44

一、雇佣司机无证肇事死亡车主有什么责任?

  雇佣司机无证肇事死亡,车主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明知其雇佣的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仍“指使”无证驾驶导致发生事故,车主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法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该规定的“指使”应理解为“指挥、唆使”的意思,通常用于“上级对下级”、“雇主对雇员”、“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等情形,在案件中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与肇事人的关系应为从属关系、雇佣关系、承包关系或者纯粹的服务关系。车主明知司机无证仍雇用其违法驾驶自己车辆,司机是基于车主兼雇主的“指使”而违法驾驶车辆,故作为车辆所有人,明知其雇佣的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仍“指使”其无证驾驶导致发生事故,属于违法犯罪。

二、交通事故答辩状车主怎么写?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被答辩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诉答辩人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针对原告的起诉书提出不同的意见):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对答辩人的责任认定有误。

1、交通事故基本事实

2011年5月8日晚,答辩人于XX路段骑着一辆摩托车由西向东正常行驶。突然,被答辩人在XX路段的十字路口出现。答辩人见状立即刹车,可是由于当时被答辩人离摩托车的距离比较近,仍没能阻止摩托车撞上被答辩人。当时,答辩人行驶至十字路口时,明明人行道上是红灯,可是被答辩人不遵守交通规则,才导致该场事故的发生。

2、责任认定有误

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答辩人对本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而被答辩人负次要责任。该责任认定明显有误。答辩人是属于正常在道路上行驶,而被答辩人闯红灯,违法交通规则,所以,被答辩人应该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原告主张的部分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缺乏法律依据。

1、医药费,原告主张8500元,现今答辩人医院开具的医药收据是6500元,对于其余的2000元医药费,原告不能提供有用证据证明,所以答辩人只认可6500元医药费。

2、护理费,原告主张1456元,答辩人对护理期限没有异议,护理费标准过高,应以30元一天计算。即护理费应为1080元。

3、残疾赔偿金,原告主张17560元,本答辩人对原告所作的法医学鉴定书没有异议,但原告至今未给付答辩人其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复印件,使得答辩人现在无法确定其是城镇人口还是农村人口;另一方面,原告提供了原告的租赁合同和财产合伙租赁协议,以及出租人、合伙人的证人证言,两人与原告存在利害关系,故答辩人认为上述合同和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

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公平,希望法院能够给出公正裁决。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

X年X月X日

三、交通事故当场死亡肇事者是否立即关押?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或者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等法定情形,可以先行拘留限制其人身自由。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还要由公安机关进行责任认定才能确定是否构成犯罪,因此,是否当场拘留,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四、交通事故逃逸多久交警可以查到肇事车主?

如果交警认真负责的话,当天就能找到车主,交警网的车辆登记信息里面有车主的所有材料,包括照片,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等。但也有特殊情况,车辆时套牌,不是在本地注册的。交警就没办法了。要一点一点的排出,外地的还要联系外地警方。一般肇事敢逃逸的,多数都是假牌照。

五、驾驶员交通事故死亡,车主如何赔款?

一、单方交通事故出现司机自己死亡车主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计算误工费的基数(误工收入)按照以下方法统计:①受害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②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③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注:截至2009年7月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为50元/天

4、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②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5、丧葬费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6、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扶养年限

注:扶养年限:①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②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8、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9、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0、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之中若是有一人以上死亡的,此时没有死亡的一方车主就会被认定为是该交通事故的责任方,其需要支付死亡赔偿金,该费用需要根据当地上一年度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同时死亡人的年龄也会影响此费用的具体金额。若是对方不愿意支付该费用的,此时死亡家属可以起诉该肇事责任方。

六、报废汽车肇事死亡一人,司机和车主如何处罚?

司机、车主、挂靠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 一、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0]33号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的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 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七、交通肇事司机全责的答辩状范本?

首先对死伤者表示歉意,其次叙述赔偿应有保险公司理赔,然后承担自己的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八、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司机必须被刑事拘留吗?

2011年5月1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未规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司机必须被刑事拘留,但201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了属于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就会被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扩展资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第三十三条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等,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必要时可以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现场勘验、检查。第六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以及复杂、疑难的伤人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参考资料来源: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窗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九、怎样查询肇事逃逸车主的电话?

发生事故后报案,如果确认了汽车牌照,交警队那边可以查到车主登记电话,肇事逃逸车的追责还是由交警处理比较好。

十、单方交通事故司机负全责当场死亡车主怎样赔偿?

  单方交通事故司机负全责当场死亡赔偿方式如下:   一、损失确定   1、财产损失。

包括车辆财产损失,造成的其他设施财产损失。以实际发生和合理为准。  2、人身伤亡损失。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人身伤亡的赔偿要综合死者的户籍性质、所在地、年龄、被抚养人数等情况判定,不能简单说赔偿多少。  二、赔偿责任划分   1、司机是车主的。司机负全责自身承担赔偿责任,实际就是自己赔给自己。  2、司机是雇员的,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为司机负全责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减轻雇主赔偿责任。具体协商或者以法院判定为准。  3、司机属于车辆借用人的,车主在交强险额度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借用人即负全责的司机自行承担,但是如果车主在借车过程中存在过错的,如车辆手续机制不全、明知司机无证醉酒还借车的,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协商或者以法院判定为准。  三、保险赔偿   车辆和人身损失只有车损险、车上人员险可以在保额内赔偿,如果没有购买的,只能由责任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