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工伤认定书后可以起诉公司吗?
一、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工伤认定书后可以起诉公司吗?
可以。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是工伤.所以首先要明确,必须是受到机动车伤害.另外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冲突的.故你可以同时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
(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二、发生工伤单位开据了工伤证明还要工伤认定吗?
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需要在工伤认定申请表上盖章、需要开具劳动关系证明书、其他资料由员工本人提供,如:员工病例复印件、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还能申请工伤吗?工伤能赔偿哪些?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话,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除了要求对方赔偿外,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四、15天能认定工伤吗?
认定处理程序简易 15天可认定工伤
此外,新条例加大了强制力度,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收取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认定处理程序简易 15天可认定工伤
新条例扩大了工伤保险基金的保障范围,减少了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项目。一是将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支付。二是为了加强工伤预防,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将工伤预防费用增列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主要用于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
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项目减少
同时,新条例对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做了调整,将一至四级、五至六级和七至十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上调,增加了3个月、2个月和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承包计件能认定工伤吗?
能,承包计件只是一种劳动报筹结算方式,你们的劳动关系是事实存在的。
六、雇佣的货车司机半路盖雨布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雇佣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所以雇佣货车时驾驶员受伤的,不属于工伤,一般由雇主承担赔偿的责任。最好由交警判定责任后协商解决。
七、工伤认定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需要交通事故认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八、出差期间突发心肌梗死,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⑵工作时间前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伤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⑷患职业病的;⑸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⑵在抢救灾害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⑶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根据条例,出差期间属于外出工作时间突发心梗属于工伤。
九、在下班途中双方醉酒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可以认定工伤吗?
有几种情况,一种情况,职工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一种情况,职工醉酒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这两种情况下不算工伤
但职工若醉酒坐在车上发生交通事故、或职工在人行横道按红绿灯规则行走时,由于他人驾驶车辆闯红灯等其他因素导致了交通事故,严格意义上讲,这两种情况下职工没有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
十、灵活就业人员能认定工伤吗?
可以。
《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对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法》规定这些人群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保险费用。对于不按8小时工作时间进行就业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问题,专家表示,用人单位仍需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工作,这些用人单位都要缴纳工伤保险费。
所以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己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不按8小时工作时间进行就业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问题,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上班期间受伤是属于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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