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需要到场么?
一、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需要到场么?
不需要当事人到场。
一、 一般是需要双方到场的不需要事故当事人当场,对方不去也是可以做出事故责任认定的,但具体情况还要由交警部门认定。
二、交通事故处理的流程 :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二、处理交通事故,要两方当事人去吗?
去交警队拿事故认定书是否需要两个人一起去,分两种情况来回答:
一是双方已经在交警队完成全部的材料取证,只是当时警察没有当场给出事故认定书的情况,那样的情况下,事故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得到警察的通知以后去交警队领取事故认定书的。
二是事故的双方当事人没有到交警队去办理给相关手续,而且又需要采取简易程序处理事故的,那么是需要事故的双方当事人一起去交警队办理并且取得事故责任认定书的。
三、无证酒驾,造成交通事故,会如何处理当事人?
无证驾驶和酒驾都不够成刑事立案标准的,只是接受行政处罚。所以只要对方伤者不构成重伤以上伤情,题主是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
无证驾驶通常是处罚一千行政拘留15日以下,酒后驾驶处罚1500不予拘留,题主如果不构成醉驾需要接受的处罚就这些。
赔偿根据事故责任来划分。酒驾和无证都是加重条款,估计题主的责任不会低于同等责任。
赔偿问题是这样的,看你开的是什么车,是否购买了责任强制保险,如果有保险,对方(即被你撞到的人和车)财损两千以内人伤10000元以内的医药费,伤残补助十一万以内是可以通过起诉由保险公司赔付的。
你朋友借车给你,除非他明知你无证且酒驾,否则不用承担赔偿义务。如果你没有赔偿能力,对方可以连带将车主一同起诉。
因为你透露的信息太过简单,只能先给你这些回答作为参考。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陈述材料如何写好?
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若适用简易程序时,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若非简易程序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若有其他问题,可以点我的名字,来信讨论。
4.加油。
五、交通事故视频能给当事人吗?
不能,必须等事故处理完毕。
不然的话,监控视频提前公布,有可能会影响到事故的处理结果,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所以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一般情况下不方便公开视频。不过,待证据收集完成,责任认定明确后,监控视频会向事故双方公开,甚至可以允许拷贝。
六、交通事故当事人书写陈述?
当事人陈述应当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车牌,事发时的情况,驾驶人采取的措施,以及行驶的车速和行驶的车道,以及对事故责任的看法等等。
交通事故发生后,主要涉及的是当事人责任划分和损失赔偿问题。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陈述是对事故认定的材料之一,因此无论是交通管理部门还是当事人都是需要重视的。下文为大家提供一个模版,希望能帮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陈述材料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领证日期: 车辆号牌: 驾驶证号: 保险凭证号: 当事人(签名捺指印):年 月 日 注:以上材料身份等相关信息在此就不做赘述。
在陈述中一定要写明交通事故怎么发生的,主要涉及这样一些问题:在什么时间、什么路段、因为什么原因与什么车发生事故、事故发生时车辆所处的位置等。
其中是由于什么原因发生事故的内容是很重要的。交通事故中有很多都是细节问题,大家都需要重视,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七、交警一般如何处理交通事故,有哪些步骤?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一般如下:(一)赶赴现场处理: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5、因检验鉴定可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6、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7、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8、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9、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二)责任认定(三)处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拘留。(四)赔偿调解。八、交通事故当事人陈述材料范文?
当事人陈述应当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车牌,事发时的情况,驾驶人采取的措施,以及行驶的车速和行驶的车道,以及对事故责任的看法等等。 交通事故发生后,主要涉及的是当事人责任划分和损失赔偿问题。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陈述是对事故认定的材料之一,因此无论是交通管理部门还是当事人都是需要重视的。下文为大家提供一个模版,希望能帮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陈述材料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籍贯: 文化程度: 驾驶证准驾车型: 领证日期: 车辆号牌: 驾驶证号: 保险凭证号: 户籍所在地(国籍、护照号): 现住地: 单位及联系方式: 经我自行请求(应交通警察要求),现将交通事故经过陈述如下:
当事人(签名捺指印): 年 月 日 注:以上材料身份等相关信息在此就不做赘述。在陈述中一定要写明交通事故怎么发生的,主要涉及这样一些问题:在什么时间、什么路段、因为什么原因与什么车发生事故、事故发生时车辆所处的位置等。
其中是由于什么原因发生事故的内容是很重要的。交通事故中有很多都是细节问题,大家都需要重视,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九、交通事故后如何处理?
处理交通事故的一般流程如下:
(1)第一时间报警
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拨打12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家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第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7)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的妻任明确后,可以直接找保险公司理赔。当然也可以在事故发生时及时联系保险理赔员,或者向法院起诉时,同时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十、交通事故处理中当事人和办案民警发现不愉快,当事人是否可以要求更换办案民警?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办案警察发生争议(争吵)都是常遇到的,双方认识有有分歧、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或者诉求得不到支持都是正常的,没有法定要求必须要换警察,但对于符合回避条件的,对当事人可以提出回避申请。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一百零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建立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依法严格公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
第一百零五条 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需要回避的,由本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或者检验、鉴定人员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需要回避的,由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
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二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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