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有什么新规定?
一、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有什么新规定?
(一)增加了侵害人身时的赔偿项目
较之于《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民法典增加了侵害人身时,受害人以主张的赔偿项目的列举,即增加了营养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两个项目。依据第1179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因为在侵害身体权和健康权的情形,营养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是通常会发生的费用。本条具体列举赔偿项目,是对我国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有助于使受害人明确其享有的权利。
(二)修改了侵权获利剥夺的规则
在侵害他人人身权益时,加害人可能获得了较多的财产利益。例如,在崔永元诉某减肥茶公司案中,被告某减肥茶公司擅自对崔永元主持节目的录像带进行剪接、添加、拼凑,制作了包含原告肖像的减肥广告,在全国90家电视台播放。崔永元提出,因为其肖像被擅自使用,被告获得了很大的经济利益。针对此种情形,民法典第118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与《侵权责任法》第20条相比,本条有较大的变化。《侵权责任法》第20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民法典作出此种修改的理由大概在于,要给予受害人选择权,以优裕受害人;同时,这也有助于预防侵权行为。不过,笔者认为,本编第1182条的规定或许存在如下缺陷:一是与侵权法上的完全赔偿原则是不吻合的。完全赔偿原则要求以受害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害来确定赔偿数额,所以,有“禁止受害人获利”的要求。二是对侵权法的补偿功能造成较大的冲击。毕竟侵权法的功能是补偿,使受害人恢复到如同损害没有发生的状态。
另外,在本条的适用过程中,也要明确如下问题:一是在侵害他人财产权益时,是否允许受害人主张按照侵权人的获利赔偿。笔者认为,考虑到立法者明确地仅指明本条适用于“侵害他人人身权益”,似乎不宜类推适用于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情形。二是如果受害人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举证存在困难,如何予以保护。笔者倾向于认为,应当赋予受害人要求侵权人公开账簿的请求权。
(三)明确了只有自然人可以享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本编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就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民法典第1183条将其表述为“被侵权人”,但是,在直接受害人的表述上,其使用了“自然人”的表述。而《侵权责任法》第22条对直接受害人的表述则是“他人”。笔者认为,这大概是吸收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则,似乎要明确,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例如,在北京大学起诉邹某侵害名誉权案件中,判决书中就没有认定北京大学享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这就是适用本司法解释的结果。在法律上,否认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理由主要是,其不具有精神感受力。也就是说,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能感受到精神痛苦和肉体痛苦。
事实上,对于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是否可以享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无论在比较法上还是在国外的判例学说上都有较大的争议。有一些国家和地区持否定的立场(如德国),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采肯定立场(如奥地利、欧洲人权法院)。也有学者认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应当享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这是民事主体平等原则的要求,有利于发挥法律的预防功能。笔者比较倾向于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正如,2001 年我国台湾地区“最高法院”台上字第 2062 号判决所指出的,只有承认法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法人实在说——组织体的理论才能前后一贯。否则法人之人格权受到侵害,其内部自然人纵使极为痛苦,现行法律制度下,却无救济之可能,衡量情形,并非妥适。”
(四)增设了侵害人格物的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183条第2款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一制度实际上是吸收了《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则。按照该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例如,在我国著名的唐山孤儿遗照案中,唐山大地震中的孤儿王某希望照相馆将其父母的遗照翻版放大,但照相馆却将珍贵的原照丢失。法院认定,照相馆应赔偿精神损害。不过,与司法解释相比,民法典中的规则有两点重要的变化:
一是强调了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是侵权人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与《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相比,本条适当限制了侵害人格物的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因为在司法解释中,即便仅有轻过失也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另外,在危险责任(或称严格责任)和替代责任(或称对他人行为责任)中,往往并不要求过错要件,在这些案件中,受害人是否可以就其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遭受侵害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例如,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父母的遗照被损毁。对此,本条并没有明确。从条文的表述来看,似乎原则上不允许此种受害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除非其可以证明危险责任案件或替代责任案件中的被告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二是将司法解释中“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修改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这一表述有助于扩张该制度的适用范围。当然,何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需要进一步解释。典型的例子包括祖坟、族谱、祖先画像、祠堂、父母遗照等。至于宠物是否属于“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可以交给法官来判断。
来源:中国民商法律网
二、交通事故人伤鉴定新规定?
你好,根据最新的《交通事故人身伤害鉴定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在进行交通事故人伤鉴定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确认伤情程度:伤情程度应根据病历资料、体格检查和影像学检查等综合分析,按照轻、中、重三个级别进行评估。
2. 考虑慢性病因素:如果被鉴定人有慢性病史,应该综合考虑慢性病对伤情的影响,评估交通事故对慢性病造成的加重程度。
3. 考虑年龄因素:对于儿童、老年人等年龄较小或较大的被鉴定人,应特别注意其生理、心理特点和年龄特征,综合评估伤情。
4. 诊断标准统一:在伤情诊断上,应严格按照相关的医学标准进行鉴定,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5. 考虑损失赔偿:在鉴定交通事故人身伤害时,应充分考虑被鉴定人的损失赔偿需求,综合评估赔偿金额。
总之,新规定强调对被鉴定人的全面考虑和科学评估,旨在提高交通事故人伤鉴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标准及相关规定详解
什么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由于受到精神损害而需要获得的经济赔偿。精神损害包括精神痛苦、焦虑、恐惧、抑郁等心理症状,以及可能导致的社交、职业、家庭等方面的负面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遭受精神损害可以向侵权人或责任方申请精神损害赔偿金。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标准由法律和相关规定确定。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文件,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标准分为三档:一般损害赔偿金、较重损害赔偿金和重大损害赔偿金。
- 一般损害赔偿金:适用于精神损害较轻微的情况,一般涉及一时性精神痛苦、轻度焦虑、恐惧等,金额通常在1万元以下。
- 较重损害赔偿金:适用于精神损害程度较重的情况,可能导致一段时间内的心理困扰、社交、职业等方面的影响,金额通常在1万元至3万元之间。
- 重大损害赔偿金:适用于造成十分严重的精神损害的情况,可能导致长期或永久性的心理疾病、社会功能障碍等,金额通常在3万元以上。
什么样的情况可以获得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可以获得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
- 交通事故导致的精神痛苦、恐惧、焦虑等症状较重,影响正常生活工作。
- 交通事故导致的精神损害引发其他心理疾病,需要接受长期治疗。
- 交通事故导致的精神损害对社交、职业、家庭等方面产生严重影响。
- 交通事故导致的精神损害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平均受损程度,可以通过鉴定等方式获得证据支持。
如何申请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申请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
- 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了解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规定和相关证明材料。
- 保留所有与交通事故相关的物证、证人证言等,以作为申请赔偿的证据。
- 向相关责任方或保险公司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申请。
- 如遇到拒绝或纠纷,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委托律师代理您的权益。
最后,感谢您读完此文,希望本文的内容对您了解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标准及相关规定有所帮助。
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交通事故如何确定赔偿金额:损害赔偿的数额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的赔偿是给予事故残疾者伤残评定结束后一段时期内的生活补助费。伤残评定为一级伤残者给予100%的生活补助费,十级伤残者给予10%的生活补助费,相邻两级赔偿比例差为10%.多处伤残的,以评定的最高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为基数,其他伤残1-5级的每增加一处增加赔偿比例4%,6-10级的每增加一处增加赔偿比例2%,增加的赔偿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最高伤残赔偿比例不得超过100%. 2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误工费不得重复计算。以残疾者定残之日为界,之前赔偿误工费,之后赔偿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上面的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使用护理人员、自购药品或者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承担。 二、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五、2021江西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六、损害赔偿责任法律规定
损害赔偿责任法律规定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法律法规。在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工作、交往等各个方面都存在着各种可能导致损害的风险,因此,损害赔偿责任法律规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损害赔偿责任的定义
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违法行为或其他过失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而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根据损害的性质和行为人的主体身份,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分为刑事损害赔偿责任和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刑事损害赔偿责任
刑事损害赔偿责任是指犯罪分子因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损害后,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应由犯罪分子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盗窃等犯罪行为。
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是指非犯罪行为或其他过失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后,行为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我国《民法总则》和相关民事法律对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损害赔偿的原则
在损害赔偿责任法律规定中,存在一些重要的赔偿原则,这些原则是保护受害人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
- 责任原则:行为人应当对其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责任。
- 合理预见原则:行为人应当对其行为可能导致的损害事故具有合理预见。
- 因果关系原则: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必须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补偿原则:损害赔偿应当以使受害人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或者得到相应补偿为目的。
- 无过错原则: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在具体的损害赔偿案件中,常常需要对损失进行计算,以确定应当给予的赔偿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包括:
- 实际损失计算法:根据受害人实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计算。
- 合理支出计算法:根据受害人因遭受损害而支出的必要费用进行计算。
- 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法: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给予相应的抚慰金赔偿。
损害赔偿的认定和主体责任
在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过程中,需要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
行为人是最直接的责任主体,其应对其过失或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与受雇人之间,当受雇人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时,雇主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雇主可以向受雇人追偿。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因未成年子女的过失行为导致他人损害时,父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我国法律还对其他主体的损害赔偿责任作了进一步规定,如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保险公司责任、医疗事故中医院和医生的责任等。
损害赔偿责任的限制
损害赔偿责任并不是没有限制的,法律对其作了一些限制和例外情况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来限制或者免除损害赔偿责任,但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
当事人之间存在过错或者双方对损害的成因均有过错时,法律允许减轻或者免除相应赔偿责任。
其他还有一些特定情况下的限制和例外情况,需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结语
损害赔偿责任法律规定是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平正义起着重要作用。我们每个人都应当了解和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带来损害,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七、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意外事件,往往给人们的身体、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当受害者遭受交通事故损害时,他们有权向侵权方主张损害赔偿。然而,许多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计算并不了解,这导致他们往往无法获得合理的赔偿。
什么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指法律规定的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可以获得的赔偿金额。这些标准通常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赔偿费、丧失生活能力赔偿费等方面的内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受害者有权要求对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以弥补其因他人过失而遭受的损失。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是很复杂的,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受害者的损害程度以及责任程度。
首先,损害程度包括受害者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人身损害通常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赔偿费等。财产损失通常包括车辆损失、财产损失等。对于人身损害,通常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受伤的严重程度、康复期等方面的因素。
其次,责任程度是指交通事故中各方的责任大小。一般来说,交通事故的责任可以分为全责、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等级。根据责任程度的不同,赔偿金额也会有所不同。如果受害者对交通事故没有过错,那么他们可能获得全额赔偿;如果受害者对交通事故有一定过错,那么他们可能获得相应减少的赔偿金额。
最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金额还需要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丧失了生活能力,那么他们可能获得额外的赔偿;如果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丧失了生育能力,那么他们也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如何计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计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一般来说,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计算:
- 收集证据和资料:首先,受害者需要收集与损害相关的证据和资料,包括医疗费用发票、收据、工资单等。这些证据将用于评估损害程度和计算赔偿金额。
- 评估损害程度:根据收集的证据和资料,可以请医生对受害者的伤情进行评估。医生将根据伤情的严重程度、康复期等因素,评估损害程度。
- 计算赔偿金额:根据评估的损害程度,结合责任程度等因素,可以计算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大致金额。可以请专业律师协助进行计算,以确保赔偿金额的准确性。
- 提起赔偿诉讼:如果受害者对计算出的赔偿金额不满意,他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赔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他们可以向法院提供证据和相关资料,以争取获得更合理的赔偿。
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争取获得合理的赔偿。以下是一些建议:
- 及时报案: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应立即报案。报案可以记录下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作为后续维权的依据。
-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受害者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不了解,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专业的律师可以帮助受害者理清事故责任和计算赔偿金额。
- 保留证据和资料:受害者应妥善保留与损害相关的证据和资料,包括医疗费用发票、收据、工资单等。这些证据将对后续的赔偿计算和诉讼起到重要作用。
- 合理维权:受害者应在维权过程中保持合理和克制,尽量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合理的维权方式可以提高赔偿的成功率。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计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受害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争取获得合理的赔偿。
八、咸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包括什么?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受到人身伤害,可以就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受伤而减少的收入向加害方提出索赔。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具体包括以下项目:(1)医疗费,包括抢救费、住院期间的诊疗费、医药费以及康复费等后续治疗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及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主要以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补助为标准,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3)护理费,受害人因受伤住院需要人护理,不论是请专门的护工,还是由家人或亲属看护,都需要考虑这笔费用;(4)误工费,受害人因为身体受伤,无法正常进行工作,造成的这部分经济损失是可以要求赔偿的;(5)交通费,这需要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住宿费,包括受害人的住院费以及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用。如果交通事故致人残疾的,除上述费用外,加害方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康复及继续治疗过程中的一些必要费用。如果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死亡,除人身伤害赔偿的一般项目外,受害人家人或近亲属还可要求对方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相关合理费用。大家可能注意到,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 条相比,《侵权责任法》删去了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一项赔偿内容,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第4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 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因而,目前司法实践还是可以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这部分的赔偿数额,但合并计算在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的数额里。
九、2022广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2022年广西省交通事故赔偿内容: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二、误工费: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参照广西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三、护理费: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参照广西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五、住院伙食补助费:40元/天。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七、残疾赔偿金:1、城镇居民:一级424860元,二级382374元,
十、2022年交通事故骨折有新规定吗?
规定如下: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骨折后,造成受害人伤残的,由责任人购买的保险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限额或者没有购买保险的,由责任人进行赔偿。一般依据伤残等级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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