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的伤情才算重伤?
一、怎么样的伤情才算重伤?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伤害可定为重伤。
1、使人肢体残废或毁人容貌;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其它器官机能;
3、其它对于人体健康有重大伤害者。重伤的具体标准,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1986年8月15日曾联合下发《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用)》的规定。
重伤(grave bodily injury)包括各种原因(不限于机械性损伤)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扩展资料
被害人应该得到的赔偿
刑法第三十六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对方受重伤怎么不去做伤情鉴定?
交通事故对方受重伤怎么不去做伤残鉴定,这些需要等到人家医治到一定康复程度才可以去的。伤残鉴定是保险公司赔偿的重要依据,同时伤残鉴定也涉及到后续治疗及其他护理赔偿费用。肇事方在交通事故没有处理完,无法领取被扣压车辆!
三、伤情鉴定怎样才算合法?
伤情鉴定只要公安法医部门出具的才合法。
目前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有非常严格要求和程序。一个案件如果有人受伤需要做伤情鉴定,那么公安机关就会让受害人到当地比较大的医院先去看病,病好后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会让受伤人员拿着医院的诊断证明并开具伤情鉴定申请表到公安机关法医部门做伤情鉴定,只有这样做出的伤情鉴定书才有法律效力。
四、交通事故评残算重伤么?
有的虽然经鉴定为重伤,但是能够治愈,不会留下伤残,当然也不会有伤残等级。有的虽然鉴定为轻伤,但是可能造成身体功能的残疾,也会鉴定为残疾。所以,不能把伤残等级鉴定和重伤、轻伤的鉴定挂钩。
伤残等级鉴定一般可以申请法院、交警大队、甚至可以自己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轻、重伤鉴定一般是报警后由公安局指定鉴定。
五、交通事故八级算重伤吗?
交通事故伤残八级可能是重伤,也可能是轻伤,因为不能以伤残等级去判断是轻伤还是重伤,要根据受伤时的症状鉴定,轻伤重伤,八级伤残属于伤残级别,轻伤重伤,属于伤情等级,两者是不一样的,鉴定奉行的不一样,鉴定标准具体以伤情鉴定意见为准
六、交通事故做手术算轻伤还是重伤?
具体看伤势严重不,可以评定几级伤残
七、交通事故腰部九级伤残算重伤吗?
伤残与重伤不是同一个范围的概念。
伤残是伤情稳定后所作的鉴定,伤残等级高低是指对今后生活的影响程度;
重伤轻伤是指受伤当时的严重程度。有时候会出现受了重伤也不一定会有伤残等级的情况。但是,一般来讲,大部分的九级伤残属于重伤。
八、交通事故致半月板损伤算重伤吗?
交通事故致半月板损伤不算重伤。
现在车辆越来越多,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越来越高,那么在交通事故中至半月板损伤算不算重伤呢?这对这些伤情的认定在交警部门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在重伤认定的伤情中,不包括半月板损伤。
所以交通事故是白板损伤不算重伤。
九、交通事故伤情鉴定重伤二级下一步怎么做?
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伤残等级得以明确,可以据此计算出伤残赔偿金,向对方主张赔偿。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实现自己的权利。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十、交通事故怎么才算结案?
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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