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鉴定书出来后肇事者会收监吗?
一、交通事故鉴定书出来后肇事者会收监吗?
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后,车主被判定为主责并不会马上被拘留。具体在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几天内通知拘留需要看交警是如何处理。对于没有达到交通肇事罪标准的,车主并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不用被拘留,而如果车主的违法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或者是严重事故的主责,那么就会被拘留。
二、什么是司法鉴定书?
司法鉴定文书简称鉴定书,是司法鉴定人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 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后为表达鉴 定意见而制作的文书的总称。
由具有相关执 业资格的鉴定人制作,要符合法律、法规、 规章和鉴定程序,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要求制作,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符号和 文字。
三、作为律师如何审查、运用司法鉴定书?
就这个问题,我曾经专门组织过两节课的授课,真的不是一句话能写清楚的。总的来说从鉴定主体、客体,鉴定程序以及鉴定方法上进行审查。
四、交警,司法鉴定书代表什么?
司法鉴定是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就某些专业性问题委托有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所做的专业性鉴定,比如痕迹鉴定,车速鉴定,漆片成份分析,伤情鉴定等等。交警可以就这些鉴定更好的分析处理交通事故。当然当事人如果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话可以要求交警重新委托鉴定机构作出鉴定。
五、工伤鉴定书出来后申请仲裁的时效?
工伤认定后,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该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不能在上述期限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自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再继续计算。
六、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后该干嘛?
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过向办案的交警机关申请,由交警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机构;还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委托进行鉴定。通过交警机关委托鉴定的,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 1 年。鉴定应该在治疗终结后鉴定。按照法律规定,主张权利的期限自受伤之日起不能超过一年,鉴定无明确的期限限制,但鉴定期间越长对伤者本人越不利。
综上所述,按照规定,当事人应该在医疗治疗期结束后申请做司法鉴定。交通事故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而当事人提出司法鉴定应该在举证期限内,也就是说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时间限制应该是一年,具体什么时候做并没有明文规定。
七、交通事故鉴定书还没出来能把车开走吗?
不能提车,交通事故鉴定书没出来说明交警还没有认定责任,所以还不能提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两种,一种是简易程序的,这个必须是双方都签字才能放车。第二种是正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就是在事故发生后,交警队事故车辆扣押,做鉴定,然后下达的事故认定书,这个不需要双方同时签字,或者有一方不签字也可以放车的,签字只是证明你拿到认定书了,没有别的作用。拿到认定书的3天后就可以放车。一旦正式认定书下达,说明交警的工作就结束了,接下来就是商谈赔偿,不能达成协议的,只能起诉到法院了,有法院判决如何赔偿。《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第一时间报警由公安机关来进行事故责任认定,需要明确的是,如果一方存在逃逸的情况下,是需要按照全责来进行处理的, 另外对于车辆的处理情况,一般是需要由交警部门对车辆进行鉴定后才可以提车的。
八、法医鉴定书出来后告知受伤人吗?
1,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2,第二十二条 人身伤情鉴定文书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规范要求。鉴定文书中应当有被害人正面免冠照片及其人体需要鉴定的所有损伤部位的细目照片。对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制作《鉴定意见通知书》,送达被害人和违法犯罪嫌疑人。九、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书还没出来可以赔偿吗?
可以要求赔偿。
伤残鉴定报告还没出来前,可以先协商赔偿前期产生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交通费,营养费等损失。陪完之后等伤残鉴定报告下来确定构成残疾,而且知道构成几级残疾之后再找对方协商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等项目。
十、求助!烦请各位大神根据司法鉴定书给出责任划分?
谢邀,说二无一。
先看法条,第六十八条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 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第六十九条 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这份鉴定报告说明的几件事:
1、三轮汽车制动性能不符合上路标准。
说明:目前很多鉴定机构对于刹车性能采取的都是静态检测,即检查制动装置是否齐全、管路连接是否可靠,来确定车辆刹车性能是否符合标准,实际上这是存在一定问题的,特别是对于一些货车以及事发时装载货物(甚至超载)的货车,一方面车辆使用中刹车效果可能伴随机件老化刹车效果变差,另一方面,如果事发当时车辆存在超载的情况下,那么原本的刹车制动是否还符合标准要求?因此,刹车性能通过路测实际上才是相对而言最准确的鉴定方法,才能反映出事发当时该车辆(或者装载货物的车辆)刹车性能是否符合规定。
2、人力三轮车左转过程中先向右跌倒,后三轮汽车右后轮压到人额头顶部。
说明:第一,人力三轮车倒地的原因并不是两车发生碰撞,跌倒的。人力三轮车骑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特殊性,在有一定车速的情况下(下坡处),车头有一定程度的偏移,就容易发生侧翻,所以这种倒地形态倒是符合其特征的。之所以得出这个结论,即双方车辆车身上没有任何匹配的痕迹;其次,额头部分被车轮压到(之后血迹沿着轮胎形成滚印),这是无法在碰撞过程中形成的,除非是在车轮滚到之前头已经在地上了,所以,结合痕迹、形态,得出的结论。
3、三轮车的车速为22KM/H
实际上就是根据轮胎印计算车速,在没有监控设备的情况下,双方也没有发生碰撞,这是目前能计算车速的唯一办法。有一些有碰撞的情况,也会根据被撞出去的距离也能计算。原理就是能量守恒公式。当然,计算车速最准确的还是通过视频录像进行计算。现阶段很多机动车都有ABS防抱死系统,所以地面都没有轮胎印的产生,所以也不是所有的现场都能计算出车速。
回到事故,从事故形态来说,人力三轮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转弯,应当减速慢行,如果有直行车辆的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因此路权关系上,其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其倒地的原因可能有两种,一是因为转弯过程中看到有直行车辆,采取避让措施过程中摔倒,路权关系上原本就应当是其让行,所以不能将其采取措施摔倒的原因归结为直行车辆导致。二是因为下坡车速快,自己操作不当导致。但无论哪种,从事故形态上都是自身的原因。
而三轮汽车,属于机动车,通过路口过程中22的车速肯定不能认定为速度快。不能想当然的,只要是路口机动车发生事故,就认定其车速快。如果车速22都快,那么你觉得应该多少通过路口合适呢?所以不能以车速快为由,认定其在事故中承担责任。但其作为机动车,车辆刹车性能是有问题的,且本起事故中,在三轮车先倒地的情况下,后被车辆轮胎压到头部,这种情况下,其制动性能不合格的行为在事故中肯定有作用,因此应当在事故中承担责任。
因此,结合以上信息,在车辆信息、驾驶证问题不考虑的情况下,以及驾驶员驾驶过程中有无存在疏忽大意,措施不当的情况未知的情况下,根据现有已知的情况下,我偏向人力三轮车责任更大,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我是Master,祝你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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