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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可以自己去做吗?

交通事故 2024-11-30 22:12

一、伤残鉴定可以自己去做吗?

伤残鉴定不可以自己去做,伤残鉴定都是先提供材料,上报以后统一安排时间,等到通知才可以去做,当然必须自己到场,提供医院的影像资料,一般是提前通知时间地点,记住按时去就可以,因为伤残鉴定聘请的专家都是临时组成的,不是固定的,一个月也就集中安排几次。

二、交通事故受害方什么条件可以自己去做伤残鉴定?

一、 交通事故受害方什么条件可以自己去做伤残鉴定?

可以由个人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

(1)受伤鉴定委托书;

(2) 病历:

①门诊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②住院病史:入院记录(大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等,由医院盖章,多次住院要有对应的盖章;

③光片、C片、片、其它主要辅助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和受伤部位的近期复查资料;

④治疗费用清单原件(医疗费合理性审查案)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 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5) 之前所做过的鉴定报告复印件。

(6) 起诉书复印件以及鉴定申请书;

(7) 送检材料清单需要一式二份。

二、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残的,是需要根据实际的伤残后果来进行赔偿处理的,特别是交警部门应当首先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并依据实际来形成事故责任报告,后期是需要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来进行赔偿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三、去做伤残鉴定医院可以做假吗?

1.劳动能力鉴定很难造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并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结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的规定做出鉴定结论。

2.工伤职工可以结合自己的伤情比对《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的相关条文,对自己的伤残等级进行估算。

3.如果申请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四、是自己去做工伤伤残鉴定还是公司去做,到哪儿去做鉴定?

可以自己去。先做工伤鉴定,被认定为工伤,再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由所在地社保局指定或认可的鉴定中心进行鉴定,所以最好咨询所在地社保局或拨打12333咨询。

办理工伤案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工伤的时效为一年,一定要抓紧时间进行程序。

二、工伤程序:首先,受害职工先要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认定在事发时受害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之后就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赔偿,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五、交通事故可以让律师开证明去做伤残鉴定吗?

律师可以开具伤残鉴定委托书,但为了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最好和对方商量好并签署书面协议一致同意由律师事务所开具《伤残鉴定委托书》。否则单方申请、律师委托,一旦对方不认可,起诉,很可能还需要重新鉴定。

如果感觉协商不成,最好还是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鉴定最稳妥。

六、工伤伤残鉴定,由公司去做还是员工自己去做?

公司和本人均可以申请,但本人必须参加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七、个人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吗?

如果用于诉讼证明目的的话,建议申请法院委托鉴定,因为自己做的鉴定,对方可以不认可,一般的司法实践中还要重做一次。鉴定去司法鉴定中心做,是否可以当天做完需要看伤残的具体情况。

八、如果自己去司法伤残鉴定所去做交通的伤残鉴定有效吗?

如果是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对方提出重新鉴定,法院予以认可的,则依照法律规定,双方确定新的鉴定机构后,应由新的鉴定机构作出鉴定,届时以新的鉴定结论为准,之前做的的作废。

当然如果对方未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的,或者提出重新鉴定,法院不准许的,那你的单方作出的鉴定报告也是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的。。

九、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去做?

伤残鉴定一般的司法鉴定结构都可以做,对于患者来讲一般是3-6个月之后,如果患者受到了一些特殊的损伤,需要等更长的时间再做伤残鉴定,等到伤情治愈或者病情稳定了后再做会更好些。不过你可以先参考看下最新的人体损害标准。

十、自己去做伤残司法鉴定法院认可吗?

只要是依法成立的鉴定机构,具备鉴定资质,法院一般会采信。

但是,如果对方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法院一般情况下也是会准许的。

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得由法院委托相应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才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已经申请并做出鉴定结论,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如果对方有异议,并有一定理由的话 ,可以申请法院委托相关的部门进行鉴定。但如果双方都没有委托鉴定,在诉讼中,一般应当由法院委托相应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