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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护栏出了交通事故谁责任?

交通事故 2024-07-14

一、没有护栏出了交通事故谁责任?

没有护栏出了交通事故谁负责,答没有护栏出了交通事故谁负责,要是司机自己把车开到了没有护栏的路边,发生了事故,只有自己承担责任,因为路边的护栏是防止你们发生事故,才安装的护栏,所以你发生了事故只有你自己承担责任,赖不了别人的。

二、交通事故护栏 怎么缴费?

这种事故应该由交警事故部门处理,赔偿应该是交警设施部门来处理。可以处罚你的,也可以扣分的。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2条》操作不当。也会给你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护栏费用的流程:当事人报警后,由交警认定相关事故责任。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自己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肇事人逾期不进行赔偿的,将有可能会查封当事人的车辆,如果当事人主张提车交通部门不放车,可以依法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三、护栏压断了怎么修?

换,再就是焊,喷漆,恢复,尽量和原来的一样不影响美观。

四、路上护栏倒地导致交通事故?

这种事情先收集凭证,报警,由交警处理定责。后。通知护栏设置单位。

五、交通事故护栏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项目标准 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10%,即 一级 基数×年限×100% 多个伤残等级的计算方法: 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从10%到%1,即: 一级伤残:10%; 二级伤残9%; 三级伤残8%; 四级伤残7%; 五级伤残6%; 六级伤残5%; 七级伤残4%; 八级伤残3%; 九级伤残2%; 十级伤残1% 二级 基数×年限×90% 三级 基数×年限×80% 四级 基数×年限×70% 五级 基数×年限×60% 六级 基数×年限×50% 七级 基数×年限×40% 八级 基数×年限×30% 九级 基数×年限×20% 十级 基数×年限×10% 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康复费及后续治疗相关费用 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赔偿标准一般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定残后护理费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凭相关票据和证明支付 注:1、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赔偿“因伤致残”或“受害人死亡”栏内的项目外,尚需支付“一般受伤”栏目内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2、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不能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3、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4、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5、本表适用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也适用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人身故损害损偿还需根据责任大小确定赔偿责任系数,具体为按如下原则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相当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责任。对于超过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五)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护栏底部用水泥怎么修?

在原来的地面砸下去两公分以上,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然后刷界面剂或者速水泥浆,然后用1:2.5的水泥砂浆找平,让新抹的砂浆超过原地面2mm,并且在三个小时内每半个小时用抹子抹一遍防止开裂,四个小时过去以后用塑料薄膜苫盖,内适当喷水养护,三天以后即可,7天后再上人就没问题了

七、交通事故车辆报废还是修?

要注意一点,就是报废赔偿金额不是根据车损险金额赔付的,是根据保险公司定损金额赔付的。单方事故这么大损失保险公司处理会比较严格的。要慎重对待。

八、交通事故护栏没事需要报警嘛?

轻微蹭到护栏没坏要报警。如果被相关人员发现护栏有损坏后报警,通过监控发现肇事车辆并已经离开,属于肇事逃逸的特征。肇事逃逸未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九、谁修的天坛

《谁修的天坛》是一部备受推崇的古代建筑文化研究专著,以一个引人入胜的问题命名。书中作者对北京著名景点天坛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考证,旨在探究天坛的修建者与建筑技术,从而揭示出这座古代建筑背后的历史与文化。

天坛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是明清两代皇帝祭祀天地的重要场所。它包括主体建筑天坛、环绕其周围的围墙、祭坛、背阴墙等组成。这座建筑的规模庞大,其纯熟的建筑技术和完美的结构令人叹为观止。然而,谁曾修建过天坛,却是一个众多历史学家和建筑学研究者关注的问题。

历史记载与学术争议

史书记载天坛修建于明永乐十八年至十九年间,明成祖朱棣为了向天地祭祀,精心筹划修建了天坛。然而,这一观点也引发了许多学者的争议。一派学者认为,天坛建于明代,而另一派学者则持反对意见,认为天坛的修建时间更早,可能追溯到唐代。

支持天坛修建于唐代的学者主要依据天坛设计理念的变化和建筑风格的演变。他们认为,唐代天坛可以视为天文观测与宇宙融合的产物,建筑形式更为简洁、质朴,与现在的天坛有明显的区别。但是,对于这种观点尚无确凿的证据,具体修建者的身份仍然成谜。

在天坛建筑内部,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价值观念,这进一步加深了天坛修建者的探究难度。其中最知名的建筑是被称为“皇穹宇”的祈年殿,该建筑结构庞大而精细,充分展示了古代建筑的技术和智慧。它的修建历程一直备受学者关注,但关于修建者的争论仍层出不穷。

修建者身份的推测

对于谁修建天坛的问题,历史学家和建筑学研究者根据不同的史料和考古发现展开了大量的推测和探讨。以下列举了一些常见的修建者身份推测:

  • 明成祖朱棣:根据明代史书的记载,明成祖朱棣亲自筹划并下令修建天坛,这一说法得到了广泛认可。
  • 唐太宗李世民:支持唐代修建观点的学者认为,天坛的设计理念和唐代皇帝李世民的宇宙观相契合,因此天坛可能是他所修建的。
  • 其他修建者:也有学者认为,天坛可能是由多位皇帝联合修建的,或者是由名不见经传的建筑专家所主导。

继续研究的意义

谁修建的天坛这一问题,不仅考察了历史的真实性,还涉及到建筑文化的传承与演变。通过对天坛修建者的探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古代建筑的技术与设计理念,并进一步推动中国古代建筑文化的研究。

对于修建者身份的进一步研究,需要历史学家和建筑学专家之间的多方合作。在技术手段上,可以利用先进的科学方法对天坛进行全面的测绘和勘探,以获取更多的建筑信息。在文献研究上,可以对史籍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和解读,从而找到更多关于修建者身份的线索。

总而言之,《谁修的天坛》这本专著不仅挑战了历史记载,也激发了人们对于中国古代建筑文化的研究热情。通过继续研究修建者的身份,我们可以更加全面地认识和欣赏天坛这一独特的古代建筑,也将古代建筑文化的魅力传承给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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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撞护栏属于什么类型的交通事故?

用交通肇事的方法撞倒、撞坏护栏的,按毁坏公共财物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