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突然鸣笛致老人倒地身亡, 家属索赔 34 万,鸣笛司机该担责吗?
一、司机突然鸣笛致老人倒地身亡, 家属索赔 34 万,鸣笛司机该担责吗?
先说几个我自己经历的事情
骑车人自己怼上停路边的车
那是一个早晨,我从我家小区开车出去。
小区门口的一条路呢,大约是双车道,但是宽度并排能勉强挤三辆车。
平常这条路由于不是大路,基本上大家也约定俗成,晚上停车就停路两边,中间留一个车道。
那天我开车出去,远远的来了一个人,骑着个自行车。
我看见了那个人,就提前刹停了车子。此时,路两边有通向小区的岔路,可以给自行车进去避让。
结果,那个自行车就像没看到我一样,一路猛冲,快撞上我的时候,突然“恍然大悟”,急打方向,结果直接怼上路边停着的车了。
全程,我的车都是停在原地、没按喇叭、也没轰油门,就看着人家直挺挺地冲过来。(我也干不了啥啊……)
我被引擎声吓一跳
那是一次,我从停车场停好车,沿着人行道步行。
路边有个修车行,修车行修好了车么一般就开到门口(人行道)路面上停着。
我反正也就散步一样的走过去。
正当我走过一辆停着的车时,突然一声引擎的咆哮把我吓了一大跳!
作为一个开车人,观察路况已经是本能了,当时我听到引擎声音本能的第一反应就是边上的车子要窜出来,吓得我下意识就闪避+回头看。
如果是个不懂车的老人,或许受到的惊吓会严重的多。
这两件事情我想说明什么呢?
首先,开车的和不开车的,思维上会有很大的区别。
比如我曾经看见有电瓶车,居然敢手扶公交车的;再比如各种电瓶车,摘了左右反光镜一样骑;还有各种钻大车拐弯盲区的案例,数不胜数。
这告诉我们,很多时候开车人脑海中很正常的事情,对于完全没有接触过驾驶的人来说,是完全不同的认知。
所以可能开车的人觉得就是一声喇叭而已,但是对于没开过车的人来说,可能就是一声吓人的巨响。
还有,步行状态和驾驶状态,体验也是完全不同的。
最最明显的代表就是有的地方,感觉开车就不过是一脚油门就到了的事情,走路却好像要走很久。
有些喇叭声在全封闭的汽车里面听,感觉是声音并不大的“提醒”;但是放在一个距离很近的路人身上,或许就是巨大的噪音了。
平时我们跑到朋友身边突然一声大吼,都能吓别人一跳,更不用说事件中这个“威力巨大”的气喇叭了。
然后再看看这次事件
7月21日早上8点,老人张某和妻子在吃完早饭后出门散步,当走到一个小区门口时,他们遇到了一个朋友,于是三人便聊起天来。在路边聊天,聊着聊着突然旁边一个垃圾车起步,按了一声气喇叭。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在这声刺耳的气喇叭响之后,老人张某竟突然倒在了地上。立即倒地了,后脑勺着地,后面就打了120。之后,120到达现场,急救人员发现老人已经出现了呼吸急促、全身抽搐的症状。急救人员一边抢救,一边赶紧将老人转运到距离最近的医院。但最终老人还是因为呼吸循环衰竭、脑出血抢救无效身亡。
- 首先,垃圾车在禁止鸣笛的地方按喇叭;
- 其次,用的是城市内禁止使用的气喇叭;
- 再次,老人被惊吓后,是直接倒地,而非“直接被吓死”;
- 最后,老人是被吓到后摔倒在地,后脑勺着地,导致脑出血而死亡的。
可以说,垃圾车本身违反规定鸣响气喇叭,和老人的死亡,有直接的关系。
说这么多,我只是想表达一下我个人,在开车时候的想法:
千万千万,尽量少用喇叭,尽可能使用大灯提醒路人,尽可能主动避让路人。
在肉包铁和铁包肉的碰撞中,肉包铁赢不了,但是铁包肉的肉,也赢不了。
二、交通事故间接至人死亡承担什么责?
因车祸死亡死亡,如果死亡方自己负全责的,对方如何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对方是非机动车的,则对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应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三、O责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1)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及其他(化验费、检查费等)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计算误工费的基数(误工收入)统计方法:①受害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②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③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各地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需要根据各地相关的法规来确定,具体的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4)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②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5)丧葬费的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个月
6)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抚养年限
抚养年限:
①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②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8)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9)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0)精神损害抚慰金
11)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
赔偿年限: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四、火灾致5人死亡乡镇主要领导担什么责?
1、这个是要承担责任的,特别是领导责任 2、当然最主要的是要看有没有责任,是什么原因的火灾,如果是纵火的话,领导不用承担责任
五、骑电动滑板车发生交通事故担责吗?
那就看你在事故中有没有违法行为了,要是有违法行为的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你在道路上有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等等,只要有违法行为就要承担责任。这个责任的大小是交警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来划分的。
六、高速多车追尾,有人死亡,交警会让所有车担责吗?
是的,第一辆车,没有责任,第二辆开始,到最后一辆,都有连带责任。
七、天津车祸死亡担三成责一般赔多少钱?
死亡赔偿金赔偿就不是按照一年计算,六十岁以下按照二十年计算,赔偿标准光死亡赔偿金大约85万,叠加其他损失,如果无责,一般都是一百万以上
八、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人应该关拘留所多久?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肯定需要被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因此,拘留时间一般是7天,最长不超过37天。
九、交通事故伤者家属强行出院后死亡谁的责任?
这种情况,我认为是伤者家属的责任!伤者住院,如果达到住院的条件,医生自然会告知!而伤者明显是达不到出院的条件,而又坚持出院,那么就应该明确告知家属,若有任何后果自己承担,并且应该签署协议,这样撞人司机就没后续的责任啦!但如果仅仅是口头告知的协议,怕是到了法院,撞人司机还是有责任的!
十、摩托车右侧超车与汽车交通事故怎么担责呢?
他别你,你就倒。
别管骑什么车,你只要没违法,证照齐全。一定让他把医药费,误工费,车量损失费赔个齐全。打电话报警,当作交通事故处理,让法律来说话,气是没用的。
用不着吵架,没看清事情全全过程,不好妄下定论:如果你们同一车道,汽车在前,摩托在后,右转时摩托夹缝超车,摩托全责。
别说我偏见摩托车,我自己也是骑士。遇到问题别怕麻烦自己想办法解决。都是成人年,光靠生气解决不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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