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酒驾量刑指导意见?
一、河南省酒驾量刑指导意见?
你好,河南省醉驾量刑标准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二、实质化审理的意见?
实质化审理是一种司法审判的理念和方法,指的是在审判过程中强调事实查清、证据确凿、法律适用合理和审判结果公正合理等方面,注重解决纠纷的实质性问题,以达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
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强调事实查明:审判人员应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事实和证言等,对案件中的事实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和认定,并在审理过程中积极主动地收集证据,确保案件事实清晰、准确。
重视证据的证明力:在判断证据的证明力时,应当根据证据的来源、真实性、完整性和相关性等因素,科学、合理地评价证据的价值和作用,并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作出裁决。
合理适用法律: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分析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和司法裁判的公正性。
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审理过程中,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对当事人的请求、陈述和意见充分听取和尊重,并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
三、审理意见是什么意思?
就是审视检查别人所提出来的见解,也就是审理意见。
四、指导意见的近义词?
答:对症下药。
详细解释:
发音:duì zhèng xià yào
释义:
症:病症;下药:用药。医生针对病人的病情开方用药。比喻针对具体情况;采取具体有效措施。
出处:
宋·朱熹《朱子语类》第四十二卷:“克己复礼;便是捉得病根;对症下药。”
例句:
对症下药方可治愈疾病。
近义:
有的放矢因地制宜一语道破对症发药
反义:
无的放矢举措失当对牛弹琴隔靴搔痒
五、教育体检指导意见?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开始进入大众化阶段,大学生就业已实行双向选择,原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实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为此,在充分征求高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从2003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开始实行。
六、指导意见怎么写?
1.在老师面前,你是一个天真、可爱的男孩,但走出校门,就会贪玩,把作业丢在脑后,希望你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只要努力,相信你能行。
2.你为人诚实,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好孩子。你能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完成作业,字迹工整。今后上课若能积极发言,多开动脑筋,做一个勤奋好学、踏实上进的好学生,这样老师和同学会更加喜欢你!
3.作为班长相对会累点,作为班主任我理解你也感谢你。你在德智体各个方面都做的很好,在班里也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这是很可贵的,但有时你会稍为脆弱,顶不住压力。所以在这里我要送你一句话:坚强点,你会做得更好!
4.在老师眼里,你是个文明守纪、团结同学、尊敬老师的好学生。在同学眼里,你是个乐于助人,工作负责的好干部。你学习较认真。作为一名好学生,应时时处处对自己严格要求。老师希望在新的学期里,时常能听到你精彩的发言。
七、指导意见格式范文?
指导意见以一个地方党委关于开展党员争当防控疫情先锋活动的指导意见为例,格式是这样,所属各单位党委,为开展好党员争当防控疫情先锋活动,提出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二,组织落实。
三,活动步骤。
四,总结评比。各单位党委要重视开展这一活动,力求取得实效。
八、读书心得指导意见?
读书能净化一个人的心灵,读书能使人云淡风轻
九、教育见习指导意见?
以下是教育见习指导意见,以帮助您完成教育实习:
准备阶段:在见习前,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了解见习学校和指导老师的介绍,了解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以及了解自己的研究和兴趣方向。
观察阶段:在见习的最初几天,应该尽可能多地观察老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过程。
积极参与:一旦适应了见习的环境和角色,就应该积极参与教学的各个环节。
虚心学习:见习期间应该虚心接受指导老师的指导,积极与指导老师沟通交流。
善于总结:见习期间应该经常反思自己的收获和不足,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收集资料:见习期间应该尽可能多地收集各种教学资料。
制定计划:见习期间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计划,努力做到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完成教学实习任务。
希望这些指导意见能帮助你完成教育实习,并在见习期间有所收获!
十、高考体检指导意见?
1、进一步放宽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除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录取时一般应不受限制。
2、对原体检标准规定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进行了调整。明确了由于所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按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的录取受限专业;对患有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但今后对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可能有影响的,提出不宜就读专业的指导性建议,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专业。 由于视力及肝功不正常等方面的原因,高等学校可限定部分专业不予录取。 对肢体残疾、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高等学校应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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