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定损全责与非全责区别?
一、交通事故定损全责与非全责区别?
在交通事故中,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可分为全部责任、对等责任和部分责任。全责就是对该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对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按要求给予赔偿。
非全责是双方对该事故共同负有责任,事故的原因是双方皆有过错,对该事故所造成的损夫按过错占有的比例承担赔偿。
二、这个交通事故摩托车是不是全责?
谢邀,知乎上,交通事故处理定责我说第二估计没人说第一了。
这的确是一个纯技术性的问题,因为讨论起来非常复杂,是时候展现我的技术了。
先看法条:摩托车的违法行为比较清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对于小轿车的行为,如果是由道交法或者实施条例中规定,那么没有明文规定,这个不属于转弯让直行。如果不考虑地方规定,那么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机动车进出非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在道交法中,违反的条款你只能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又是这条神奇的规定,但这时候它不是和谐条款,而是一条托底条款)
但如果地方有规定,如事故中,看到苏牌,假设事发地时江苏,那么江苏省对于这个行为有明确的地方规定,在《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 车辆进出道路,应当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机动车进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不得妨碍非机动车、行人正常通行。
车辆进出停车场(库)或者道路停车泊位,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所以,此类事故可能在法条适用中,可能存在不同地区违反条款不同,然后导致的结论也不同。
回到事故,对于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各地可能会存在一些责任认定上的差异,因为使用责任认定方法略有不同,一种是确认双方违法行为,然后将违法行为分类,之后根据违法行为的种类以及数量确认双方责任大小(我称之为比大小);另一种是确认双方违法行为,然后根据违法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大小,确认双方责任大小(我称之为因果论,这也是我偏向更合理的理论,但文无第一,并没有哪个更好,前者可能更公平,所有此类事故定性都可以保持统一,后者就可能存在各人想法不同,导致结论也不同)。
假设该起事故发生在江苏省内,江苏省有《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规则》,规则中将过错行为分为三类:第三条 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根据其在交通事故中的形态特征和所起作用,分为主动型、被动型、缺失型三类:
(一)主动型行为是与对方临近时突然改变运动状态,或者主动逼近对方,造成对方难以避让的严重过错行为,在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以上作用。
(二)被动型行为是处于持续稳定运动或者静止状态,对方能够采取措施避让的一般过错行为,在交通事故中起次要作用或者不起作用。但是静止状态的被动型行为难以被对方及时发现的,起主要以上作用。
(三)缺失型行为是不具有安全驾驶能力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过错行为。缺失型行为对于应当避免的交通事故未能避免的,起主要以上作用;难以避免的,起次要作用或者不起作用。
第五条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确定为全部责任。 因两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依照下列规则确定当事人责任:
(一)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有主动型过错行为的,负主要责任。
(二)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有被动型过错行为的,负次要责任。但是静止状态的被动型过错行为难以被对方及时发现的,负主要责任。
(三)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有缺失型过错行为,该行为对于应当避免的交通事故未能避免的,负主要责任;难以避免的,负次要责任。
(四)两方当事人均有起主要作用过错行为的,各负同等责任。
什么意思,就是将不同的行为分为三种,主动型、被动型以及缺失型,一般有主动型违法总是最严重的,一个事故中,一个主动型对一个被动型就是主次责。如果双方都是主动型,那就是同等责任。(细节不展开,很多例子比较复杂)
再次回到事故中,可以查看定责规则的附录,发现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行为属于被动型行为,即他不并不是严重过错行为。但是进出非机动车道的车辆应当让非机动车道内的非机动车先行,属于严重过错行为。但明确规定,是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所以也不适用此条款。也就是说,如果小轿车的行为只能用缺失型过错行为来认定了,如果机动车进出非机动车存在严重疏忽的,根本不看后方来车情况的,无论出来的是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有什么撞什么的情况的话,那么本起事故应当由小汽车承担主要责任,摩托车承担次要责任。但是如果小汽车已经减速慢行,认真观察,摩托车严重超速,那么可能责任会是同等甚至倒过来主次。实际上,差异还是很大的。
再次抽离事故,我们来到另一种责任认定方法适用的地区,上海,《上海市公安局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若干规定》中常见交通事故责任特别规定:4、路口右转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内直行的轻便摩托车发生事故的,双方一般负事故同等责任(该类事故发生在路段上,右转弯机动车一方可以负事故主要责任);
可以看到,上海市的定责规定中,对于此类事故,直接就认定右转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而摩托车承担次要责任。
其实...以上很多都是技术性讨论,太长,各地差异不去过多讨论,但我偏向的是上海的定责意见。(看不懂的,直接看下面即可)
反过来理解,机动车进出非机动车道应当让非机动车道内的非机动车先行,这个谁都懂。事故发生前,实际上很多情况你都没提前看到对方,等你看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更不要说对方车辆情况了,来的是非机动车你也撞了,摩托车你也撞了,如果你与一辆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你以为肯定是你全责了。但是这时候经鉴定,发现对方车辆属于机动车,应当上浮对方事故责任,减轻你的责任,就变成了主次责。这种情况下,主次责你很好理解,那么现在对方的确是机动车,且比刚才反而有了牌照和驾驶证,你怎么就不能理解主次了呢。
三、交通事故证明书是结案了吗?
交警大队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说还不是事故已经结案。一是事故责任认定后,如果依法应该对肇事者处罚的,交警要作出处罚决定并执行,二是如果当事人没有别的意见,还应该调解事故的赔偿问题。
四、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理赔流程怎么走
第一步,如果事故发生在道路上,必须立即打开双闪灯,并在车辆后方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如果路上车辆较多且车速较快,应该立即退避至安全地带后再进行协商。
第二步,在确认安全后,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现在的手机拍照功能很强大,尽量多拍几张。肇事现场车辆碰撞所处的地点进行远景和近景的拍摄,远景最好能体现出是哪一方的错误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近景拍摄可以绕着现场进行多角度的拍摄,并对碰撞位置进行着重拍摄,以体现出碰撞强度及双方的损伤程度。
第三步,事故双方查验对方证件,包括行驶证和驾驶证,交强险险期限等,并留意对方是否酒驾。如果对方属于无证驾驶或酒后驾驶,应该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如果证件都没有问题,双方对责任也没有异议,全责方给自己的保险公司打电话保险,说明情况(如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损伤情况,非出险方的另一方车辆型号、车牌号等信息,并要求提供此次的出险受理报案号码。)如无其他问题,则将车辆立即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无责方不需要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但需要留下报案号码。
第四步,双方填写《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协议书内应说明双方车辆的型号、车牌号;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何原因造成的事故;碰撞位置、预计的车辆损失情况。明确事故双方责任,写下报案号码并签字确认。协议签署完成后,双方立即前往或约定时间一同前往保险方的定损中心进行定损。无责方可向全责方索取证件或钱物抵押。
第五步,到达保险公司指定的定损中心后,双方向保险公司提供行车执照和驾驶证。如果被保险人是初次出险,会要求填入自己的银行账号以方便打款。保险员开始对事故现场照片进行核对,并对车辆碰撞部位进行勘察,确认确系此次碰撞所造成的损伤后对车辆进行初步定损。一般情况下,轻微剐蹭事故只会碰撞一个或几个外部部件,多数保险公司因与4s及车辆维修点有协议价格,初步定损完全可以确定赔偿价格。如果该次事故有可能累及车内或机舱内部件,则需要将车辆开到4s或维修站进行联合定损,一般这个过程驾驶人无需参与。定损完成后4s将会通知车主定损情况,需要更换和维修的部件以及维修费用等信息,保险公司也会提供信息给被保险人。
第六步,车辆维修完成后,通知车主取车。此时有两种可能,如果保险公司与该4s或维修站有协议,可以直接由保险公司支付维修款,则车主可直接取车完成理赔。如没有协议,无责一方车主可以选择自行垫付维修款后持发票向被保险人也就是全责方追讨,也可以要求全责方在定损完成后即支付维修款项,当然我们推荐后者;在缴清维修费用后,需以被保险人的名字开具车辆维修发票并将发票交与被保险人。全责方维修车辆后需自己先行垫付维修款,在取得双方的维修发票后去保险公司报销。如果有更换下来的损坏部件,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将更换下来的部件带回。
五、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样理赔?
交通对方全责理赔: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六、货车交通事故全责理赔流程?
全责车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一)报案。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及时的报案。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需要投保人在48小时内进行报案,如果是盗抢则应在24小时内报案。如果有人员伤亡的话,应该立即拨打120,抢救生命。
(二)查勘。报案后,保险公司会派人去现场进行查看,看是不是属于保险的责任范围。因此,在保险公司人员到来之前,车主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如果会早晨交通堵塞的情况,可以和交警协商,将车辆已知一边等待处理。
(三)定损。通常情况下,如果车辆受损不严重的话,保险公司勘察人员在现场就可以直接进行定损,客户也可以直接把车开到修理厂去了。但是如果车辆受损的程度比较大的话,是要到定损中心进行定损的。
(四)递交索赔资料。以上三个步骤完成之后,要做的就是上交索赔的资料。保险合同规定:被保险人应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该车险事故处理结案之后的十天内,向保险公司递交必要的事故单据。等到这些步骤都完成,车主就可以安心的等待保险公司的理赔通知。
(五)获取理赔。在提交完资料之后,通过保险公司的要求,其会给予理赔。
七、人保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时限?
人保交通事故赔偿期限一般是2年,这样两年的规定是,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起,2年内没有提出索赔的,视为放弃索赔权。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八、交通事故全责个人赔多少?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什么费用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
另外,还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
情况不同,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九、交通事故左转是全责吗?
按照交通责任认定规则,左转让直行。所以左转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基本都是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十、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如何修车?
车子被追尾,对方全责,车主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修车期间的补偿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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