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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康复后是否还有赔偿?

交通事故 2024-08-29 07:01

一、工伤康复后是否还有赔偿?

有,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二、工伤保险公司赔偿后老板还有赔偿吗?

工伤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险公司)只赔偿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的费用,还有部分工伤保险赔偿待遇(如停工留薪期工资)是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工伤赔偿后商业赔偿吗?

可以的,工伤保险是国家规定,强制要求企业为员工购买的以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保障办法。

而商业意外保险是单位或者个人的自愿商业行为,两者互不冲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四、工伤治疗好后还有赔偿金吗?

工伤治疗好了,如果评上伤残的话,除了必要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费,误工工资外,还可以获得伤残补助金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交通事故认定工伤后单位如何赔偿?

关于这个问题,如果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应该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方式和标准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来说,单位应该承担以下费用:

1. 医疗费用:包括伤者的治疗费用、康复费用、交通费用等。

2. 护理费用:如果伤者需要家庭护理或者雇佣护工,单位应该支付相应的护理费用。

3. 工伤津贴:伤者因工伤致残或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单位应该支付工伤津贴。

4. 一次性伤残补偿金:根据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等因素,单位应该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偿金。

5. 死亡补助金:如果伤者因工伤死亡,单位应该支付死亡补助金。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标准和方式可能因不同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来确定。同时,如果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伤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工伤旧伤复发鉴定后还有赔偿金吗?

工伤复发再次伤残鉴定一般没有赔偿,因为伤残补助已经给予了本人,再次伤残鉴定不可能比原来严重,所以只是赔偿再次复发的治疗费用,具体就是申请工伤复发二次住院,工伤保险处和医院联网,直接实际报销治疗费用,不用出院后再找工伤保险处办理报销。

七、工伤刷医保卡后公司还有赔偿吗?

医保与工伤赔偿无关,公司参加了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并不支付工伤医疗费,何况工伤赔偿不止医疗费,公司必须赔偿的。

公司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的,是由工伤保险和公司共同赔偿的;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均由用人单位赔偿。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八、交通事故赔偿后单位还有什么医疗赔偿?

没有医疗赔偿。

如果是在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被机动车撞伤,而且员工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和全责,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下来后,可以要求交通事故和工伤的双赔。但是如果交通事故已经赔偿了医疗费和误工费,就不能再要求单位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根据法律规定医疗费和误工费不能得到两份赔偿。

九、公务员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有哪些费用?

这涉及到的是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问题。

交通事故受到伤害,获得交通事故伤害赔偿后,已经参加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的,可以获得交通事故伤害、工伤伤害两项赔偿。

一、先行交通事故受到伤害赔偿

遭遇交通事故受到伤害,按照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交通运输车辆强制保险规定,先行获得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的伤害保险赔偿。

二、再行工伤受到伤害赔偿

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参加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的,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当然可以申请主张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赔偿内容外的其他工伤保险福利待遇。

三、赔偿内容

主要涉及到的是医疗费等相关原始收据只有一张,只能报销一次。已经先行在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报销,不可以再重复报销。

但可以申请主张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赔偿内容之外的其他工伤保险福利待遇。

四、二个保险项目

因为,这是两个不同的保险品种,只要投保参加保险,按照规定交纳保险费,所以,当然就要获得保险收益。

也就是说,可以获得交通事故责任方及商业保险公司、社会保险机构的双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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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工伤保险赔偿后,雇员还要赔偿吗?

工伤保险赔偿后,雇员还要赔偿吗?

工伤保险是为在工作中发生意外受伤或患病的员工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制度。在发生工伤后,员工有权利获得一定的工伤保险赔偿,这包括医疗费、工伤津贴等。但是,有些雇主可能会担心,在雇员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后,还需要进行其他赔偿。那么,在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后,雇员是否还需要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呢?

工伤保险赔偿的范围和原则

工伤保险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工伤津贴、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雇员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工伤保险赔偿的原则是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其在受伤或患病后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和帮助,恢复健康、重返工作岗位。

工伤保险赔偿与其他赔偿责任的关系

雇员在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后,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工伤保险赔偿主要是雇主根据法律规定向受伤员工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是雇主对员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工伤保险赔偿是以雇主为责任主体的,雇员不应再受到其他赔偿责任的影响。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雇员因工伤致使雇主或其他人产生了损失,例如工作事故造成了公司财产损失,雇员在享受工伤保险赔偿的同时,仍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此时,雇主或其他受损失的一方可以依法向雇员追偿,但这种情况属于特殊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如何保障雇员的权益

为了更好地保障员工的权益,在雇员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后,雇主可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工作环境安全水平,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雇主也应当严格依法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确保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能够顺利获得合法的赔偿。

在雇员享受工伤保险赔偿的过程中,雇主需要充分尊重员工的权益,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员工进行任何形式的威胁或歧视。雇主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工伤事故的调查,确保赔偿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只有在保障雇员的权益的基础上,企业才能更好地发展壮大。

总结

在工伤保险赔偿后,雇员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工伤保险赔偿的目的是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其在受伤或患病后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和帮助。雇主应当依法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积极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水平,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从而更好地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