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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可以兼得吗?

交通事故 2024-08-29 06:53

一、案例,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可以兼得吗?

因为第三人侵权的,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兼得,但工伤保险不支付工伤医疗部分。《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二、工伤赔偿?

先说答案再来白话~

1、由于没有合同,工伤了还能获取赔偿么?可以!2、企业有给买意外保险,意外保险算工伤保险么?不算!

工伤保险是什么?

工伤保险是社保五险之一,工伤保险是员工不缴费,企业缴费的险种。它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对于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该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明确规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保险是强制参保的,只要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企业就需要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没有签合同,怎么申请工伤?

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只有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经相关部门认定后,才能构成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所以即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有事实劳动关系,也能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在工地受伤后,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对于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督总局、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中规定: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确定事实劳动关系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职工名册(五)、考勤记录;(六)、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上述(一)、(三)、(四)此项证据保存在用人单位,同时,考勤记录是用人单位考勤制度的结果,所以,用人单位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企业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员工发生的工伤损失由企业承担。

如果意外险的受益人是企业,那么可以补充一部分工伤的损失,但不足部分还是需要由企业自行承担。如果意外险的受益人是你,那么你既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又可以获得意外险赔偿。

申请工伤赔偿的步骤如下,希望能帮到你。

工伤待遇一共有12项:(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四)停工留薪期工资(五)停工留薪期护理(六)评残后的护理费(七)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八)医疗费(九)工伤康复费(十)辅助器具费(十一)工伤复发待遇(十二)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其中有6个项目,由企业支付。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5-10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医疗费;工伤复发待遇...

所以其实即便工伤报销以后,企业还是需要支付很大一部分费用。很多企业会购买雇主责任险,企业支付的这部分,就可以由雇主责任险支付一定的比例,或者是全额支付,具体还是看雇主责任险的内容。

并且如果企业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保,或者是员工属于退休返聘、非全日制职工、兼职员工等不需要购买社保的员工,在工作时受伤,所有的赔偿都要由企业全额支付。这部分赔偿,雇主责任险也可以支付一定的比例,或者是全额支付,具体还是看雇主责任险的内容。

对于企业来讲,雇主责任险对企业是非常有意义的。但企业不能只购买雇主责任险,而不给应该购买社保的员工购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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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务员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有哪些费用?

这涉及到的是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问题。

交通事故受到伤害,获得交通事故伤害赔偿后,已经参加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的,可以获得交通事故伤害、工伤伤害两项赔偿。

一、先行交通事故受到伤害赔偿

遭遇交通事故受到伤害,按照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交通运输车辆强制保险规定,先行获得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的伤害保险赔偿。

二、再行工伤受到伤害赔偿

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参加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的,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当然可以申请主张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赔偿内容外的其他工伤保险福利待遇。

三、赔偿内容

主要涉及到的是医疗费等相关原始收据只有一张,只能报销一次。已经先行在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报销,不可以再重复报销。

但可以申请主张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赔偿内容之外的其他工伤保险福利待遇。

四、二个保险项目

因为,这是两个不同的保险品种,只要投保参加保险,按照规定交纳保险费,所以,当然就要获得保险收益。

也就是说,可以获得交通事故责任方及商业保险公司、社会保险机构的双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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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通事故车险赔偿和工伤赔偿有冲突吗?

这个需要诉讼技巧,先主张工伤认定,获得工伤待遇后,在主张交通事故赔偿,起诉车主或司机和保险公司。如果顺序颠倒过来,工伤只赔偿应付工伤待遇的差额。参考的法律:《工伤保险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侵权责任法第16条

五、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公司怎么查询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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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网上不可以查询的。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七十九条:业务部门应将工伤待遇核定结果通知申请工伤待遇的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履行告知义务。

第八十条:业务部门每月根据工伤待遇、待遇调整、待遇重核等相关信息,建立当月工伤职工待遇支付台账,生成《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核定汇总表》转财务部门。

六、上海交通事故和工伤双重赔偿标准?

上海交通事故工伤是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但前提也要是第三方肇事而产生的交能事故才可以获得;对于属于发生的医疗费、还有康复费以及辅助器等的只能按实际费用来进行支付,一般不能重复的赔偿;但如果低于工伤保险的标准,一般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差额。

七、交通事故和工伤双重赔偿先赔那个?

工伤保险待遇,原则上只能享受一份,而不能享受双份。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应先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即应先由职工依法请求民事赔偿,然后才能依据不重复享受的原则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当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的死亡补偿费低于依照条例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所在单位补足差额,所获赔偿高于工伤待遇标准的,单位或工伤保险机构不会再支付相应待遇,已经支付的应当退还。

八、苏州交通事故和工伤双重赔偿标准?

(1)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伤残津贴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予以补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月发给生活护理费,其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分别为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2)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计算明细?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如下

1、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3、工伤: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4、交通事故:营养费、精神损失费、陪护人员住宿费、伙食费。工伤认定后单位如何赔偿1、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十、交通事故的强险和工伤保险能不能兼得?

首先,工伤和交通事故很多项目是可以交叉赔偿的(但是诸如医药费之类的有票据的费用,只能选择一个)。

其次,个人购买的人身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属于自己额外花钱购置的保障,购买了意外保险不是其他保险不赔的免责事项,也就是说可以再进行理赔一次。

而且现在很多商业保险都是根据投保额来算的,不需要看具体的发票也不需要发票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