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交通事故 > 正文

交通事故认定书签了还可以翻案再查吗?

交通事故 2024-08-28 10:32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签了还可以翻案再查吗?

可以申请复核,但没有证据,难度太大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第五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第五十五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第五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签了交警不放车这样合法吗?

我不知道你们温州是如何处理的,我可以提供给你上海的处理方法:一般来说,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完毕后,应该放车的,而且你已与对方将赔偿事宜协调完毕,可以认为是事故处理终结,但是要看你的调解书是如何签定的,是不是有后续的赔偿问题,如果没有后续的赔偿事情,应该是要放车的,如果有后续的赔偿事宜,你也可以申请提车,条件是:你可以以书面的形式递交担保书,如果是单位的车,可以让单位出据担保书,这样就可以拿车了,处理事故的交警放长假不是事故不处理的理由,你可以向事故组的领导申请该事故的继续处理,再不行可以向当地的督察部门反映,应该很快会有回复的.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签了全责后,还可以申诉吗?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完字后,可以到法院申请对肇事车辆进行诉前保全。保全后的30天再确实。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四、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签了字还可以返回吗?

发生交通事故,通常是要通过交警来处理,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判断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方、次要责任方、无责任方等,如果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话,即使签了字也是可以反悔的。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话,可以反悔。但是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并且能否被交警部门采纳或被法院采信,要视实际情况而定。有证据证明该认定书存在明显不当或对事实有疏漏的,一般反悔有效。

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了半年多了,还能诉讼吗?

1、签收认定书与起诉没有关系;

2、你应该保留整个治疗的诊断书、病例、医疗收据,并且保存交通的票据等;

3、在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

4、在受到伤害一年内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六、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法律效应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法律效应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效应

交通事故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难以避免的事件,当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被用来确定责任方和赔偿事项。但是,很多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效应存在一定的疑惑,对此,我们需要从法律的角度来解析。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权威性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或交警部门出具的一种证明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会被作为交通事故处理的参考依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权威性在于其由国家机关出具,并且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因此在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应。若当事人对事故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和解决。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责任划分的意义

交通事故认定书涉及到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权威认定的重要证据之一。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结果,可以确定事故中应负主要责任的责任方。

在事故责任的划分上,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效应体现在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和引导交通事故责任的界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结果有助于各方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赔偿的重要性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赔偿是具有重要影响的,它是交通事故赔偿的依据之一。当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可以凭借交通事故认定书来进行索赔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往往被保险公司视为重要证据,也是事故双方在处理事故赔偿时参考的重要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受害人的维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交通事故认定书与法院判决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或交警部门依据事故现场勘查及证据的分析、当事人陈述等情况认定事故责任的文件。

然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行政机关认定事故责任的结果,并不能替代法院的判决。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产生异议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将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法律规定以及事实情况进行审理,并依法做出独立公正的判决。事实上,法院的判决结果对于交通事故赔偿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应。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异议申诉

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结果有异议,认为认定书存在错误或不公正的情况时,可以对认定书进行异议申诉。

异议申诉是一种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途径,当事人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或交警部门提出异议申诉申请。申请人在申诉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以及详细的陈述和申请理由。

在接到异议申诉后,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或交警部门会重新对事故进行审核和认定,并根据相关证据和事实情况作出新的认定结论。因此,异议申诉对于修正事故认定结果具有重要意义。

总结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法定的证明文件,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应。它可以在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法院判决等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

当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应及时向有关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依法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书。同时,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如果对认定书的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不能替代法院的判决,法院的判决结果对于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应。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加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不幸遇到交通事故,要及时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权。

七、交通事故认定书签了字,后悔啊!怎么办?

只要是交警队下的事故认定书,事故当事方是必须签字的。对方对交通事故责任不服的可以向上级申诉。

对交通事故认定有疑问的,可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也可以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在法院诉讼中提出。

法院审理时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作为证据使用的,只要你提出的证据能够推翻这个认定,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确认双方责任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八、事故认定书签了字还能上诉吗?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你所说的情形应该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对认定不服,即使签了字,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通常是在签收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

上诉通常是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九、签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双方协商不了该怎么办?

谢谢不邀请,国内最大的互联网车险开放平台车车车险来回答你,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欢迎你来关注我。

1.如果是责任划分问题协商不成功

已经确认责任了,双方责任认定书已经出具了,对责任划分仍有疑问,可在责任认定书出具3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提起复议。

如果对复议结果仍有疑问,可以起诉。

2.如果是理赔问题协商不成功

这种情况建议直接起诉。

十、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最近有个案件涉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处理,和题主这个问题有些相近,强答一波 。在刑事领域,超标电动车或电动三轮车肇事致人死亡的,基本上是按照非机动车认定的,这已经形成共识。这里结合题主的问题在民事侵权方面讨论一下,如有错误,还望指正。

1、关于三轮车及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的问题?

首先,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构成“机动车”需要符合如下几个条件:(1)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这里的动力是指机械动力,与人力、畜力相对应,以后者为动力驱动或者牵引的车辆属于非机动车。(2)在道路上行驶。

其次,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2修订)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有关规定,机动车主要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常见的二轮电动车与三轮电动车的形态最接近于摩托车。规范中的摩托车分为普通摩托车与轻便摩托车。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可合称为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

最后,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司法厅、河南银保监局筹备组关于印发《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和主要情形损害赔偿责任比例(试行)》的通知,涉案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由公安机关认定。

综上,题主这个事故中,电动三轮车应当参照机动车处理,应该没有争议了。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比例的问题

基本上每个省都会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的比例有明确的规定,以河南为例,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有事故责任的,对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题主的情况显然不符合上述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若是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则双方平均分担。

综上,所以题主的情况,电动三轮车在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至少应承担50%以上赔偿责任。

3、电动三轮车是否要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问题?

首先,道交安全法从技术上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作了明确界定,虽然交警部门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但是这个认定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所做出。这个是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违法、实施行政处罚时的依据。其次,由于电动车和三轮没有未列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机动车目录,不能在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也不能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因此电动车没有投保交强险不是 车主原因造成的。基于以上情况,让电动车主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显然过分加重了电动车主的赔偿责任,这也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意。

综上,题主如果起诉到法院的话,法院可能会综合双方的车况及伤亡情况,让三轮车主在50%-80%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