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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伤交通事故未结案能增驾吗?

交通事故 2024-08-28 08:48

一、人伤交通事故未结案能增驾吗?

根据交通法规定,办理驾驶证增驾业务,必须把交通事故处理干净,销掉所有的分数和罚款以后,手续办理完毕才可以办理增 驾业务。

(一)申请增驾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2、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二、车险人伤理赔伤者不结案期限,对自己有什么伤害?

交通事故不结案会造成车辆无法驾驶上路和年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人伤昏迷持续多久能结案?

一、交通事故人伤后多久能结案?

民事诉讼按普通程序,一般是6个月审结。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交通事故人伤法院处理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1、准备好财产保全(可选)。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讼。

2、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

3、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经常居住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如需要申请伤残鉴定、三期鉴定的,也可以在此时同时以申请书形式一并提出递交给立案庭。

4、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

5、由此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可能会有法院会在交通事故律师的申请下调查取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

6、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和他的交通事故律师,并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第一个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7、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当事人提出上诉递交上诉状,进入上诉审理程序),判决书生效。

刑事和民事诉讼活动都是法院在受理之后的六个月内结案的,不过,不同的交通事故的具体处理情况都不一样,大多数都是肇事者本人不配合,还有一部分就是被撞者提出来的赔偿额非常的不合理。况且,还有一部分受害者可提起的诉讼是属于附带民事诉讼,具体多久才能结案要根据交通事故实际分析的。

四、交通事故人伤没恢复可以结案么?

交通事故伤没治好能结案,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会送到医院里面治疗,要是伤情比较严重可能需要在医院里面住上一段时间,有些事故的受害者在医院治疗后已经痊愈了,也出院但就是不肯结案。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程序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事故认定,一个是损害赔偿调解。在事故认定程序中,车祸伤者不能决定程序的终结,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公安机关手中,事故认定程序的终结不需要伤者去交警大队办理。在损害赔偿调解程序中,虽然调解程序的启动由伤者和肇事者共同启动,但是如果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在调解开始后10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终结调解。可见,损害赔偿调解程序的终结,公安机关也有主动权,从调解开始,公安机关的调解时间为10天,在伤者无法与肇事者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终结调解。

五、车辆人伤事故未结案,能过户吗?

1、交通事故是以双方在事故中的过错比例承担责任,如果你对交警部门的认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向上级交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否则交通事故认定书会作为今后理赔时的主要责任承担依据。2、向你目前的情况,如果在交警部门处无法得到调解的话,应尽快到法院起诉,按照法律规定,对方是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因此你可以起诉车主和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承担,你的损失,交强险赔偿时是不分责任比例的,也就是说你的损失可以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因此,不用担心对方是否会车辆过户的问题,因为是否过户都不影响对方和保险公司向你赔偿。

六、人伤事故对方不处理多久会结案?

交通事故是不会自动结案的,交通事故结案必须要事故本人去交通事故科办理事故的手续才会结案,如果不去结案,事故科会始终保留那个事故的案底,不会取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如果不能达成调解,从起诉立案之日开始计算一审一般六个月内能够结案,一审审限普通序是六个月,简易程序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还可以延期。如果双方有一方上诉,就进入二审程序,审限为三个月。

七、人伤事故结案是不是就结束了?

交通事故造成当事人受伤后结案了不一定就结束了,交警部门对这事故责任作出认定后,只是交警部门的工作完成了,然后等伤者治疗终结后,带上相关材料,可以到交警部门去调解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如果协商不了也可以到保险公司协商,再不行可以法院起诉。

八、车险人伤理赔最长多久结案?

保险公司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最长30日内作出定损报告。对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部分,保险公司要在赔付协议达成以后的10天内完成支付赔款。

如果不属于保险责任的部分,应当在作出核定结果的3天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九、车险人伤结案时要注意什么?

1.

分清双方的责任。小的交通事故可以不过细计较责任,反正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则一定要据理力争,因为这关系到交警队对您的罚款多少、是否吊扣驾驶证,有时还会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2.

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对于不合理的要求不应该赔,保险公司不会赔,交警队也不会要求您赔。审查的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它是交警队处理事故的依据,也是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依据。

3.

赔偿对方损失同时索要有关单证。在肇事双方各自应付的责任和应予赔偿的项目确定以后,就需要向受伤者支付赔款。注意:在向对方支付赔款的同时一定要拿回相关的单证,否则就不要付钱,因为没有这些单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十、人保人伤结案流程?

结案时有三件事要做:

1、分清双方的责任。

小的交通事故可以不过细计较责任,反正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则一定要据理力争,

因为这关系到交警队对您的罚款多少、是否吊扣驾驶证,有时还会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撞了人,驾车一方一般都有一定责任,所要争的是责任的大小。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当今社会人心难测,很多受伤者都会借机提出讹人。您一定要审查对方的赔偿要求是否合理,对于不合理的要求您不应该赔,保险公司不会赔,交警队也不会要求您赔。

审查的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它是交警队处理事故的依据,也是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依据。

关于赔偿项目,您可以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或问保险公司您向对方支付的赔款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部赔偿,主要看您在交警队结案时能否把住赔偿项目的关了。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索要有关单证。

在肇事双方各自应付的责任和应予赔偿的项目确定以后,就需要向受伤者支付赔款。注意:在向对方支付赔款的同时一定要拿回相关的单证,否则就不要付钱,因为没有这些单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不同的赔偿项目所需要的单证如下:医疗费:需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药费收据。误工费:要有医院出具的需要休息养病的证明(可在诊断证明上写清)、对方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交通费:需要提供车票。残疾补助费:需要提供残疾证明。死亡补偿费:需要提供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