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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对方不满赔偿也不起诉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4-08-21 22:07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不满赔偿也不起诉怎么办?

协商不成,拒绝赔偿,让对方起诉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交通事故不满保险公司赔偿起诉胜诉后超出的费用由谁负责赔偿?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费用由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超出赔偿范围的应当是由责任人员来进行赔偿,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三、交通事故后,对方全责,我方保险公司赔偿损失吗?

可以。

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如果自己车辆投保了“三者险和车损险”的话,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赔偿,赔偿后保险公司再实行代位追偿向对方追偿就行。所以,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无能力赔偿,自己保险公司可以全赔的,也可以直接找自己保险公司赔偿,不用担心无人赔偿。

每年投保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条款细则,尤其是“代位追偿”,很多保险公司都将其写入了保单的条款说明里,大家要仔细看看,避免给咱自己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保险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数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依此规定,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要件为:

(1)保险事故是由第三人的行为引起的。第三人的行为可以是违约、侵权、不当得利等可以产生债权请求权的行为,亦可以是犯罪行为、违法行政行为。

(2)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为保险赔偿。保险赔偿可以是全部的,也可以是部分的,保险人在未向保险人为赔偿前不得行使代位求偿权。

(3)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数额以给付的保险金额为限,对于超过保险人已支付的保险金额以外的部分,保险人无权要求第三人赔偿,它仍由被保险人所享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四、对方不满意保险公司的赔偿怎么办?

当保险公司的赔偿没有按照合同中规定的保险赔偿标准执行,消费者感到不满意的话,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具体如下:

【1】 与保险公司沟通

当遇到不合理的赔偿或者保险公司拒赔时,首先最好和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了解相关原因,再结合保险合同分析理解,与保险公司沟通细节,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审理保险理赔申请。沟通解决无效的,可以直接进行下一步的投诉或上诉。

【2】 向监管部门投诉一

【3】 申请第三方机构仲裁

目前我国有针对保险企业的专门仲裁委员会,如果对保险公司的理赔不满意,可以向这些第三方机构提供仲裁申请,由专业化的仲裁人员来处理你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可以得到更加公平正义合理的解决结果。

【4】 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以上三种方式都无法解决现实问题,可以按照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人寿保险赔付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除此之外的其他保险赔付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因此,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前,一定要注意理赔诉求是否符合诉讼时效期间规定。

五、撞了人对方不满意保险公司的赔偿?

这很正常,几多人专业碰瓷都去碰,何况你这是正经八百地撞到了人家呢,受伤害的人想多要点赔偿属于正常的心态,伤者即挨了痛又误了工,保险公司赔偿后想再向肇事者要一点补偿费再正常不过,如果是在情理之中地要个三几千块钱肇事者最好爽快答应了,如果是狮子大开口,你就好言让对方直接起诉你,只要能判决赔偿的保险公司就一定出钱。

六、交通事故后因对赔偿不满意说说对方酒驾?

要实事求是,不能诬陷别人,否则你又犯法了

七、交通事故中对方不满意保险公司的赔偿,我应该怎么办?

当事人也可以暂时不予处理。 根据规定,对于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在接警后,交警部门会进行必要的调查、勘验,并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在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后,对于赔偿问题,首先可由交警组织双方(有时保险公司也可以直接参加)进行调解,或由双方自行协议,如果双方调解或协议不成的,则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方式处理。 而如果对方对协商结果不满意,导致协商不成,但又不向法院起诉的,当事人也可以选择暂不予处理,这对当事人也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对方想要赔偿,到时自然就会向当事人主张,并且,如果在对方主张权利时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拒赔。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八、交通事故赔偿不满意不签字保险公司结不了案对方有什么影响?

有影响。不签字就无法赔付,无法接案。对方就无法办理保险公司理赔手续

九、交通事故对方不满保险公司定损怎么办?

  对方不同意保险公司定损,可先自行协商解决,还是不行再找第三方仲裁。  车险仲裁依据: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选择并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可以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而且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一样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  《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一裁终局。即裁决一经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是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仲裁也没有二审、再审等程序。  《仲裁法》第四十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此举可以防止泄露当事人不愿公开的专利、专有技术等。仲裁方式保护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更为重要的是仲裁从庭审到裁决结果的秘密性,使当事人的商业信誉不受影响,也使双方当事人在感情上容易接受,有利于日后继续生意上的往来。

十、代位赔偿后保险公司会追究对方吗?

代位赔偿后,保险公司是会追究对方的,这个在保险法里有明确规定的,叫做代位追偿权。比如,两车相撞后,甲车有保险,乙车没有保险,那么给甲车造成的损失,乙方没钱赔偿,那么甲车的损失,就由甲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给甲车车主 ,那么甲车车主向乙车车主索偿的权利,就转给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就有权向乙车车主追偿了,这个就是代位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