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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债共签司法解释?

婚姻家庭 2024-10-13 18:58

一、共债共签司法解释?

一、夫妻共同签字即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从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角度,明确和强调了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如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

作为《解释》的开篇规定,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签”原则,具有引导民事商事主体主动规范交易行为,加强风险防范的深刻用意。

这种制度安排,一方面,可以从债务形成源头上尽可能杜绝夫妻一方“被负债”现象发生,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避免债权人因事后无法举证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对于保障交易安全和夫妻一方合法权益,都具有积极意义。

二、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今天发布的司法解释中,最高法还明确了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举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在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未约定归各自所有,或者虽有约定但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具名举债的夫妻另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精神,婚姻作为夫妻生活的共同体,在处理日常家庭事务的范围内,夫、妻互为对方代理人,享有家事代理权。基于此,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何界定,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消费种类主要分为八大类,分别是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交通通信、文娱教育及服务、居住、其他商品和服务。家庭日常生活的范围,可以参考上述八大类家庭消费,根据夫妻共同生活的状态和当地一般社会生活习惯予以认定。也就是说举债用于上述家庭消费,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大额债务需债权人举证夫妻共同负债

相对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实践中还存在大量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这类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司法实践中的争议和认定难度都比较大。发布的司法解释,对这一类债务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

《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前世夫妻债今生还完还能做夫妻嘛?

这个问题,一般人答不出来,因为自己不知道自己的前世和今生,欠的谁的债?前世和谁是夫妻?,按照你的想法,前世还了他的债,这世还想做夫妻,证明你们是一对恩爱夫妻,现在有多少夫妻,这辈子夫妻做的累死了,下辈子最好永远不要碰面,永远永远。

三、共债风险产生的原因?

“共债”的概念解读

例如现金贷的负债人,就是典型的“共债”人群,一个人在多家平台借取贷款。

对银行来说,信用卡的“以卡养卡”、“以贷养贷”、“拆东墙补西墙”等,拥有多头借贷的负债人,其实就是银行口中的“共债”风险。

至于银行如何判定负债人的“共债”风险,其实调取征信报告就一目了然。

如果负债人在多家银行拥有信用卡,并且征信受损等等,其实就已经是“风险”客户了。

“共债”风险影响办卡及贷款业务的往来

在2020年,似乎“共债”风险问题几度呈现抬头的趋势。很多负债人表示想要申请信用卡却在多家银行被拒绝,理由是“多头授信”、“共债”风险大等等理由。

还有的负债人表示想要申请房贷、大额贷款等,自身征信状况良好,并没有出现逾期等问题。可是因为“以卡养卡”,银行表示需要负债人还清债务后才会发放贷款,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很多千方百计想要保住征信的人,以为能正常贷款买房,其实根本不可能。

“共债”风险,如果负债人想申请二次分期,有难度

二次分期,通常都是发生在负债人的信用卡逾期后,负债人与银行重新签署新的分期还款协议。很多银行会给负债人一个分期机会,但是与此同时也为了保障自身的权益,会对负债人的综合情况进行核查。

比如是否有特殊的逾期原因、是否有还款能力不足的证明、是否有稳定的还款能力(稳定的工作)等等。

在这些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还会了解负债人的“共债”风险,比如总体负债的数量,逾期的信用卡或者网贷都有几家,金额是多少。

了解“共债”也是为了后续评估,负债人的稳定还款。如果负债人有很多家贷款同时逾期,即便是月工资1万元,可真正能还到自身可能也就2000元左右,所以在分期期数或者是减免等情况,会有所不同。

“共债”风险,为什么要引起负债人的注意

“共债”的出现,一定是负债人的还款能力无法匹配债务情况,为了规避逾期、征信损伤,自然会借助其他的借贷平台,以此“拆东墙补西墙”。可是这种还款方式从来都不会真正解决问题,反而会让负债人越陷越深。

长期以往,甚至会对负债人造成不可挽救的影响,比如适应负债的生活,变得懒惰,失去上进心,想要得过且过,忽视了自身的努力和能量,让自己长期陷在负债的生活,不能上岸。

综上,“共债”风险,对负债人来说并不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需要科学合理地重组和处理,以科学的方式慢慢还款,最终实现上岸!

四、新婚姻法夫妻房产问题

新婚姻法夫妻房产问题解析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新婚姻法对夫妻房产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和改革。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产涉及到财产分割、继承等问题,因此,了解和掌握新婚姻法对夫妻房产问题的相关规定,对于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1. 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该财产包括夫妻共同协议确定的共同财产以及按照婚姻法规定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管理和处分受到法律的保护和限制。

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平等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夫妻双方的实际贡献原则进行分割,维护夫妻间的平等权益。
  2. 保护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应当尽量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子女的生活、教育以及其他权益。
  3. 公正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应当公正合理,不得侵犯、虐待他方的合法权益。

2. 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是由一方购买,还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夫妻在离婚时对房产的归属问题常常成为争议焦点。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夫妻没有达成共同协议,法院将依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原则进行判决。

3.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与处分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与处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共同协议:夫妻可以通过签订共同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处分进行约定。协议内容涉及财产的使用、收益分配、继承等事项。
  2. 自主管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自主管理和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但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能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3. 合法取得: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处分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进行,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4. 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问题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死亡时可以继承。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顺序为:子女、父母和配偶。

在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过程中,如果存在未成年子女,继承人需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确保其生活和教育的正常进行。

5. 专家建议

针对新婚姻法夫妻房产问题,一些专家提供了以下建议:

  1. 婚前财产约定:夫妻在婚前可以签订财产约定书,明确划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这样,在夫妻离婚时能够明确房产的归属和分割。
  2. 合理贡献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合理分配财产的贡献。在房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夫妻在婚姻关系期间的实际贡献。
  3. 寻求法律援助:对于夫妻房产问题存在争议的情况,夫妻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6. 结语

总的来说,新婚姻法对夫妻房产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改革。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属、管理和处分受到法律的保护和限制。夫妻应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合法取得财产,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保护彼此的合法权益。

对于新婚夫妻来说,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和原则,可以帮助他们维护自身的权益,避免后续的争议和矛盾。

五、共益债由什么机构发起?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根据《破产法》规定,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普惠快信共债是什么?

1 普惠快信共债是一种金融产品。2 普惠快信共债是指由金融机构发行的一种债券,旨在为普惠金融提供资金支持。这种债券通常具有较低的风险和较高的收益,吸引了许多投资者的关注。3 普惠快信共债的发行可以帮助金融机构筹集资金,用于支持普惠金融业务,如小微企业贷款、农村信用等。这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七、夫妻是缘儿女是债出自哪里?

杭州城隍庙有幅对联,

上联:夫妇本是前缘,善缘、恶缘,无缘不合。

夫妻不一定是好因缘,有的吵闹一辈子,痛苦一辈子。

下联:儿女原是宿债,欠债、还债,有债方来。

有债务关系,才有父母儿女。所以,所谓天伦之乐,从人生深一层的体会来看,没有乐,只有苦,不过人都是喜欢苦中作乐罢了。

横批:前因后果

八、夫妻共情沟通技巧?

  注意以下问题。

一、互相保持尊重

  夫妻有缘相伴在一起,互相尊重,是两个人在一起最基本的原因;两个人在一起沟通的时候,一定要先有一个理念;那就是爱人就是你的命,不管做什么事情,你都得尊重着他;不管说什么样的话,你都要以尊重为前提;只要能做到互相尊重,只要你觉得你说的话,会伤害到对方,那么都一定不要随便说出来;因为任何一个人的心中,都是无法接受别人不尊重自己的。

  二、千万不要责备对方

  两个人在一起,不要遇到了任何一件事情,就去责备对方,就去怪罪对方,这只会让两个人之间,感情越来越淡;夫妻相伴在一起,如果总是什么事情,两个人就开始责备,那么两个人在一起,一定就会有吵不完的架;所以不管发生了什么事,爱人做下了多少的错事,都要跟对方一起扛着;而不是去责备对方,让对方痛苦绝望;在任何时候,不管在任何地方,都一定要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天大的事情,一起面对,而不是互相怪罪。

  三、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情绪

  夫妻之间,因为太熟太熟了,所以有很多的时候,只要发生了一点鸡毛蒜皮的事情,就会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所以不管是什么事情,两个人在说话的时候,一定不要随便就把话说得大声了,把自己不舒服的想法,就表达出来了;这对于夫妻之间来说,那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事情;只会让两个人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淡,越来越无味;只有保持着自己的情绪,两个人沟通的时候,才会顺畅。

  四、表达意思要清楚

  在沟通的过程之中,最怕的是在说话的时候,意思表达不清楚,造成了对方误解了自己的意思;所以夫妻之间,在沟通的过程之中,自己想说什么,想表达什么,一定要把自己的意思,表达得清清楚楚;只要表达清楚了以后,对方才不会误会你说的话,才不会误会你讲的事情;如果你说的话,你要表达的意思,并不清楚,那么在对方的心中,自然就可能会因为你说的话,对你产生误会,从而造成矛盾。

  五、听清楚对方的话,才提自己的看法

九、适合夫妻共读的书籍?

以下是几本适合夫妻两人一起阅读的书籍:

1.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作者张嘉佳的成名之作,描写了一个温馨、感人的爱情故事,内容轻松有趣,适合夫妻两人放松心情一起阅读。

2. 《情商》:作者丹尼尔·戈尔曼讲述了情商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提高自己和他人的情商,对于夫妻关系的建立和维护有很好的启示作用。

3. 《小王子》: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创作的经典童话,适合夫妻两人一起品味其中的哲理和情感,领略生命的意义和美好。

4. 《爱的艺术》

十、婚姻法中关于夫妻房产的规定

婚姻法中关于夫妻房产的规定

婚姻法是我国家庭领域的重要法律,其中包含了对夫妻财产的规定。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关于夫妻房产的处理。在夫妻关系破裂时,夫妻之间的房产问题是很敏感也很复杂的问题。

婚姻法中对夫妻房产的定义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建筑的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建筑的住房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两人共同购买或共同自建的住房,不论房屋的登记证书登记在夫妻的哪一方名下。

婚姻法对夫妻房产的处理原则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建筑的住房在离婚时有以下处理原则:

  1. 一方占有的房产:如果一方占有夫妻共同建筑的住房,而另一方不占有,离婚时,所占有方有权继续占有。
  2. 一方支付全部款项:如果一方支付了建房所需的全部款项,而另一方没有支付,离婚时,支付方有权继续占有。
  3. 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如果双方对夫妻共同建筑的住房都有占有或支付款项,则可以根据占有情况、支付款项数额等因素进行协商处理。

离婚时对夫妻房产的分割方式

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建筑的住房可以有以下分割方式:

  1. 协商一致分割: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由其中一方继续占有或者由其他方式进行分割。
  2. 法院判决分割: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3. 强制执行分割:当一方不履行协商一致分割或法院判决分割的义务时,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共同建筑的住房是婚前财产,或者是另一方赠与或继承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这类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结

婚姻法对夫妻房产的处理有明确的规定,旨在保护夫妻双方的权益。在离婚时,夫妻共同建筑的住房应按照协商一致、法院判决或强制执行的方式分割。但对于婚前财产、赠与或继承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面临离婚时,应详细了解婚姻法的规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夫妻共同建筑的住房的权益分配。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本文对您了解婚姻法中关于夫妻房产的规定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