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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的借条有效吗?

合同纠纷 2024-12-22 03:57

一、二十年前的借条有效吗?

借条的有效期就是诉讼时效,通常情况下有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10年前的合同纠纷有效吗?

10年前的合同是没有效的,因为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合同,如果有经济纠纷的话,有效期是5年,5年以内如果有纠纷就要向法律进行起诉,如果超出5年呢,这个合同也就被视为无效,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在5年将要到临的时候要及时的更改合同。

三、驾校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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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租赁合同纠纷怎么有效的处理?

看看具体事实呀;例如租赁到期了吗?没到期那为什么解约?有没有各方的违约行为,有没有破坏原租赁物,有没有添附什么东西等等。简单来说有合同就依据合同处理,没有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最高院有关于城镇房屋租赁的专门司法解释。有需要可以私我。

五、二十年前的借条还有效吗?

要看欠条上是否有约定还款时间,如果约定了二十年后还,那还是有效的;如果没有约定,那诉讼时效是三年,已经过了有效诉讼时效了,是无效了;如果欠款人自愿偿还,那是有效的,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扩展资料:

诉讼时效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

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

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参考资料:

重庆法院网-如何认定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效

参考资料:

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参考资料:

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参考资料:

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六、婚纱租赁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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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前立的遗嘱有效吗?

  按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规定,口头遗嘱,文字遗嘱,录像遗嘱都是有法律效力的。十年前立的遗嘱,如果之后没有重新再立遗嘱,那十年前的遗嘱就是有效的。如果后面再有新的遗嘱,就以时间最近的那份遗嘱为准。

八、租赁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是什么?

如果是效率,那就是协商,因为现在诉讼程序太麻烦

如若是效果,那就走诉讼,毕竟有法院的调解或判决,能保障权益

九、二十年前的土地建房证还有效吗?

二十年前的土地建房证是否有效,视情节而定。1.二十年来周围大环境变化不大,原土地建房证,位置不影响新时期建设。原房证依然有效。但要向发证单位及相关部门上报备案,方可建房。

2.二十年来,周边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建房大环境要求改变,原土地建房证需要更改,原房证无效了。需要更换房证

十、十年前的欠条,现在还有效吗?

。 如借条真实,且借款已实际交付给了借款人,则借款关系是合法有效的。 对于借条是十几年前出具的问题:

1. 《民事诉讼法》规定,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如借条未记载还款期限的,则适用20年诉讼时效;

2. 如借条记载有还款期的,则2017年10月1日前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2017年10月1日未届满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但依然享有自然债权。 当然,有证据证明未超过20年,且诉讼时效中断的,仍享有胜诉权。

3.可以去找借款人,要求对以前的借款本息进行结算,然后重新出具债权凭证,但前提是借款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