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合同纠纷有哪些?
一、民商事合同纠纷有哪些?
民商事合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解除、违约、履行、修订、解释等方面的争议。常见的纠纷类型有:合同违约纠纷、合同履行纠纷、合同解除纠纷、合同修订纠纷、合同解释纠纷、合同无效纠纷等。
这些纠纷可能涉及到合同的条款、履行义务、违约责任、损失赔偿等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法律分析和解决。
二、仲裁属于民商案件么?
不属于
民商事案件仲裁并不是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民商案件如果有仲裁协议的,申请仲裁解决。如果没有仲裁协议的,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二、对仲裁裁决不服该该怎么办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仲裁并不是民商案件提起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有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民商案件通过仲裁解决。如果没有仲裁协议的,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
三、民商事侵权合同纠纷
民商事侵权合同纠纷的特点与处理方法
在现代社会中,民商事侵权合同纠纷成为了经常需要面对和处理的问题,关于这一问题的特点以及如何妥善处理这类纠纷,我们有必要进行深入的思考和探讨。
1. 民商事侵权合同纠纷的特点
民商事侵权合同纠纷是指在民商事活动中,涉及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的侵权行为所引起的纠纷。它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1)合同约束力:合同是侵权行为的基础,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将会引发纠纷。
- 2)行为主体多样性:民商事活动中的合同主体各异,涉及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这就导致民商事侵权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构成较为复杂。
- 3)纠纷类型多样性:侵权行为有很多种类,如违约、过失、不当竞争等,导致民商事侵权合同纠纷呈现出多样性。
- 4)赔偿形式多样性:侵权行为给受害方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其赔偿方式也有差异,包括经济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
2. 民商事侵权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针对民商事侵权合同纠纷,我们应采取有效的处理方法,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1 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是处理民商事侵权合同纠纷的首选方式。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通过平等、自愿的协商方式解决纠纷,妥善处理双方的合法权益。协商解决的好处在于能够节约时间和成本,同时也更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并能够达成双赢的结果。
2.2 诉讼解决
如果协商解决的方式无法达成一致或无法获得满意结果,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诉讼解决民商事侵权合同纠纷。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诉讼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2.3 调解解决
调解是一种介于协商解决和诉讼解决之间的方式。当事人可以自愿请求人民调解组织对纠纷进行调解,由调解员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调解。调解解决的好处在于高效、快捷,有助于当事人迅速解决纠纷。同时,调解也减轻了司法机关的负担,释放了社会资源。
3. 总结
民商事侵权合同纠纷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问题,它既有其特点,也有相应的处理方法。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我们应充分理解纠纷的特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以实现纠纷的妥善解决。
四、中介合同纠纷属于服务合同纠纷吗?
中介合同纠纷属于服务合同纠纷。
中介合同的内容
《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五、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民事案件主要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性质的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而刑事案件则是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属于阶级矛盾性质。
一般的合同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但如果涉及合同诈骗了,才会变成刑事诉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程欠款,属于合同纠纷吗?
结论:起诉支付建设工程价款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4〕14号)。
第九条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4.第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5.第十一条 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6.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7.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8.第十八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综合上述所列举的各条文叙述即可得出上述结论。
七、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还是刑事?
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属于民事部分,说的是正常的合同纠份,因履行合同,对合同的标的,履行的时间产生纠纷,要进行民事诉讼,有的利用合同诈骗不属于民事部分,属于刑事案件,不要把刑事当民事来处理,放过犯罪分子真正的合同纠纷,按合同纠纷处理,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
八、中介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发生中介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案由是中介合同纠纷或者合同纠纷。当事人就与中介公司或者中介人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可以选择合同纠纷或者中介合同纠纷作为案由来起诉。合同纠纷是大的案由,可以适用所有合同类纠纷。
九、服务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子?
服务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案由。服务合同属于无名合同,是以服务为标的的合同。区别就看合同的内容。与劳务合同区分还是明显的
十、温州民商银行属于什么类型的银行?
属于民营银行
是我国第一批5家民营银行中的一家,其余四家民营银行为:网商银行、微众银行、上海华瑞银行、天津金城银行。 属于股份制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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