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债权债务 > 正文

如何应对采购风险?

债权债务 2025-02-15 22:45

一、如何应对采购风险?

做好年度采购预算及策略规划;慎重选择供应商,重视供应商的筛选和评级;严格审查订货合同,尽量完善合同条款;拓宽信息渠道,保持信息流畅顺;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充分运用供应链管理优化供应和需求;加强过程跟踪和控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以降低采购风险。

二、企业债务风险该如何防范?

对于该等风险的防范措施:

1、股权收购中,由于企业对外主体资格不因内部股东变动而改变,相关债务仍由企业自身承担。但收购方需向转让股东支付对价,并且很大程度取决于股权转让时的企业净资产状况。如果受让股权后,因被隐瞒或者遗漏债务暴露导致被追索,企业财产被查封、扣押或者拍卖,股权实际价值必然降低。除了在收购前审慎调查目标企业真实负债情况外,还可在并购协议中要求转让方做出明确的债务披露,除列明债务外(包括任何的欠款、债务、担保、罚款、责任等),均由转让方承诺负责清偿和解决,保证受让方不会因此受到任何追索,否则,转让方将承担严重的违约责任。这种约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遏制转让方隐瞒或者遗漏债务的作用。

2、在资产并购中,交易标的为资产,需要保障所收购资产没有附带任何的债务、担保等权利负担(如不存在已经设置抵押情形;房地产不存在建筑工程款优先权等)。对于完全依附于资产本身债务,不因资产的转让而消灭,必须由转让方在转让前解决,否则应当拒绝收购。

3、在国有企业改制的产权收购中,由于目前国内司法实务将企业资产视为偿还债务的一般担保,贯彻“企业债务随资产变动而转移”的处理原则,这一做法不同于一般债务负担的处理结果。“债务风险隔离”制度:针对上述情况,必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有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执行:“出售企业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公告通知了债权人。企业售出后,债权人就出卖人隐瞒或者遗漏的原企业债务起诉买受人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请过该债权,买受人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向出卖人追偿。如债务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债权,则买受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出卖人。”该条对收购方具有“债务风险隔离”的作用,虽然增加程序的繁琐,但要求出卖人履行公告通知申报债权的程序,是国企改制收购中不可缺少的债务风险防范机制。

4、设定保证的风险控制并购交易需保障股权或资产安全性、避免债务风险,如果在审慎调查和并购协议条款设计(相关保证与承诺、违约责任条款等)妥善处理,可在法律层面上降低有关风险,但在事实层面上,并非百分百安全。并购交易中的债务等风险可能潜伏一段时间才会暴露,如果转让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转移财产或其偿债能力因客观情况而大大降低,即使转让方承担责任,但由于无财产清偿,收购方仍将遭受损失。所以,为规避风险和提供交易的安全保障,在可能的情况下,可以设立担保机制,即要求转让方以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抵押、质押或者提供具有代为偿还能力的第三人担保。在转让方没有偿债能力后,可以行使担保权。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注意:(1)树立风险意识,严格审查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2)要注意审查担保人的主体资格;(3)健全担保程序;(4)适当运用反担保;(5)注意运用保证责任的免责条款。

三、保险如何规避债务风险?

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容易有欠债的风险的人,作为保单的被保险人,由其父母或者子女为投保人。这样的保单设计,即使法院强制执行,也不能执行这个保单。

四、银行如何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银行应该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评估和监测,定期审查债务投资的合规性和风险情况,加强对地方政府主体评级和经济情况的研究。

同时,银行应加强对相关地方政府的合规性和财务状况的审查,并掌握其借款用途和借款实际投资情况,以及清晰了解相关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确保风险可控。

另外,银行还应该优化跨市场风险分散方式,严格控制地方收支财务风险,保证自身的资产负债表、风险管理政策和流动性管理政策符合监管政策要求,从而有效管理和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五、债务危机爆发个人应如何应对?

1、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分期支付债务或者抵押物抵押偿还。《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如果是企业的话,要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补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六、如何应对项目融资的风险?

在项目融资过程中,风险是始终存在的,如何防范和控制风险,是项目能否安全完成的关键所在。

一、项目融资风险所面临的主要风险类别

(一)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同时,经济周期影响资金市场的走势,给本计划的投资带来一定的风险。

3、购买力风险

融资项目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实际收益下降。

(二)管理风险

融资项目的操作载体(如投资公司、信托、银行、资管机构等)存在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投资合同等文件的约定履行其管理义务和管理责任的风险,或者因其管理能力不足、出现道德风险,将对融资项目的资金安全产生较大影响。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可视为一种综合性风险。一方面,融资项目的投资标的物如果是在建企业、生产线投入、新建房产、大型设备等缺乏流动性的资产,那在变现能力和速度上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其次,如果投资是通过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金融载体进行,那么也存在计划财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变现为现金时使资金净值产生不利的影响,从而影响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四)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融资项目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收益等行为,可能导致财产损失和收益减少。

(五)操作或技术风险

融资项目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七)其他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财产的损失。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等超出资产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利益受损。

二、应对风险的相应措施

(一)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控体系

从意识根源上牢固树立风险防范理念,建立贯穿于融资项目始终的投前、投中、投后风险管理方法和制度。

(二)控制融资项目的投前决策风险

对项目所处的行业特点、政策环境、与经济周期的匹配度、发展前景等进行分析和预判。之后,对标的交易对手进行尽职调查,详细评估交易对手的信用情况、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管理水平等指标。同时,对标的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深入分析和实地调研,从而做出科学决策,降低决策风险。

(三)采取具体的风险保障措施,做好投前控制

在融资项目操作中,通常会在放款前完成股权质押、实际控制人个人连带担保、第三方提供额外信用担保、土地或其他实物财产抵押、股票质押等具体风控措施,以增加投资的安全性。

(四)持续投后监控,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

完成投资后,需要对交易对手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信用情况变动以及具体项目运作情况实时了解和掌控;同时对于宏观政策环境的变化也要时刻注意。投后风险控制可以及早发现风险,并针对各种变化适时做出反应,从而减少损失。

(五)风险处置

如果风险事件的发生已经无可避免,应及时风险处置应对手段,采取追加投资、抵质押资产变现、向担保方追索、司法手段等措施,挽回或减少风险损失。

七、纳税人如何应对风险?

特别纳税调整的涉税风险

风险1:跨境关联交易的涉税风险依然是国际税收风险管理中的重点

6号公告已明确特别纳税调查调整管理办法适用于境内外关联交易管理、受控外国企业管理、资本弱化管理、成本分摊协议管理及一般反避税管理等特别纳税调整事项,但跨境关联交易仍是特别纳税调查调整中重点关注的最主要方面。

1.各类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是否遵从了独立交易定价原则,或与该原则不相符或甚至相悖离;

2.集团内各关联方特许权使用费和劳务费收付不符合受益性要求,或与接受方经济利益的提升不相匹配;

3.各关联方的利润水平与其所执行的功能和承担的风险不相匹配,未注重集团价值链的合理分析;

4.跨境业务重组、离岸架构设计等重大事项之交易架构的形式安排与跨境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不相符;

5.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之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及特殊事项文档所披露的信息与集团整个转让定价政策不一致等。

风险2:跨境关联交易合规要求提升产生新的风险

6号公告在有关特别纳税调整的相关理念和原则要求上都有新的提升,对下述问题将产生直接的合规影响。

1.充分考虑中国“地域特殊因素”对利润贡献的影响。近年来,中国税务机关一直强调要考虑跨境关联交易中的“地域特殊性因素”对交易利润产生的影响,并且已经将“地域特殊因素”明确为同期资料之本地文档中需要分析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对于一些较为特殊行业,如汽车、奢侈品行业等,缺乏必要的“地域特殊性因素”对交易价格或交易利润的影响说明或量化分析,将会引发税务机关的质疑。

2.依据集团内各方执行的功能、承担的风险和使用的资产情况,没有合理匹配各方自身的价值贡献和利润,尤其是集团内在关联各方人为分配集团利润,造成集团内各成员实体的经营中资金投入、人员投入、资产使用、营业收入与各方利润严重不相匹配。

3.境内关联方在无形资产研发上的高度参与,后续价值提升上作出的贡献,付出本土化维护、提升、推广的大量成本而不能参与无形资产价值创造的收益分享。

4.对境外关联方进行大额特许权使用费支付和劳务费支付要与对接受方带来的经济利益和受益情况不相匹配。

风险3:纳税人不重视特别纳税调查调整突出事项的风险

1.纳税人利润水平明显偏低,与其所处行业和集团内地位明显不相匹配;

2.集团在境内外的社会形象、价值创造和境内税收贡献不相匹配;

3.中国本土研发团队接受境外母公司或其他关联方的无形资产研发委托,仅仅收取成本加成费用,境内企业对研发成果没有控制、支配、使用、受益的权力;

4.长期向境外关联方分摊管理费、特许权使用费而没有对应的业务实质存在;

5.境内企业仅为集团内单一的制造加工企业,或整个集团内制造加工业务均在中国境内,境内企业在全球利润中所占份额与加工企业使用的资产、加工装备水平、人员技术水平、加工技术难度等不相匹配;

6.中国境内企业围绕外国企业在境内业务开展提供了后续的价值创造,例如无形资产使用中的技术更新改造、外国品牌在中国境内的宣传推广、无形资产价值的维护、使用、推广等,但境内企业作出贡献而不参与价值创造的利益分享;

八、海尔变革转型如何应对风险?

向冰箱一流质量进军,空调和电视不是强项就算了。

九、企业应如何应对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防范主要取决于市场参与者对国家宏观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取决于投资者对市场趋势的正确判断。由于政策风险防范的主要对象是政府管理当局,因而有其特殊性。

        对于反向性政策风险的防范主要是理顺国家政策与企业资产重组运作内在机制之间的关系。由于政策风险对于市场经济发展及合理的资产重组起着阻碍作用,因而应慎重地制定政策。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在制定政策时应尽量与中央政府保持协调一致,以减少反向性风险。中央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根据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制定其配套的改革政策,以实现资产重组的法制化。

        对于突变性政策风险的防范主要取决于国家监管部门,其防范措施为: 加强平时的日常监管。在市场运行过程中进行日常监管,可以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作出判断,对违章事件及时查处,以保持良好的资产重组的市场环境; 提高市场监管水平。

        根据市场的运行和变化,运用市场控制手段,把握市场供求结构和行业平衡,完善资本市场,减少突变性风险,使企业的资产重组在一个平衡、协调的市场中进行。

十、如何选择风险应对策略?

(一)基本原则

(1)对超出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具体业务层面上的可接受风险水平的风险,应当实施风险回避策略。

(2)对在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具体业务层面上的可接受风险水平之内的风险,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无意采取进一步控制措施的,可以实施风险承受策略。

(3)对在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具体业务层面上的可接受风险水平之内的风险,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愿意单独采取进一步的控制措施以降低风险、提高收益或者减轻损失的,可以实施风险降低策略。

(4)对在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具体业务层次上的可接受风险水平之内的风险,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愿意接受他人力量,采取包括业务分包、购买保险等进一步的控制措施以降低风险、提高收益或者减轻损失的,可以实施风险分担策略。

(二)结合不同业务选择风险应对方案

风险应对策略与企业的具体业务或者事项相联系,不同的业务或事项可以采取不同的风险应对策略,同一业务或事项在不同的时期可以采取不同的风险应对策略,同一业务或事项在同一时期也可以综合运用风险降低和风险分担应对策略。

(1)一般情况下,对战略、财务、运营和法律风险,可采取风险承受、风险回避、风险分担等方法。

(2)通常情况下,对能够通过保险、期货、对冲等金融手段进行理财的风险,可以采用风险分担、风险降低等方法。

(3)风险应对的选择还应从企业范围内组合的角度去考虑。一些情况是一个部门内的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但是从整个企业来讲却超过了风险承受度。还有一些情况是,企业内很多部门的风险可以相互抵消,不需要采取过多的风险应对措施。

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开展风险评估后,可以结合业务流程、风险因素、重要性水平和风险应对策略,在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设立风险清单,建立企业风险数据库,为持续开展和不断发展和不断改进风险评估提供充分、有效的数据支持。

企业应当重视风险评估的持续性,及时收集风险及与风险变化相关的各种信息,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开展风险评估,适时更新、维护风险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