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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股东如何退股?

债权债务 2024-11-30 06:02

一、干股股东如何退股?

  股东退股有股权转让和直接退股两种形式,具体如下:   

一、股权转让   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原股东股权转让可以转让予其他股东,也可以为其他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具体操作如下: 转让予公司其他股东的情况,可以直接转让。 转让与公司其他股东外的人,需要应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才可进行。   

二、退股   有以下情况的股东可以提出退股; 股东大会连续五年不向该股东分配利润,可申请退股; 公司被收购、合并、分立、转让的,原股东可以申请退股; 公司成立之日起,有规定的,到一定期限可申请退股。   以上就是干股股东如何退股的基本形式。

二、干股和股东的区别?

干股其实是不出资的意思,干股也是股东的一种,形式上也算股东,对于公司的管理问题,由股东之间协议,年终分红等属于公司的重大事项,由股东会决议.干股股东不参与公司的管理,不出资,只拿分红,股东的话要出资或者出人力等,具体看股权协议。

三、出钱投资算干股还是股东?

出钱投资可以是股东,不是干股。

四、“干股”是什么意思,股东将如何实现“干股”?

干股是西方公司为了激励公司的雇员,将公司的股份让给雇员的一种行为,干股就是名义上的公司股份,持股者无须将自己的资金投入公司而拥有的股权,这样的股权也有分红权,参加公司的利润分配,要实现你的干股只要在公司的股份登记上有你的股权记录就可以了,看来你是公司的骨干,公司才会这么重视你,祝贺你

五、做干股股东需要了解什么?

所谓的干股,就是不员工不用出钱购买股份,由公司的股东免费给予员工股份的一种奖励方式。

作为干股的股东,应当了解所给的股份的数,还知道这些股份可以享有哪些股东的权利,股份是否可以对内或者对外进行转让股份可以分配到多少红利。这都是作为干股股东需要了解的。

六、股东和干股和合伙人区别?

股东和干股合伙人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承担的责任不同,合伙制企业中,每一个合伙人都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外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而股东(入股人)只需要承担有限责任。

第二、法律适用的不同,合伙适用“合伙企业法”,而股东适用“公司法”。

第三、承担的资金不同,合伙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资金,入股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资金。

第四、加入与退出的规定不同,合伙制企业是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协议建立的,合伙人退出或新合伙人加入时,必须取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重新签定协议。而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不能退股,但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

七、公司清算股东债务怎么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八、公司债务与股东债务的偿还顺序?

债权债务关系是我们比较常见的法律关系,除了债权债务关系,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关系还有很多,比如说合同中的履约关系,劳动法中的劳务关系以及其他相应的关系。那么公司债务与股东债务的偿还大家知道吗?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债务与股东债务的偿还顺序

据我国现行制定法,债权具有平等性的特点,债务人偿还时,不分债务设立的先后顺序。所有债权人享有平等受偿的权利。但是,分两种情况,即当债务人破产时,依据《破产法》一般债务按比例平等受偿,此外,当债务人具有偿还能力时,债务人有选择权,通常,后者居多。

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一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因为,作为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时,实际上已转换成债权人的财产。债务人已不能对它们再行使权利。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还债的财产。

九、上市公司干股由所有股东给吗?

上市公司干股不是由所有股东给的。  干股指的是股份公司无偿赠与的股份,有时候会用作股权激励赠送职工或者用来拉拢对公司比较重要的人,一般用来当做公司发起人的酬劳。需要经过董事会同意才可以赠送干股,干股涉及到公司股东的权益,会使股东的权益减少。

十、股东没有实缴债务怎么办?

股东没有实缴债务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不少的股东有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 股东出资不实,公司“空手套白狼”,势必扰乱市场秩序。股东怠于履行出资义务,亦违背公序良俗,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包括对内民事责任,即向公司补足出资;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权利受到限制,比如只能按照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行使表决权等。还包括对外民事责任,即出资不足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行政责任,因其出资不足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因其出资不足,可能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

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