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交通事故 > 正文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只有车损,车已修好,对方不肯付钱,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4-11-30 05:44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只有车损,车已修好,对方不肯付钱,怎么办?

说说我的经历,对方全责,只有强险,但是没有出现你的情况不给赔偿。因为对方车全责,加上那天我俩都有事,我先拍照留存,然后跟他要证件,也是担心他跑,证件在我这里压着,所以他也没有太放肆

第二天定损就开始扯皮了,想要少赔偿,我没同意,但是坚持一个原则4s店修,修好为原则,不要其他赔偿。后来他的强险只能保销2200元,车子定损6600元,因为我车子运动套装2400元,因为这个又开始扯皮了,非得出去修,但是4s店有规定,定完损出去修要付车损价格的20%定损费用。

扯皮期间,我跟买保险的朋友联系了一下,他说这种情况,可以走代位求偿,由我的保险公司付钱,然后保险公司和肇事车要钱,但缺点算一次出险;代位求偿有两个原则:一个就是需要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另一个是对方全责。最后实在不行报警,通过出警记录,起诉对方

后来朋友跟我说了以后,我就准备打电话报警,因为他的证件在我手里,所以他最后同意在4s店修车,我也退让一步,因为运动套装只坏了一小部分,只换了坏了的一面,另一面没换。

你有哪些现在想起来都后怕的驾驶经历?

二、电瓶车交通事故对方对方全责但以没钱不处理怎么办?

我是车险从业人员。

有关汽车保险的问题可以咨询我。

不用管他。让他走法律程序。

但是有几点要注意:

1,真是他的责任吗?你看了事故认定书没有?

责任划分是不能想当然的。并不是你觉得是对方责任,就一定是。也不是说你吵架吵赢了对方,就是对方责任。

最终是要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的。上面写的东西才是有法律效力的,是事故赔偿的依据。

先去看一眼责任认定,看对方是全责还是主责,或者是别的什么。

2,你要承担的是你的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例如,你被定了次责,30%的责任,那么你就要承担医疗费用的30%。这30%中大部分是保险公司出。让保险公司的人伤经理去催他出院,保险公司比你更急。

如果,你是无责,那么交强险无责可赔1万的死亡伤残和1千的医疗。你私人不用出一分钱。他出不出院跟你一分钱的关系都没有。别人愿意自己花钱为祖国的医疗事业做贡献,你凭什么拦着。

你和对方,必有一方是蠢货。

要么是你没看事故认定书,误以为对方全责。

要么就是对方没看事故认定书,误以为可以坑你一把。

总之,两个人至少有一个是蠢货就对了。

这年代糊涂人真多。题主你去弄清楚到底哪个是蠢货,记得给我们一个后续。我坐等吃瓜。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出来了,对方不服可以提车吗?

一旦立案交警部门通知当事人去签收事故责任鉴定书,就说明立案交警部门已经做出对该起事故的责任鉴定,当事人签不签都不会改变这个责任鉴定。

签字只是表示知晓了这个鉴定,并非接受了这个鉴定;不签收交警会在一周内邮寄到当事人住址视同已签收或直接写“拒签”。

如果对方当事人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交警部门可以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向你出具一个单方面的事故认定书,你可以据此向法院进行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向法院起诉之前所花费的一些修理费用,你可以先行垫付,之后再通过诉讼向对方当事人进行追偿。

如果他购买了其他的商业保险的话,也可以先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再由保险公司通过诉讼向对方车主进行追偿。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释义,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所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如果对方不认可并不签字,是可以提车的。扩展资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不服的话可以提出行政复核。

如果对该鉴定书不服,那么当事人及家属可以在拿到该鉴定书3天内向立案交警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核。

据了解,也有很多经过复核后改变原来的认定的。

行政复核只能提出1次,如果对复核后责任鉴定书还是不服,那就只能在法庭上设法推翻该事故责任鉴定书,而不能单独对该事故责任鉴定书提起行政诉讼。

因为该事故责任鉴定书只是立案交警部门依法对该起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并不直接对双方财产、权利进行处置,因此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四、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己经和解但120车来了收费吗?

由120车的所有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精神抚慰金等。

五、我的车被刮了,对方全责,交警来了开了交通事故认定证书,然后对方走了,我该怎么办?

该送修送修,不送修的想干嘛干嘛呗。对方签字后留有对方的联系方式的。即使没有填写联系电话,找交警就可以了。现场赔付的签完认定书就算结案了。需要维修完在由对方赔付的,你送修 修复后,拿发票联系对方索求赔偿就可以了。无法联系的,提交交警部门,交警会帮你联系。交警联系不上的,会告诉你去法院提起诉讼。即使对方不上庭,也可以缺席判决。然后找对方执行,对方拒不执行的,找法院强制执行。

六、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车已修好,但保险公司迟迟没赔钱,我拿不到车怎么办?

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责任,对方的要求在合理赔偿范围内,应该给予赔偿。交通事故中受害方可以获得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七、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却不肯答应我的车到我指点的4S店进行维修,怎么办?

你有权在4S点维修,如对方拒绝赔偿,你可以起诉索赔;对方没有参保,一切责任由对方自己承担;可以主张合理的交通费及误工费,但车辆贬值费现在法院不支持,除非对方自愿赔偿。

八、交通事故认定已出来,对方主要责任,我次责,对方不配合来签字,怎么办?交警能否单方面把我的车放出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

1、对方不配合签字,不影响交警的事故认定。

2、交警放车并不需要对方的同意。

九、我方名下有一辆车,但实际拥有人是对方,双方签订了免责协议,发生交通事故后,我方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你们的免责协议对第三方无效,所以发生交通事故,需要个人负担的,如果肇事人没有赔付能力,车主你就得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你也获得了对肇事人的索赔权。

十、交通事故中我是全责对方轻伤,事故认定书下来了,我能提两天把车开出来吗?

交通事故自己全责对方轻伤车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 以后,就可以取车。按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交警队无权扣车。当然对方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除外。由于是轻伤,对方也不可能申请财产保全。交通事故暂扣车辆最长为40天。

过去,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根据有关规定可以暂扣责任方的肇事车辆,责令事故责任方预付事故赔偿金,一旦对方拒绝预付或预付数额不足的,事故车辆可以长期扣下去,没有时间限制,新法对此作出了不同的规定,既保护了伤者的权益,又体现了对车主利益的保护。

新的安全法以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暂扣事故车辆只能是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期限为20天,需要延期的,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延长20天,检验鉴定后车辆立即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