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债权债务 > 正文

甲对乙的债权,谁是债务人?

债权债务 2024-06-13

一、甲对乙的债权,谁是债务人?

乙是债务人。

合同一般是双务的,所以债权人债务人也是相互的。例如: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买乙的货物,此时站在交货的角度看,乙是债务人,甲是债权人;站在付款的角度看,此时的甲是债务人,乙是债权人。具体而言,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就是债务人,因对方不履行而受到损害的就是债权人。比如买家履行了支付货款义务,卖家未履行给付货物的义务,买家遭受损害,那么买家是债权人,卖家是债务人;又如卖家履行了给付货物的义务,买家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卖家遭受损害,那么卖家是债权人,买家是债务人。

二、债务人与担保人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 从以上概念中,可以发现三者的区别和联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