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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2024-08-21 11:27

一、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虽然两者都是为了确保雇佣关系的法律性和合法性,但二者在性质和内容上存在一些差异。在本篇博文中,我们将探讨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定义、特点以及对雇员和雇主的重要性。

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指雇佣关系中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而订立的合同。一般而言,劳务合同适用于劳务派遣、临时工等灵活用工形式。劳务合同着重于对工作任务的明确和工作效果的实现,而不太注重雇佣关系的持续性。

劳务合同的特点:

  • 任务性强:劳务合同强调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关注于雇员的实际工作表现和成果。
  • 灵活性高:劳务合同适用于劳动力需求较短暂或不固定的情况,具有较强的灵活性。
  • 持续性较弱:劳务合同通常是以项目或任务为单位,与特定工作完成后终止或者根据雇佣合同约定的期限而终止。
  • 双方权益平等:劳务合同保障雇员和雇主在工作期间的权益平等,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雇佣关系中以进行正式的(长期)从业为目的而订立的合同。劳动合同适用于常规的全职、兼职等长期或长期可延续的工作形式。劳动合同注重雇佣关系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同时也规范了雇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特点:

  • 雇佣关系稳固:劳动合同标志着雇佣关系的稳定性,雇员和雇主之间的长期合作基于互信和法律保障。
  • 权益保护全面:劳动合同保护雇员的权益,包括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同时也规范了雇主的责任和义务。
  • 约定灵活度适中:劳动合同的条款可以灵活地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约定,以满足双方的合理需求。
  • 终止限制较强:劳动合同一般要求提前通知或经济赔偿等终止合同,保护雇员的合法权益。

劳务合同 vs 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虽然在某些方面有所重叠,但其在实践中的应用场景和法律保障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应用场景不同:

劳务合同适用于劳动力需求较短暂或不固定的情况,如劳务派遣、临时工等。而劳动合同适用于长期或长期可延续的工作形式,如全职、兼职等。

法律保障差异:

劳动合同在法律层面为雇员提供更全面的保护,规范了许多与工作相关的权益和责任。劳务合同虽然也保护雇员的权益,但其保护范围相对较窄,更注重于任务的完成和成果。

雇佣关系稳定性:

劳务合同与一次性项目或任务相关联,在特定工作完成后终止。而劳动合同则标志着雇佣关系的稳定性和长期合作,为雇员提供长期的就业保障。

为了保障雇主和雇员的权益,雇用形式的选择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决策。合同的订立应尽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此外,法律法规和劳动法的持续学习也是雇主和雇员在用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以确保合法权益的实现。

希望本篇博文对您理解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相关问题或意见,请随时在评论区留言,我将尽力解答。

二、2021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区别?

劳务合同是指已退休人员返聘所签订的合同,劳动合同是指未到退休年龄所签订的合同。

三、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区别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尽管它们都是为了规范雇佣关系,但两者在定义、内容和权益方面存在一些区别。本文将对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进行详细比较,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

定义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或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用人单位向劳务人员支付劳务费用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劳务人员并不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通过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则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或劳动者之间直接签订的合同。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关系的协议,规定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并提供工作条件和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合同。

内容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的内容主要围绕着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展开。合同中会详细约定劳务派遣单位向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务内容、时期、报酬等具体细节,也会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对劳务人员的管理职责。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则更为广泛,不仅规定了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与要求,还包括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解除合同等方面的规定。双方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协商并约定更多的条款。

权益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中,劳务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因此劳务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受到一定限制。劳务人员在享受报酬和劳动保护方面,常常会受到派遣单位的控制和约束。

劳动合同:相比之下,劳动合同中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直接的劳动关系,员工在权益保护方面处于较为稳定和有保障的状态。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对员工的支付薪资、提供合理工时、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等权益保护责任。

终止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的终止往往需要同时满足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的要求。当劳务合同期满、达成解除合同协议或发生违约等情况时,劳务派遣单位必须通知用人单位并与其协商解决。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可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进行。例如,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到退休年龄等。此外,根据《劳动法》第39条,用人单位还可以因为劳动者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丧失工作能力等特定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总结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在定义、内容和权益方面存在一些差异。劳务合同主要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合作关系,劳务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相对较弱。而劳动合同则是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直接劳动关系,员工在权益保护方面相对有更为稳定的保障。

无论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在签订合同时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合理的待遇。

希望本文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区分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能够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法律文件,它们在用工方面有着不同的作用和适用范围。虽然两者都与劳动力提供相关,但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区别。

什么是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接受单位签订的,约定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务接受单位提供一定数量的劳务人员的合同。简单来说,劳务合同是一种雇佣模式,其中劳务派遣单位将其员工派遣给其他单位,以满足其劳动力需求。

在劳务合同中,劳务派遣单位为劳务接受单位提供劳动力,同时也承担雇佣关系的义务,如支付工资、提供社会保险等。劳务派遣单位相当于雇主,而劳务接受单位则相当于使用单位。

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由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规定了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劳动合同以个人为单位,确立了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直接雇佣关系。劳动合同规定了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关键条款。

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雇主之间有着直接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作为雇主的员工,受雇于雇主进行工作。劳动合同通常适用于常规岗位,如公司的员工、工人等。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尽管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都是为了规范用工关系而制定的文件,但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以下是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之间的主要区别:

  • 性质不同:劳务合同是一种派遣模式,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务接受单位提供劳动力;而劳动合同是雇佣模式,雇主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合同。
  • 参与主体不同:劳务合同涉及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接受单位和劳动者三方;而劳动合同涉及雇主与劳动者两方。
  • 工作岗位不同:劳务合同通常适用于短期、特定或项目性工作,如临时工、特定技能人才等;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常规岗位。
  • 法律适用不同:劳务合同受《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管辖;劳动合同受《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管辖。

为什么要区分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

区分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明确各方的权责义务,规范用工关系。具体原因如下:

  • 权益保护: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都是劳动关系中的重要法律依据,明确了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和雇主的义务,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保障。
  • 合规经营:区分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助于用工单位进行合规经营。对于需要雇佣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来说,劳务合同是合法合规的用工方式。
  • 税务处理:在税务方面,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也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接受单位之间发生的业务通常需要按照劳务外包的税务规定处理。

总而言之,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在用工关系中具有不同的作用和适用范围。了解和区分这两种合同对于雇主和劳动者来说都至关重要,有助于确保用工合规、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五、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以及社保缴纳

在现代社会中,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人们常常听到的两个名词。虽然这两个合同都与劳动相关,但它们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而在劳动合同中,社保缴纳也是一项关键内容,对于雇员和雇主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劳务合同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一种以提供劳务为目的的合同,即合同双方约定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对价。在劳务合同中,劳务提供者可以是个人或者是劳务派遣机构,而需求劳务的一方可以是企业或个人。

劳务合同通常涉及短期、临时或特定项目性质的劳动合作。劳务合同的特点在于双方的权益相对平等,劳务提供者享有相对独立的权利和利益,而需求劳务的一方则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灵活调整使用的劳务资源。

劳务合同的签订应当明确约定劳务性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报酬、劳动保护和工作安全等内容。同时,劳务合同也要遵循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

接下来,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以劳动为目的的合同。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 劳动合同期限
  •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 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
  • 劳动保护和工作安全
  • 劳动纪律和劳动争议解决方式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书。劳动合同的签订将建立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之间的最大区别在于合同关系的对象。

在劳务合同中,劳务提供者与需求劳务的一方之间是主体合同关系。劳务提供者是作为第三方参与劳务派遣的,双方的关系是合作关系。

而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和相应的报酬和权益。

劳务合同的特点在于劳动关系的灵活性,而劳动合同则更强调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保护和权益的保障。

此外,劳务合同通常适用于需要临时性劳务的情况,而劳动合同更适用于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中的社保缴纳

不论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社保缴纳都是一项重要的内容。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社保缴纳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一种保障,同时也是劳动者享受基本社会保障的重要途径。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同时,用人单位也需要按规定比例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

社保缴纳不仅对劳动者本人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也起到重要的作用。通过社保缴纳,劳动者能够在退休、生病、失业等情况下得到一定程度的经济保障。

总之,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在法律上具有明显的区别,但都与劳动相关。而社保缴纳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对于雇员和雇主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不断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才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六、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和兼职合同

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和兼职合同是用于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在职场中,了解这些合同的含义和规定至关重要。

1. 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主要用于安排劳务性工作。劳务合同以委托方(雇主)与承揽方(受雇者)之间的合作关系为基础,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务合同通常用于临时性工作、特定项目或特定任务,例如企业的外包项目、临时聘用的服务人员等。与劳动合同不同,劳务合同的雇佣关系较为短暂,通常在完成一项具体工作后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要素:

  1.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姓名、住址等);
  2. 劳务的内容、地点和期限;
  3. 劳务报酬的金额和支付方式;
  4.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待遇;
  5. 违约责任;
  6. 其他约定事项。

2.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员工之间约定劳动条件、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书。劳动合同是建立稳定的雇佣关系的基础,保障双方的权益。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依法订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步骤,也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应当有明确的以下要素:

  1. 劳动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 劳动的内容、工作条件和工作地点;
  3.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
  4.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待遇;
  5. 劳动合同的期限;
  6. 违约责任;
  7. 劳动争议解决方式;
  8. 其他约定事项。

3. 兼职合同

兼职合同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劳动合同,用于约定兼职工作的相关事项。兼职合同是在劳动双方之间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

兼职合同适用于兼职工作者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兼职工作通常是指工作时间较短,工作内容不占全职员工工作的全部,通常是一种灵活就业方式。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兼职合同应当明确以下要素:

  1. 兼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 兼职的内容、工作条件和工作地点;
  3. 兼职报酬及支付方式;
  4.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待遇;
  5. 兼职合同的期限;
  6. 违约责任;
  7. 劳动争议解决方式;
  8. 其他约定事项。

结论

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和兼职合同是不同就业形式下的重要法律文件。了解这些合同的含义和规定可以帮助双方明确权益,避免纠纷。

无论是作为雇主还是员工,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在纠纷发生时,可以依据合同条款进行维权。

此外,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劳动保护等方面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双方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职场稳定和谐的发展。

希望本文对读者们有所帮助,让我们共同进步。

七、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是指劳务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在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

八、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怎么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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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一方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则指与劳动者建立法定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劳务合同:主体不具有特定性,可以是法人之间建立,也可以是自然人之间建立,还可以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建立。

02主体间隶属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服从配合用人单位,遵守规章制度

劳务合同:临时性、短期性”等特点,不存在隶属关系

03报酬性质和支付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最低工资标准等强制性规定

劳务合同:国家无强制性规定

04适用法律不同

劳动合同:劳动法律调整

劳务合同:民事法律规范调整

05承担法律责任不同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是责任主体

劳务合同:由提供劳务的一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06伤亡事故后果处理不同

劳动合同:工伤事故的损害赔偿,适用无过错原则

劳务合同: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07纠纷解决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诉讼

劳务合同: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

劳动合同:保护时效一般为一年

劳务合同:诉讼时效为三年

九、如何区分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

基本案情:

2016年4月8日,聂美兰与北京林氏兄弟文化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设立茶叶经营项目的协议》,内容为:”第一条:双方约定,甲方出资进行茶叶项目投资,聘任乙方为茶叶经营项目经理,乙方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第二条:待项目启动后,双方相机共同设立公司,乙方可享有管理股份。第三条:利益分配:在公司设立之前,乙方按基本工资加业绩方式取酬。公司设立之后,按双方的持股比例进行分配。乙方负责管理和经营,取酬方式:基本工资+业绩、奖励+股份分红。第四条:双方在运营过程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第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公司股东各执一份“

协议签订后,聂美兰到该项目上工作,工作内容为负责《中国书画》艺术茶社的经营管理,主要负责接待、茶叶销售等工作。林氏兄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林德汤按照每月基本工资10000元的标准,每月15日通过银行转账向聂美兰发放上一自然月工资。聂美兰请假需经林德汤批准,且实际出勤天数影响工资的实发数额。2017年5月6日林氏兄弟公司通知聂美兰终止合作协议。聂美兰实际工作至2017年5月8日。

聂美兰申请劳动仲裁,认为双方系劳动关系并要求林氏兄弟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林氏兄弟公司主张双方系合作关系。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京海劳人仲字(2017)第9691号裁决:驳回聂美兰的全部仲裁请求。聂美兰不服仲裁裁决,于法定期限内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4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京0108民初45496号一审《民事判决书》,被告不服提出上诉;2018年9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01民终5911号终审《民事判决书》,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仍不服提出提出再审申请;2019年4月3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京民申986号《民事裁定书》,确认劳动关系的事实,并支持聂美兰的部分诉讼请求。

实例说法:

第一、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具体“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并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予以明确。

本案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稳定劳动关系,至于采取何种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没有作出更为具体的强制性规定。可见“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不限于规范的格式化劳动合同,以非格式化劳动合同书的形式来约定劳动关系权利义务,法律并未禁止。

第二、劳动合同缺少《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并不影响劳动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作如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前述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缺少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属于无效合同。并且该法第二十六条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作了列举性规定,也未将缺少必备条款的劳动合同视为无效,从立法的本意看,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另一方面,生活实践看,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可以通过补充协议或法定途径予以弥补,如缺少社会保险条款,可以通过相关行政管理机关予以解决。可见,法律对于书面劳动合同在形式上应具备的条款持比较开放与包容的态度,并未禁止当事人订立条款不完备的书面劳动合同。

本案法院认为,本案所谓的《合作设立茶叶经营项目的协议》在内容上已具备书面劳动合同的以下必备条款:适格且明确的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工作岗位及职责内容、工资等劳动报酬内容、以目标公司设立为截点的合同期限,且该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形式相对完备。虽然该合同不完全具备劳动合同的所有必备条款,但缺少必备条款并不影响双方已约定的条款及其效力,本案双方签订的合同仍可以起到与书面劳动合同一样的固定双方劳动关系权利义务的作用,足以认定为具有书面劳动合同的性质。

第三、明晰了传统劳动雇佣中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本案《合作设立茶叶经营项目的协议》名为合作经营,实为具有劳动雇佣内容的合同。一审法院在判定本案合同性质时使用了传统的“劳动雇佣合同”这一概念,以判别其与合作经营合同的不同,使用这一传统概念的原因在于,在我国,劳动雇佣的形式有两种,一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合同,二是受普通民事法律调整的劳务合同。为恰当判定本案合同的性质,本院还需进一步分析本案合同具体为哪一种劳动雇佣形式。本案合同为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除了应当考察合同的内容外,还应当考察履行合同过程中所体现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如前所述,在我国,劳动雇佣的形式普遍体现为两种方式,一是劳动合同,二是劳务合同。二者存在共性,同如劳动者向雇主提供劳动,并据其劳动获得相应报酬,但二者也存在明显区别,主要体现在(1)劳务合同在合同签订时和签订后,合同主体始终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而(2)劳动合同的主体在签订合同时是平等的,双方可以就合同内容进行平等协商,但合同签订后劳动者则要对用人单位产生人身从属性,劳动者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并且,通常认为,劳动合同关系的本质特征为劳动合同主体双方在地位上具有从属性,具体表现为人格的从属性和经济的从属性。由此可见,签订合同后,合同主体在履行合同中是否产生从属性才是判断两种劳动雇佣合同的本质区别。

十、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释义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一般指的是雇佣合同。

合同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用工合同,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内部员工为目的的;

劳务合同是提供劳务一方为接受劳务一方提供服务的合同,以提供劳务方的劳动行为为合同标的的。

权利义务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是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法律责任;

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提供劳务一方无须成为用工单位的成员。

救济途径不同

劳动争议需要仲裁前置程序,争议一方应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争议双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须“仲裁前置”。

劳动支配权和劳动风险责任承担不同

劳务合同中劳务支配权在提供劳务者,劳动风险责任亦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

劳动合同中劳动支配权在用人单位,劳动风险由社会、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承担。

报酬性质和支付方式不同

劳务报酬根据劳务市场价格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国家无强制性规定,支付方式一般为一次性或分批支付;

劳动报酬根据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须遵守国家最低工资等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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