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用人是以政府下达文件为准?还是以签劳动合同为准?
一、单位用人是以政府下达文件为准?还是以签劳动合同为准?
1、如是事业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2、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
一、聘用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实施范围
事业单位与职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本意见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人员聘用制度主要包括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等制度。通过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建立和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要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用,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可以采用招聘或者任命等形式。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的社会团体录用专职工作人员,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外,也要参照本意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二、劳动合同法中的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中的月工资是指员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段,由雇主支付的工资金额。月工资是劳动合同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涉及员工的收入权益,也直接关系到雇主与员工之间的合作关系。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月工资计算方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月工资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 固定月工资:合同约定了固定的工资数额,无论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日数如何变化,工资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 按小时计算:合同约定按照工作时数支付工资,工资金额为每小时工资乘以工作时数。
- 按计件计算:合同约定按照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工资,工资金额为按照计件标准计算的工作量。
- 绩效工资:合同约定按照员工的工作绩效支付工资,工资金额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合同通常会根据具体岗位的特点和工作内容进行细化,确定相应的月工资计算方式。
月工资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雇主应当按照约定的支付周期支付月工资,一般为每月支付一次。同时,支付工资应当采取银行转账、现金支付或者其他合法支付方式进行,应当保证员工能够及时收到工资。
近年来,随着电子支付的普及和发展,越来越多的雇主选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工资。这不仅方便了雇主的管理和操作,也提高了工资支付的安全性和便捷性。同时,对于员工来说,银行转账方式也更加方便,可以快速收到工资,减少了携带现金的风险。
月工资计算的争议与处理
在劳动关系中,月工资计算问题是比较容易引发纠纷的一项内容。常见的争议包括:
- 工资标准:员工对工资标准与合同约定存在异议,认为工资过低或者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 工资支付时间:雇主未按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拖欠工资或者延迟支付。
- 工资支付方式:对于银行转账等支付方式存在疑虑,认为存在安全隐患。
- 法定工资:员工要求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对于这些争议,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明确的解决办法:
首先,双方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进行沟通,并尽量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无果,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寻求公正的解决。
劳动合同法保护员工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作为我国最重要的劳动法律之一,旨在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关于月工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明确要求:
一是雇主应当向员工支付约定的工资,不得拖欠或者随意减少工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合同约定,侵害员工的工资权益。
二是雇主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工资。提倡采取银行转账等电子支付方式,确保工资支付安全和及时性。
三是劳动合同法鼓励员工组织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雇主的违法行为或者侵犯员工权益的行为,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维权。
总之,月工资作为劳动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对于雇主和员工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共同营造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三、劳动合同是以什么为目的而订立?
劳动合同法订立的目的是: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1.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藉以在它们之间形成一定的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是以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其内容的。究竟双方当事人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应该履行怎样的义务,必须借助于劳动合同给予明确。也即是说,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一方面把法律所赋予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抽象的法律上的权利给以具体化,另一方面也需要依据当事人双方的平等协商创设一些法律未予明定但将给予承认并保护的权利,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说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前提。
2.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保障各自的权益。
劳动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当事人双方即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但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在特定情况下享有单方解除权的除外。劳动合同的效力体现在受法律保障的强制执行力,法律也正是通过要求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并对违反合同的当事人课处法律责任的方式,维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
3.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处理劳动合同争议的依据
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基于对劳动合同条款的不同认识,或者因为其它原因,难免发生争议。在处理这些时,争议处理机关就应当在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依照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判断是非曲直,明确当事人的责任。
四、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月工资包括哪些项?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月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五、上班时间是以劳动合同为准还是Offer为准?
上班时间应该是以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而不是以offer为准。因为offer只是一份入职通知书,而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才具有法定效力的,员工与公司关于上班时间,工资待遇,劳动保护,工作地点,福利待遇,劳动纠纷的处理方式等内容均会体现劳动合同之中,所以上班时间以劳动合同为准。
六、古代以左为上还是以右为上?
春秋时期以前,“左”与“右”以谁为尊需视场合而定。一般来说,喜庆活动以左为贵,如:“虚左以待”就是说空着左边的位置以待宾客,虚左表示对宾客的尊敬;而宴饮、用兵打仗、凶伤吊唁则以右为贵。
到了战国时期,逐渐形成了以右为尊的制度。如:《史记》记载:“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位在廉颇之右。”
秦朝、汉朝以右为尊。秦代以右为尊,汉朝继承了秦制,也以右为尊。如《史记.陈丞相世家》记载,汉文帝时,“乃以绛侯勃为右丞相,位次每。平徙为左丞相,位次第二。”《汉书.周昌传》:“是时尊右而卑左,故谓贬秩位为左迁。”所以,古代的世家大族有的被称为“右姓”或“右族”,以此来象证地位崇高。有一句成语“无出其右”,出自《汉书.田叔传》:“上尽召见,与语,汉延臣无能出其右者。”意思是没有人能胜过他(或他们)的。说的也是汉朝的以右为尊。但是,乘车方位的尊卑正好相反,以左为尊,以右为卑。以右为上的习惯在秦汉以后又延续了很长时间。
隋唐以后,除了元朝以外,又都恢复周礼,尚左,即以左为尊。就是说,隋、唐、两宋、明、清时,以左为尊。比如,明朝时规定,一品官见公、侯、驸马,一品官居右行礼,公、侯、驸马居左答礼;清朝时,一般以满人担任左职,汉人担任右职。吏部左、右侍郎,满人为左,居二品;汉人为右,居三品。
又如《新唐书·百官志》记载尚书左丞为正四品上,而尚书右丞只能为正四品下。此处要说明一下,唐代李白有《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一诗,让人误认为唐代是以右为尊。实际上,唐代是以左为尊,此题中“左迁”指贬谪,用的是汉代的习惯语,汉代是以右为尊。
只有元朝时,又变为以右为尊,此时的右丞相位在左丞相之上。
七、38上德不德,是以有德?
“上德无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意思是:
高层次的“德”不强调表面“有德”,因此才是真正“有德”。低层次的“德”,自认为不丧失“德”,因此实际上是没有“德”。真正有德行的人,不会把德行挂在嘴上,故意用某种行为证明自己的德行,这才是真正的有德之人。处在德之下品之类的人,看似处处都彰显德行,处处用德的框架来比较似乎都很恰当,但是事实上却是一个无德之人。
扩展资料
选自《道德经》
第三十八章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
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
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
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
故去彼取此。
这一章是《道经》的开头。有人认为,上篇以“道”开始,所以叫做《道经》;下篇以“德”字开始,所以叫《德经》。
本章在《道德经》里比较难于理解。老子认为,“道”的属性表现为“德”,凡是符合于“道”的行为就是“有德”,反之,则是“失德”。“道”与“德”不可分离,但又有区别。因为“德”有上下之分,“上德”完全合乎“道”的精神。
“德”是“道”在人世间的体现,“道”是客观规律,而“德”是指人类认识并按客观规律办事。人们把“道”运用于人类社会产生的功能,就是“德”。
参考资料:
八、劳动合同法中对月工资的定义和要求
什么是月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月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劳动者工作报酬。它是劳动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月工资的要求
劳动合同法对月工资的定义和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支付周期:月工资应当按月支付,即用人单位每个月都要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 支付方式:月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
- 支付金额:月工资的支付金额应当符合最低工资标准和约定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 支付时间:月工资的支付时间一般是在每个月的固定日期,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确认。
- 工资明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明细,并按国家规定备案,劳动者有权了解其工资情况。
月工资的重要性
月工资是劳动者的基本报酬,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生活保障和劳动积极性。合理的月工资制度有助于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平衡和稳定,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月工资争议解决
如果劳动者对于月工资的支付存在争议或者未按时、未按约定支付工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 协商解决: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达成一致。
- 劳动争议调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调解委员会协助双方进行调解。
- 劳动仲裁:如果调解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司法救济:如果仲裁裁决不服,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
希望本文对您了解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月工资的定义和要求有所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九、关于劳动合同重复签订是以那一份为效?
从你所述来说,应是第二份劳动合同书为准。不过,如果你现在要解除劳动合同,这二份劳动合同对于你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书的意义都差不多呀。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规定: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第二份劳动合同书你签字了吗?如果签过字了就生效,相反,则是第一份劳动合同书有效。
十、西雅图月工资5000美元上多少税?
税收与工资有关,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无法给一个固定答案但是,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大致分为七个档次,税率的幅度大致是从%到%不等,需要根据月收入数额以及所在州的税收政策来计算具体应缴纳的税额此外,美国还有社会保障税和医疗保险税等需要缴纳的税种,这些税额也需要根据具体条件来计算综上所述,需要了解具体的收入和所在州税收政策,才能计算出月工资实际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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