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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股东用签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2024-08-20 09:16

一、公司的股东用签劳动合同

公司的股东用签劳动合同

作为公司雇佣劳动力的方式,劳动合同在现代商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就业关系中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即公司的股东是否可以通过签署劳动合同成为公司的雇员。

在现代商业实践中,公司的股东通常是公司的所有者,他们对公司的决策具有重要影响力。他们在公司中拥有股权,享有决策权,并从公司的经营收益中获得回报。然而,当股东希望以雇员的身份参与公司的运营时,问题就变得复杂起来。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薪资、工作时间、假期等方面的内容。然而,问题在于股东的身份和权益已经通过股权结构等方式得到保障,他们是否需要通过签署劳动合同来保证其雇佣关系,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

一方面,如果公司的股东以雇员身份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他们可能会从劳动法的保护下受益。比如,他们可以享受与其他员工相同的权益和待遇,包括按时支付工资、工作时间和休假等。此外,劳动合同还可以为公司的股东提供一种法律保护,确保他们在公司中享有特定权益。

另一方面,公司的股东以雇员身份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能面临一些潜在的问题。首先,他们可能会放弃一些股东的特权和权益,因为他们以雇员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的决策过程。其次,劳动合同的签署可能会引起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最后,公司的股东以雇员身份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引发税务和财务方面的问题。

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公司的股东签署劳动合同可能是一种合理的选择。例如,当股东以经理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参与公司运营时,签署劳动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责,确保公司的经营稳定和有序。在这种情况下,雇佣股东可以加强公司的监管和管理,并为其他员工树立榜样。

总结起来,公司的股东签署劳动合同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尽管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股东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是必要的。在签署劳动合同之前,公司和股东应该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影响,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同时,为了保证公司治理的公正和透明,应该确保股东的身份与雇员的身份区分清楚。

二、公司扣押劳动合同的后果?

用人单位扣留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规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为什么扣押劳动合同

(一)增加维权难度。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护身符,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签名后拒绝将劳动合同书交给劳动者,不让劳动者知晓劳动合同的内容,造成劳资双方的信息严重不对称。劳动合同是规定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无书面劳动合同就处于无“据”可查的处境,指望以其他证据予以证明,是非常困难的!不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实现,同时也给仲裁、法院查清案件增加了很大难度。

(二)违法成本小。虽然扣留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但是有些用人单位还是屡见不鲜,其主要原因还是该行为所承担的风险很小。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一般是先责令改正,这就给了用人单位一个缓冲期。同时,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劳动者想要证明自己的损失与未将会劳动合同将会劳动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非常困难的。可以说扣留劳动合同,可以让用人单位以很小的风险来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用人单位把员工原本的劳动合同给扣押了,这个时候员工可以直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因为用人单位这样的做法是非常错误的,会给劳动者带来损失。

三、公司劳动合同标准范本?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简称乙方)为本企业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形式:

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为试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每个工作日连续加点不得超过三小时。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工资标准、形式及调资办法按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2.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企业工资制度,根据乙方工作业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3.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及经营指标变化、经济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发给乙方停工工资或生活费。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为本企业固定工或临时工改(招)为合同制职工的,原符合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视为本企业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职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经确定的供养直系亲属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的计算及停工医疗期内的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由甲方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分别发放。

(六)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并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保医疗等待遇不变。

(八)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______》,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宣告破产;

4.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5.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经常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除名、开除的;

5.经优化劳动组合组合不上,按政府有关规定可以辞退的;

6.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应在甲方工作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

四、公司的劳动合同会销毁吗?

国家劳动法规定,公司给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是不能销毁的,

五、劳动合同的公司类型怎么写?

劳动合同的公司类型,就填劳动合同签订人所在公司的类型,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无限责任公司,按照实际选择填写。

六、公司的员工劳动合同如何收纳?

分部门收纳。劳动合同是依法签名的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要真实保管,清楚明白进行规范收纳,不能遗失。公司的文件是公司的权利证据,有时会用的上,用来保全公司利益。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都有一些物品要收纳,保持一个有条不紊的保管方法可以减少许多麻烦。

七、劳动合同是公司打印的吗?

劳动合同是制式版本,现在劳动局备案都是在网上备案,劳动合同也在网上有,有制式版本,公司可以把制式劳动合同打印出来

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流程?

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流程: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九、从总公司调到分公司工作,签订分公司劳动合同前,需要解除总公司的劳动合同么?

你的问题属于劳动合同变更的问题,即用人单位主体变更。

在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一般无需解除总公司的劳动合同,只需由总公司与劳动者订立一份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约定用工主体由总公司变更为分公司,其余条件不变,合同期限仍维持原合同约定,这样就不会算是第二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今后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相关待遇从总公司合同起算就可以了。

至于法律条款,只有关于用人单位分立、合并的规定,对于你说的情况尚未见到法律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只能适用一般性的规定,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十、以前公司的劳动合同需要保存吗?

最好自己保存一份,因为这是你在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劳动关系证明是很有用处的,例如你要补缴社保,那你就必须要提供劳动合同证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你去办理积分入户,也需要你提供劳动合同证明你的工作年限,这些都是重要的资料,不能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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