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关于待岗工时?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待岗工时?
待岗工资
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
按目前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 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企业要求待岗的真实目的可能是让待岗员工自动辞职,公司节省补偿金。如果公司拿不出待岗的充足理由,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待遇问题。如果企业却是经营困难,甚至按法定程序申请破产,那么待岗期间发放最低工资80%的待遇是合法的,但不能永远待岗下去,参照下岗职工的相关规定最长时间为2年。按照目前的劳动合同规定,待岗期间,完全可以再找一份工作,可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原单位上着保险,又能找个工作那一份工资,何乐而不为呢。企业如果有一天终止劳动合同,他还要支付补偿金。
待岗
“待岗”其实不是劳动法的规定,只是国企内部对于富余人员的内部解决办法。在《劳动合同法》中已经有规定。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就是说,再有“富余”的待岗人员,可以直接辞退回家了。但必须给予经济补偿。
二、员工超工时该怎么举证?
员工超工时需要合法举证。
1.员工超工时是用于计算加班工资的重要依据,需要有充分的证据。
2.工时超出法定规定会影响员工的健康,权益和法律安全。
员工超工时举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1.工作时间记录:如果公司有正式的工作时间记录系统,则可参照时间记录,截图或其他方式证明加班时长。
2.工作邮件和聊天记录:假如加班任务需要用电子邮件或者聊天工具沟通,聊天记录和邮件可以作为加班证据。
3.工作报告和工作日志:工作报告和工作日志可以记录加班时长,若公司有纸质记录可作为证据。
4.亲友证言:如果工作记录和证据不够完备,可以邀请亲朋好友出具证言帮助证明加班情况。
总之,合法举证可防止员工超时被侵犯权益,公司合法支出加班工资。
三、劳动合同标准工时制与加班
劳动合同标准工时制与加班详解
劳动合同标准工时制和加班是关于劳动时间的重要问题。在劳动合同中,标准工时制是规定员工每天工作的小时数,而加班是指超出标准工时的工作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标准工时制是指一个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法定标准的每日工作时间和每周工作时间分配劳动时间的制度。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标准工时制可以有所不同。
在中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标准工时制为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这也是大多数企业和单位采用的工作制度。标准工时制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有足够的休息和娱乐时间。
然而,由于工作任务和生产需求的变化,有时劳动者需要加班工作。加班是指在劳动者已经完成标准工时后,继续工作的时间。加班可以是自愿的,也可以是由于单位安排而导致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而劳动者自愿加班的,单位也应当按照相应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比正常工资高出的比例。
加班时间的限制也在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根据劳动法,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劳动者自愿加班工作的,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合同标准工时制和加班是雇主和雇员之间劳动关系中的重要问题。合理的标准工时和合法的加班制度可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四、劳动合同上没写执行什么工时制?
劳动合同要件缺失,没写工作时间,属部分条款无效,涉及工作时间的纠纷不能以合同为准。
劳动合同签订虽是以用人单位主导,但合同内容是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并非单方面强制性的,合同签订时应该要件齐全,不可或缺,比如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及职责,工资待遇及发放方式,工作时间及地点等等,合同未注明,劳动者应询问清楚并要求在合同上注明。否则发生纠纷时无处理依据。
所以当事人应要求企业写明工作时间或执行何种工时制度,确保合同的完整性。
五、劳动合同中的工时制度哪种好?
你好,劳动合同工时制度分为:1、标准工时制。就是正常情况下,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双休,法定节假日休息。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工时制度是以标准工时制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一般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3、不定时工时制度。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六、公司签劳动合同没明确工时制?
按照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平时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双休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七、劳动合同最多可以用几种工时制度?
三种工时制度。
一,计时制,即每天工作多少小时,每小时工价是多少,工资=工作小时*每小时工价。
二,月薪制,即每月工作多少天,每天工资是多少,月工资=日工价*每月正常工作天数。
三,综合工时制,即每月需要完成多少工作量,综合平均工时为多少小时,然后按每小时的工价核算工资。
八、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时制度的后果?
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时制度对劳动者来说属于不合法的合同。对用工单位来说如果产生纠纷,那后果不会太好。因为劳动法也是偏向于保护普通劳动者的。所以对于没有约定工时制度的不合理合同。仲裁机构都是偏向于保护劳动者的。所以需要注意。
九、劳动合同中的标准工时制和一般工时制有啥区别?
区别:两者不同之处在于工时制度不一样。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日工作时间和周工作时间组织生产和工作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
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劳动者某一具体工作日或工作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个小时或40小时,但是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体工作时间不超过总体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条件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到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十、综合工时制,工时中既有法定节假日,又超工时,怎么计算加班费?
综合工时制计算加班费的方法如下:
1、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需要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
2、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综合工时制适用范围: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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