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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照现实还是观照现实?

劳动纠纷 2024-08-19

一、关照现实还是观照现实?

关照现实和观照现实都是对现实的认知和理解,只是侧重点不同。

关照现实是对现实的关注和呵护,强调在现实中寻找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力求发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之间的和谐关系。这种认知方式更加注重情感、体验和价值的维度,能够帮助人们在现实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和立足点。

观照现实则是对现实的客观分析和理性思考,强调在现实中寻找规律和真相,力求发现事物本质和内在联系。这种认知方式更加注重理性、分析和思辨的能力,能够帮助人们理解现实、预测未来、掌握主动权。

二、如何区分增强现实,虚拟现实和混合现实?

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和混合现实(MR)是三种不同的技术,它们都是通过计算机技术来模拟或者改变人类感知的现实世界。虽然它们有些相似之处,但是它们的应用场景和技术原理是不同的。下面是它们的区别:

增强现实(AR):增强现实是一种将虚拟信息与真实世界相结合的技术。它通过计算机技术将虚拟信息叠加到真实世界中,使用户可以看到真实世界和虚拟信息的混合画面。增强现实技术通常需要使用摄像头、传感器等设备来获取真实世界的信息,并通过计算机算法将虚拟信息与真实世界进行融合。增强现实技术可以应用于游戏、教育、医疗等领域。

虚拟现实(VR):虚拟现实是一种通过计算机技术模拟出一个虚拟的三维空间,让用户可以在其中进行交互和体验的技术。虚拟现实技术通常需要使用头戴式显示器、手柄等设备来模拟用户的视觉、听觉、触觉等感官,让用户可以身临其境地感受虚拟世界。虚拟现实技术可以应用于游戏、教育、培训等领域。

混合现实(MR):混合现实是一种将虚拟信息与真实世界进行融合的技术。它通过计算机技术将虚拟信息与真实世界进行叠加,使用户可以看到真实世界和虚拟信息的混合画面,并且可以进行交互。混合现实技术通常需要使用头戴式显示器、摄像头、传感器等设备来获取真实世界的信息,并通过计算机算法将虚拟信息与真实世界进行融合。混合现实技术可以应用于游戏、教育、医疗等领域。

三、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属于什么?

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和混合现实都属于人机交互技术中的新兴技术。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简称VR)是一种通过计算机生成的虚拟环境,用户可以通过佩戴特殊设备(如头盔、手套等)来感受和体验虚拟世界。增强现实(Augmented Reality,简称AR)是一种将虚拟信息与现实世界进行融合的技术,通过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显示虚拟信息,使用户可以在现实环境中看到增强的视觉效果。混合现实(Mixed Reality,简称MR)是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的结合,它将虚拟和现实世界进行融合,使虚拟物体能够与现实环境进行交互,并且能够感知和响应现实世界的变化。这些新兴技术在娱乐、教育、医疗等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为用户提供了更加沉浸式和交互性强的体验。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和混合现实将会在未来的科技领域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四、最现实的人心有多现实?

我一个闺蜜,她老公和一个海龟女好上了,上床后发现海归女还是个处,流了处女血。那时海归女28岁。

男人就感动了,28年冰清玉洁的处女啊,就给了他个已婚男。

就因为人家是个处,男人觉得自己要对她负责,就跟老婆提离婚。

我闺蜜是个传统型女人,他俩又有个三岁儿子,她当然不舍得离婚啦。

然后男人就闹啊闹,闹了三年,闹到海归女怀孕了,我闺蜜终于伤心绝望同意离婚。

海归女如愿以偿和渣男结婚了。

结婚后,海归女就厉害啦,把男人工资抓得死死的。男人年薪百万,可是再婚后第一年的年三十回老家看望老父母,居然连一张南京到岳阳的飞机票都买不起。

而且老父母不许他带海归女回家,不肯认这个小三。

男人没钱买飞机票,还是我闺蜜给了他两千块。

我闺蜜回老家后,男人父母还把她当自己儿媳妇对待,绝对不允许小三进门,要我闺蜜和往年一样来家吃年夜饭。

我闺蜜跟她前公婆关系处的特别好,她以前一直也很孝顺他们,所以虽然离婚了,但还是像往年那样陪着前公婆过了年。一家子就像没离婚那样团了个圆。

我闺蜜还很有心机,在前夫皮包里悄悄放了支口红(因为以前小三也是这么做的),好让男人回去吵架。

小三这么克扣男人钱财,又对男人疑神疑鬼严防死守,这男人就受不了。可是每每想到小三一个海归女还是处女给了自己,又比自己小了好多,就总有一种愧疚和亏欠心理,所以一直忍下来。

接下来搞笑的来了,前不久又几个女人找到男人家里,对小三又打又骂,闹得整个小区都知道。原来小三以前就和这三家女人的老公勾搭过好多年,至今还在勾搭,还打过胎呢。

那几个原配连证据都拿出来了,就是为了出气,联合起来打上门的。

这男人脸都绿了,感情人家认识他之前还打过胎,还不止一个情夫。

又想到前妻的贤惠大方,还有儿子至少是亲儿子,男人后悔了,想离了小三和前妻复婚。

可是我闺蜜已经有人追了。

追我闺蜜的还是学者,长得温文儒雅风度翩翩。年纪比前夫大了些,40来岁,但并不显老,因为有钱保养得宜还显得很年轻。

对我闺蜜真是没得说,非常贴心温柔又耐心。

只不过我闺蜜情伤难愈,现在都不敢接受。毕竟她和前夫当年白手起家经历贫穷苦难相濡以沫,那么深厚的感情都敌不过小三,所以对这个条件优越的富豪,她是没有信心能走到头的。

前夫想要复合,她也不同意,毕竟被伤得太狠。男人当初为了小三对她绝情那股狠辣实在让她万念俱灰。

反正,我闺蜜现在就是想单身一辈子把儿子养大,再也不相信男人了。

男子追她两年了,现在还没放弃,说会一直等她。而且为了追她,他经常向我打听她喜欢什么?有时会像情窦初开的小孩问我究竟怎么追她?真的痴情得很。

我也劝过她过了这村没了那店,人家又帅又痴情又有钱,嫁了吧?

她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就是不肯。

唉!

不过我闺蜜那时候根本不相信一个28岁的海龟会是处女。女人对女人的感觉是很灵的,我闺蜜看那海龟女就是感觉她不像处女做派,可是,这种凭感觉的事儿又拿不出证据。

其实闺蜜和她前夫感情真的特别好,青梅竹马那种一起长大的,一直在一起上学,一起上班。

最开始他们去杭州打拼时挺穷的,杭州房子又贵,他们俩外乡人真的过了好长时间苦日子。

好不容易男人机遇来了,找到个年薪百万的工作,眼看好日子要开始了,可没想到就这个时候认识了海龟女。我也不记得他们怎么勾搭上的,反正上床后发现是处女,男人就很愧疚。

海龟女也表现得冰清玉洁,说这辈子不可能嫁给别人了,只想嫁给她唯一的男人,要是他不娶她,那她一辈子不嫁,她说她是个很传统的女人。

男人就更愧疚啦。

然后海龟女各种柔弱各种痴情各种可怜。

还自杀过好几次,每次自杀前打电话给男人,哭着说遗言。

男人每次跑过去救人,海龟真的对自己狠,每次都割腕流血。男人害怕她真的死了,只好经常陪着她。

海龟女特绿茶,有时男人在她那过夜,她就得意洋洋打电话气我闺蜜。可是一转头,就哭着跟男人告状,说我闺蜜骂她。

我闺蜜这人吧,真是个特别没心机的,嘴又笨,反正被小三斗得毫无招架之力。而且闺蜜还比较高傲,很多时候不屑于跟海龟女撕扯。

再好的夫妻感情,就这样慢慢地被消磨了,男人越来越觉得小三单纯可怜,觉得老婆欺负人。

偏偏闺蜜又不屑于解释。

哪怕男人有时候发觉自己老婆被诬陷,但他还是觉得海龟女柔弱无依离开他就活不下去,觉得老婆身为大学老师,有生存能力,没有他也能活的不错,所以坚决要离婚。

说起来离婚后过年,男人被小三管得连回老家机票都没钱买,想给父母买些礼品拿着钱都做不到。

还是我闺蜜给他2000元买机票,又拿了3000元给他父母。

回到老家,他们就像没离婚一样,陪着前公婆过年三十。

他父母和亲朋好友,还有他俩共同的同学朋友都骂他,没一个人愿意接受海龟女。

所以那个海龟女其实日子也不好过。她只能死死抓住钱,生怕男人又找小四,更怕男人要和前妻复婚。

五、现实社会现实人生感悟诗句?

《登高》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 杜甫

这首诗表达了作者登高望远的心境,但同时也借此抒发了对自己人生的感慨。无论是万里悲秋常作客,还是百年多病独登台,都显示了作者的疲惫与苦恼。而最后一句“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更是直接表达了作者对自己人生的失落与无奈。这样的感慨,也是现实人生中常有的。

六、增强现实和虚拟现实的区别?

增强现实(AR)和虚拟现实(VR)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增强现实(AR)是一种技术,可以将虚拟场景和现实场景相结合,让用户在真实世界里通过显示器或其他设备看到虚拟元素。AR是将现实世界与计算机生成的虚拟世界融合在一起的一种技术,人们可以在不用将自己完全转移到虚拟世界中的情况下和虚拟世界进行互动。

虚拟现实(VR)是一种完全不同的技术,它可以让用户完全置身于虚拟世界中。VR技术通常需要使用一些专门的设备,如头戴式显示器,可以完全隔绝用户和现实世界,让他们完全融入虚拟的3D场景中。

因此,AR和VR之间的区别在于:

1. 技术应用:AR是将现实场景和虚拟元素融合;而VR是让用户完全置身于虚拟场景中。

2. 设备需求:AR技术对设备硬件要求相对较低,如手机、平板等就可以使用;VR通常需要较高的设备要求,如高端电脑、虚拟显示器等。

3. 应用场景:AR技术的应用场景比较广泛,如互动游戏、导航、医疗、生产等领域;而VR技术主要应用于游戏、影视等娱乐领域。

总之,AR和VR是两个不同的概念,AR优化现实场景,VR则是让用户沉浸在虚拟场景中。

七、现实的社会现实的人生感悟?

人生在世,生活现实,在其位置,做何等人,遵纪守法,不赌不嫖,吃饱穿暖,江边不去,做好本职,工薪知领,如数交妻,惜大惜细,多帮家务,心存善念,邪念不浮,不攀不比,身体健康,医院不沾,多活几年,逍遥自在,人生如梦,来去空空。

八、怎么区别虚拟现实增强现实?

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VR)和增强现实(Augmented Reality,AR)是两种不同的交互技术,它们有以下区别:

1. 定义:虚拟现实(VR)是一种通过计算机生成的虚拟环境,将用户完全沉浸于虚拟世界中,使其感觉好像身临其境。增强现实(AR)则是将虚拟信息叠加到真实世界中,用户仍然能够感知和与真实环境进行交互。

2. 沉浸感:虚拟现实(VR)旨在为用户创造一种完全沉浸的体验,用户可以感受到身临其境的感觉,并且无法直接看到和感知真实世界。增强现实(AR)则将虚拟元素与真实世界叠加在一起,用户仍然能够感知和与真实环境进行互动。

3. 环境:虚拟现实(VR)通常需要使用特定的设备,如头戴式显示器、手柄或全身追踪系统,以创建虚拟环境并实现用户的沉浸感。增强现实(AR)则可以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或专用的AR眼镜等设备来实现,将虚拟元素与真实环境进行叠加。

4. 应用领域:虚拟现实(VR)主要应用于游戏、模拟训练、虚拟旅游等领域,通过创造虚拟世界来提供沉浸式体验。增强现实(AR)则在教育、工业维修、医疗保健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通过将虚拟信息与真实环境叠加,为用户提供额外的信息或辅助操作。

总的来说,虚拟现实(VR)通过创造虚拟世界实现用户的沉浸体验,而增强现实(AR)则将虚拟信息与真实环境叠加,提供增强的视觉信息。两者在技术实现、应用场景和用户体验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

九、?劳动合同?

《艺人主播服务合作合同》明确约定:公司仅指定平台供主播进行在线演艺,主播受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约束,但不得视为公司与主播建立了劳动关系,公司无义务承担主播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福利和医疗保险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艺人主播服务合作合同》约定主播演出并不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公司的经营业务范围是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展览展示,婚庆策划,公关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等,与主播演出工作性质不同,这一情形不符合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的这一规定,故不应视为双方之间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从收入分配上看,直播演出收入虽最终由公司支付,但主要是主播通过网络直播吸引粉丝获得打赏所得,公司仅是按照其与直播平台和主播之间的约定比例进行收益分配,公司无法掌控和决定主播的收入金额,双方在合作协议中约定的保底收入应属于公司给予直播合作伙伴的保障和激励费用,并非直播收入的主要来源,故公司基于合作协议支付的直播收入不应视为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

公司未能提交书面劳动合同证明该公司已履行法定义务,其主张劳动合同丢失亦缺乏证据予以证实。公司申请提交《广州市就业登记申请表》,主张该公司从广州市人社局网上办事系统导出的相关数据登记有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及合同期限,但该表系由公司自行填写,仅能证明该公司在网上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尚不足以证实双方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主张员工入职时签名确认的《面试评价表》《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和人力资源部制度汇编等可视同书面劳动合同。但上述资料系公司在员工入职、转正时对其进行评价考核的记录以及公司人事制度,并非双方签订的特定协议,也缺乏劳动期限、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故其该项主张不能成立。在双方对是否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存在争议且公司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情况下,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进而公司应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至于公司主张的仲裁时效问题,仲裁时效不属于仲裁机构主动审查的范围,公司未举证证明其在仲裁阶段就仲裁时效提出抗辩,其在诉讼阶段主张时效抗辩,不予获得支持,并无不妥。

出租车驾驶员工作属于公司经营业务的组成部分,司机亦曾向公司支付服务资格证押金。还有提供了《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及附件《签订劳动合同承诺书》,上述承诺书载明公司已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承诺情况属实,承诺书落款处有公司盖章及员工签名,公司认可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基于上述情况,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合理有据。关于丧葬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和一次性抚恤金的问题,依法作出判决,合法合理,且理由阐述充分。

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员工的对话内容表明,法定代表人已确认了员工的销售提成已付一部分,尚未足额支付销售提成,故公司应向员工支付剩余的提成有相应的事实依据。

员工的12月工资,公司迟至次年3月才发放,该公司存在超过30天未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的情形。公司主张员工12月之后的工资延期发放存在因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复工复产、经营及资金周转原因和公司已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同意延迟发放工资,但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其与员工就延迟发放工资亦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意见,且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取每月工资,以此保障其日常生活费用,故即使存在新冠疫情影响了公司正常生产和经营的事实,作为用人单位亦不能以此作为延迟支付劳动者工资长达数月的理由,公司的主张理据不足,因公司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应向员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公司制定的《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经过民主程序,员工对《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进行了签领学习,知晓并认可相关内容。根据《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规定,员工违规私下收取客户、供应商或外部合作单位回扣以及超过公司规定范围内的礼品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规定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亦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形。员工自认的面谈记录表显示,其多次收取供应商红包及接受宴请,上述行为违反了《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公司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解除与劳动合同,并履行了解除前通知工会的义务,未违反法律的规定。员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请缺乏依据。

公司以全面停产、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解除与员工劳动合同,并按照“N+1”标准向员工支付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已发生重大变化,在公告确定的协商时间过后,双方仍通过律师函、微信或在政府部门协调下对变更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等事项进行了多次协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的相关公告文件已通过工会审议同意。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前虽未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但在次日已补正有关程序,该公司工会亦未提出异议。本系列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法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对本系列案进行审理,即是以独任制进行书面审理,不存在程序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的规定。

员工与公司于2018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劳动合同合法有效。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合同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算,合同期限已涵盖员工主张的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段,包含了双方已经实际履行的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双方均确认上述劳动合同是续签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连续计算,表明双方均知悉确定该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时间的事由。基于上述情况,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算,应视为双方对劳动合同期限和效力的追认,亦可视为双方自2016年1月1日起签订劳动合同。据此,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诉请不能获得支持,并无不当。由于员工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可完全归责于公司,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员工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十、“理想源于现实又越过现实,现实是理想的基础,理想是未来的现实。”怎么理解这句话?

理想源于现实:我们只有存在于现实(活着)才可能会有理想, 理想超越现实:理想并不是现实(比如你有目标,现在还没实现,便是理想),现实是理想的基础:你要基于现实制定理想(比如你今天每月能挣1000,今后想提高到2000;并不能说我今天是个无业的人,然后我以后想每个月一百万那是做梦),理想是未来的现实:理想是你未来将要达到的目标,你未来就要成就理想,未来的你就应该是如今理想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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