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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能证明特殊工种吗?

劳动纠纷 2024-04-26

一、劳动合同能证明特殊工种吗?

不可以,必须要从业资格证才能证明

二、劳动合同特殊制度知识点?

那你得知道劳动合同对双方要履行的意义和任务都有哪些?

然后呢,再部署人的地方要签字。才能生效。

三、特殊工种劳动合同有用吗?

特殊工种劳动合同是有用的。

在劳动合同当中,工种岗位是一个重要的合同内容。

由于特殊工种,都是非常艰苦的工种岗位,从事特殊工种的劳动者都想乐意按照特殊工种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的行政审批对于特殊工种审批越来越严格,每年都要求用人单位申报核定。再采取这些措施之前,主要看档案中的记载以及工资表,是否能够显示,毫无疑问,劳动合同中的工种岗位记载也是一个很好的佐证。

四、劳动合同是特殊工种国家承认吗?

劳动合同上的工种岗位信息填写的是特殊工种,如果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审批机构的认可,还必须按年度申报审核。

为了防止普通岗位工种假冒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手续骗领社会保险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大了。对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监控把关力度,所有的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必须按年度申报接受审核,通过审核的、达到规定年限的,才能按照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五、特殊工种技术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的一般的用工合同。特殊工种技术合同是在劳动合同基础上和劳动者又签订特殊附加条件的合同。

六、劳动合同制工人算不算特殊工种?

如果是特殊工种就算

1、特殊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2、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1991年,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七、解除劳动合同后特殊工种还有用吗?

不如果你在一个企业里面正常工作而且你是一名特殊工种现在你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你就要问了如果我解除劳动合同后我前面从事的特殊工种还有用吗?

这个跟你这么说你解除合同前面的特殊工种还是有用的,只要你在解除劳动合同签的特殊工种年限达十年以上,而且你企业也在特殊工种行业里面的企业,到时候退休的时候市劳动局审核你的档案如果各方面条件达到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你就会提前五年退休

八、劳动合同法哪条电焊工属于特殊工种?

正常来说电焊工的退休年限是55岁。电焊工是特殊工,特殊工种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如:焊工、电工、锅炉工、驾驶员、起重工等。特殊工退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点要求:

1、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

 2、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 

3、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有原始记录; 4、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九、劳动合同上的特殊工种岗位能作为提前退休的依据吗?

不能仅凭劳动合同的岗位约定。特殊工种需要认定,劳动合同只是认定过程的佐证材料之一,还需有特殊岗位证书,公司特殊岗位证明,尽可能全面的工资结构表,公司花名册以及从事八年以上特殊岗位的事实。所以,仅凭劳动合同是不能认定为特殊岗位的。

十、特殊叶绿素A特殊在哪里?

A化学结构特殊特殊状态的叶绿素a能接收光能被激发而失去电子,失去电子的特殊状态的叶绿素a在结构上发生了变化,失去了一个电子;在功能上也发生了变化,成为强氧化剂,可以最终从水中夺得电子而恢复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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