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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时间查询

劳动纠纷 2024-08-26 00:19

一、劳动合同解除时间查询

劳动合同解除时间查询

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约定工作条件和权益的法律文件。然而,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雇主或者劳动者可能需要解除合同。那么,劳动合同的解除时间是什么时候呢?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

在中国,劳动合同的解除涉及到两个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根据这两个法律,劳动合同可以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因特定的原因解除。

一般来说,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是最常见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和劳动者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协商解除合同。这种方式需要注意的是,解除合同必须经过书面确认,并且应当保留证据以备日后参考。

另一种情况是因特定的原因解除合同。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可以基于以下原因:

  • 双方协商一致:无论是雇主还是劳动者都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并经过双方的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合同的决定。
  • 劳动者违约:如果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雇主有权解除合同。
  • 雇主违约:如果雇主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没有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
  • 劳动者患病:如果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提供劳动,可以解除合同。
  • 合同期满: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合同自动解除。

合同解除的时间

在以上提到的解除原因中,劳动合同的解除时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据法律规定,在大多数情况下,合同解除应当提前30日通知对方。当然,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需要提前更长的时间通知对方。

对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情况,通常需要提前30日通知对方。这个通知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例如通过邮件、传真或快递发送。

对于劳动者违约或者雇主违约的情况,通常也需要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都应当保留解除合同的通知以备日后参考。

对于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提供劳动,可以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需要在提前30日内向雇主提供书面病假证明或者医生的诊断证明。

最后,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合同自动解除,双方无需提前通知对方。

注意事项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 书面确认:无论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还是因特定原因解除,解除合同必须经过书面确认,并且保留证据以备日后参考。
  2. 保密协议:在解除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可能涉及到商业秘密或者敏感信息。双方应当在解除合同前签署保密协议,保护双方的利益。
  3. 劳动报酬:如果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是因为雇主违约未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要求雇主支付应得的劳动报酬。
  4. 法律咨询:如果您对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总而言之,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根据法律的规定,通常需要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在解除合同的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并且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一般矿工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时间是雇佣关系终止的重要标志。对于矿工来说,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会受到一些特定因素的影响。本文将详细讨论矿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时间范围,以供参考。

矿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时间范围

对于矿工来说,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通常是根据以下几个因素来判断的:

  • 1. 工作合同的期限:如果矿工与雇主签订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例如一年合同),那么解除合同的时间会在合同到期日前进行安排。
  • 2. 需要提前通知:根据劳动法,雇主在解除劳动合同前需要提前通知矿工。具体通知期限会因国家法律和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而有所不同。
  • 3. 双方协商:有些情况下,矿工和雇主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在双方达成一致后,解除合同的时间可以根据他们的协议来确定。
  • 4. 解雇原因:如果矿工存在严重违纪或者工作绩效不达标等行为,雇主有权解雇员工。在解雇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仅是一般情况下矿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范围。实际情况可能受到国家法律、劳动合同和其他特定因素的影响,因此具体的解除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

总结

矿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一般受到工作合同的期限、需要提前通知、双方协商和解雇原因等因素的影响。具体的解除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对您了解矿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范围有所帮助。

三、劳动合同解除时间和工作交接时间?

劳动合同解除分协商解除和仲裁委员会裁决解除和人民法院判决解除等几种情况。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从双方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网上申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委和法院裁决判决解除劳动合同的,从法律文书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解除合同。

工作交接时间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完成,也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组织交接,没有硬性规定,判决裁决解除的不用交接。

四、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可以约定时间吗?

所谓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非法律条文中的用语,应当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情形。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在一些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原文并未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的通知时限,因此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劳动者的通知送达用人单位即劳动合同解除。至于提前通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一定风险,如果通知送达后劳动者还在单位工作,单位与之交涉并留存了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进行沟通协商的证据,则劳动仲裁和诉讼中有可能被认定为双方实质上是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而非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就可能导致不必要的麻烦。

五、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证明?

如果是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可以向法院提供包括用人单位给你的解除通知、签订的解除协议、社保解除手续等。

六、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正确做法?

作者 : 上海中申律师事务所

某公司员工于2023年3月24日入职,4月21日公司以其不符合公司的试用期录用标准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4月23日离职。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员工的劳动合同中均规定了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标准的情形,公司依据录用标准中的“无法按照试用期的工作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及无法达到岗位任职条件,试用期未通过考核,不符合本公司在录用之前所公布的职位的录用条件。”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随后,该名员工以公司举证的材料不符合实际情况、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的一个过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如果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前提是用人单位需要符合相关的合规要求,否则用人单位将面临违法解除的风险,届时,用人单位可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或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第一,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明确约定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具体情形。实际运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时,用人单位需要将“不符合录用条件”转化为具体的情形。比如,用人单位可以针对该职位建立试用期的考核标准,明确什么情况为不通过或者未达到合格标准,将不通过或未达到合格标准与“不符合录用条件”相绑定(即不通过或未达到合格标准即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确认书。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具体情形,也有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进行规定。若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了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需要在劳动者入职前对其进行规章制度的宣贯,向其说明并由其签字确认。实践中,出于各种原因,有时劳动者并非入职当天就立即签订劳动合同,有可能是在入职后一个月内进行签订。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将试用期的录用条件写在劳动者入职前的录用通知书(offer)中,或者在劳动者入职的当天就与其签订录用条件的确认书。下面,我们列举实践中一些常见的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具体情形,比如:

劳动者未能通过用人单位的试用期考核和评估,或试用期绩效考核不及格的。在实际适用这一项时,需要注意,应让劳动者在试用期开始前对试用期考核的标准进行签字确认,考核的标准应当客观,尽量避免一些难以量化的、主观的标准。用人单位也可以将劳动者的岗位职责、岗位要求、试用期内限期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包含在试用期的考核和评估标准当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考核时,应保留相应的试用期考核核结果的文件,并让劳动者签字确认,否则若发生纠纷,未经劳动者签字确认的考核结果文件将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比如,在(2019)京0102民初4304号案中,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月业绩在定量75%或以下的、月度考核75分或以下的、不能有效或基本有效完成公司交班的专项工作任务的......均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但法院认为,考核的表格为公司单方制作,未经员工确认,且公司未提交与各项考核结果相对应的事实依据及考核评分标准等证据予以证明,不能据此判定员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属于违法解除。

劳动者隐瞒或提供虚假的信息或材料的。这一项除了指劳动者隐瞒自己的学历、个人经历(如曾被行政拘留、刑事处罚等)以外,还包括劳动者隐瞒自己需要履行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等与上一家用人单位的未尽的义务。建议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入职时需要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明确罗列,在劳动者入职时填写的文件中对需要披露的个人信息进行明确的规定,并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做好背景调查。用人单位也可以将这一项作为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以免在试用期结束后才发现劳动者隐瞒或提供了虚假信息材料而无法向员工追责。另外,在实际适用这一项时,还需要注意并非只要劳动者在个人履历中提供了虚假信息,用人单位就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虚构了自己学历信息、工作经历,且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是用人单位能否录用其担任相关岗位的重要考量依据的,用人单位可据此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其个人履历涉及个人隐私,如婚姻状况、生育情况等,根据岗位的特性,不属于与劳动关系直接相关的劳动者必须如实陈述的因素的,其隐瞒或未如实说明相关情况不能作为用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比如,(2022)津03民终1732号案中,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在入职时填写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及《人力资源信息采集表》中婚育情况存在虚假隐瞒,以此主张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解除劳动关系。但是法院认为,婚姻、生育状况与劳动合同的履行没有必然的关系,属于个人隐私。因此,劳动者并非必须提供该类信息,用人单位据此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缺乏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与单位要求其提供的证明文件的。这一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明文件等,以及在上一家用人单位的退工单或者离职证明等。对于一些需要相关资质、技能方能上岗的工作岗位,如餐饮行业,需要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用人单位还可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否则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者试用期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由于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考察的一个过程,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将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作为不符合录用标准的情形之一,而无需达到“严重”的程度。但是,适用这一情形的前提,需要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已经过民主程序、公示、并经劳动者签字)且已对新进劳动者宣贯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者知悉并签字。并且,发生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时,用人单位还需要对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相关事实固定为书面文件,由劳动者签字确认。

第二,劳动者存在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标准的事实。用人单位需要在劳动者试用期中留存相应的证据。在开头的案例当中,公司主张员工无法完成工作岗位的职责、岗位任务,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试用期未通过考核。那么,在实际举证时,就需要针对员工入职时签订的岗位职责说明书,具体指出员工实际不符合哪一项要求,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明。如果在试用期对劳动者进行了考核的,需要出具对劳动者的考核结果文件,上面需要有劳动者签字确认。否则,公司存在违法解除的风险。

依据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注意是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进行考核以及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要对劳动者进行试用期的考核,需在劳动者试用期届满之前进行考核,一旦确认劳动者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一定要在试用期届满之前向其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试用期内”,是指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内,若仅未履行用人单位内部的转正手续,但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期限届满,员工继续提供劳动的,则不属于“试用期内”,此时公司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用人单位的解除还需要符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性要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因此,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符合试用期标准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履行通知工会的程序,如果用人单位本身没有设立工会的,可以通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会或者是上级工会,做到合法合规。如果用人单位因没有履行通知工会的程序被劳动者主张违法解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仍然可以在劳动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前对该程序进行补正。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标准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这需要用人单位具有完备的劳动合同条款、规章制度,在日常实施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时做到合法合规,并保存好相应证据,解除劳动合同时履行相应的通知工会的程序性规定,以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赔偿或继续履行劳动关系的不利后果。

七、解读劳动合同解除时间的相关规定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如何确定

劳动合同解除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可以根据以下几种情况确定:

1. 合同期满

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具体的合同期限,并且双方没有约定续签或解除合同的事项,那么合同期满的日期就是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

2. 协商一致

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的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3. 合同约定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解除时间。例如,合同可以规定在达到一定经济指标、公司经营困难等情况下解除合同。

4. 提前解除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工作纪律,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可以根据具体违纪行为的发生时间确定。

5. 解除通知期限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期限可以通过协商确定或者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在通知期限内,双方都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具体解除的时间应在通知期限届满之后。

二、常见问题解答

  1. 解除劳动合同后需要支付工资吗?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合同约定或者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2. 如何证明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

    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证明。双方可以签订解除协议,将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以及相关事项写明。另外,也可以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进行通知或确认。

  3. 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享有失业保险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后,如果符合失业保险的参保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具体的申领条件和金额可以根��当地的失业保险规定确定。

总之,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可以根据合同期满、协商一致、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和解除通知期限等情况确定。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双方应当仔细查看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以避免发生纠纷。

谢谢您的阅读!希望通过本文的解读,可以更好地理解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确定规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用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然而,有时由于各种不可抗力或双方的原因,劳动合同可能需要提前解除。本文将探讨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问题,包括解除的方式、解除的程序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解除方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终止等方式进行解除。具体而言,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包括:

  • 一方提前通知解除
  • 一方违约解除
  • 一方要求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是最理想的解除方式,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风险。然而,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双方并不总是能够达成一致,因此需要考虑其他解除方式。

二、可解除的情况

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有充分的理由。以下是一些可能导致解除的常见情况:

  • 双方协商解除:雇主和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在双方都认为合作不愉快或无法继续合作的情况下。
  • 违反劳动合同条款:如果一方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的条款,对方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严重失职或雇主拒绝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权利。
  • 不可抗力因素:如果劳动合同的履行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变得不可能或困难,例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双方可以通过解除劳动合同来避免法律责任。

三、解除程序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通常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提供书面通知。通知中应明确解除的原因、解除的日期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2. 尊重通知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应提前通知对方一个月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
  3. 解除谈判: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双方可以进行解除谈判,以尽量避免法律纠纷。如果谈判无果,解除劳动合同则会成为可能选项。
  4. 解除协议:双方实施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在书面上签署解除协议以确保解除的有效性。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时未遵循上述程序,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双方都应意识到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带来的法律和经济风险。

四、法律保障和纠纷解决

劳动合同的解除涉及到法律保障和纠纷解决的问题。以下是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 法定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对方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赔偿。违反劳动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需要由违约方负责。
  • 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合同的解除引发争议,双方可以选择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劳动仲裁是一种快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
  • 法律诉讼:如果劳动仲裁无法达成一致,有纠纷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裁决。

无论双方通过什么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都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尽量避免法律纠纷。同时,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也应关注法律保障和权益的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结论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项关乎雇主和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事项。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遵循法律规定,通过协商一致、解除或终止等方式进行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前,双方应尽力通过谈判解决争议,避免法律纠纷的发生。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引发争议,双方可以选择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劳动合同的解除涉及到法律保障和纠纷解决的问题,双方应注意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九、解除劳动合同多长时间养老保险解除?

辞职后社保一般就会在离职的下个月就会停止;但在停止期间对于本人就不能再享受到社保所带来的待遇;如果想要自己再继续的缴纳,那么就需要本人到社保局进行处理,但个人只能购买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

辞职后社保多久才会停?

离职后社保多久才会停要看当地的社保机构的缴费申报期和缴费时间,离职后原单位一般情况会下个月停止缴费。可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去办理 具体事宜建议咨询社保部门。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离职后社保的处理是: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1)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2)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3)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

2.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

3.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

4.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你的,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永远不会作废。

综合上面所说的,员工只要向单位申请离职,那么就意味判社保会停止交纳,一般只要在这月离职到了下月社保就会自动的停止,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咨询清楚,社保停交医疗账户将不能再使用,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

十、临时工的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临时工是指那些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对于临时工来说,临时工也需要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对于临时工来说,临时工的劳动合同在签订以后,如果需要解除的,需要按照相关的解除流程去解除。  一、临时工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要说解除临时工劳动合同的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自劳动法实施,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之分,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享有平等的权利。

  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女职工怀孕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故女职工怀孕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相应的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劳动者哺乳期满。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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