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劳动纠纷 > 正文

劳动合同可以签20年吗?

劳动纠纷 2024-08-25 22:23

一、劳动合同可以签20年吗?

劳动合同没有20年的,只有三年五年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然签是可以的,签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的保障

 如果二十年,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可以,不需要签订二十年。《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20年工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

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和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工龄20年,那就是补偿20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的基数按照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20年以上是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公司满20年以上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无补偿。

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

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若存在拖欠,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四、工作20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首先恭喜你,竟然公司已经开了离职证明给你,而且从离职证明上带有公司公章来看,已经可以证明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意味着你的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记得去银行将你每个月的工资流水打印出来,因为这可以证明你每个月的实际收入,不然最后你可能获得的赔偿很有可能只是当地基本工资而已!

(因为没签合同。)

要快一点噢,

未签劳动合同的的双倍工资差额是一年内的,拖得时间越久,你能拿到的就越少

不过要求加班费这一块的话,是需要劳动者这方承担举证责任的,如果你没能提供加班证据的话,很难获得仲裁委的支持。

退一万步来说,即便你获得了仲裁委的支持,也很难要到加班费,

因为你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么一来你的薪资报酬就很难得到证明,单位可以说每个月发给你的工资已经包含了加班费

,除非你能证明自己的月工资,还有提供加班证据,不然加班费很难拿回来的!

离职证明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银行流水可以证明你的入职时间和离职时间,这样你去申请劳动仲裁,若是单位没法拿出证据证明你签署过劳动合同,仲裁委一般都会支持你的诉求的噢!

最后,等你确认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后,你就可以去社保局投诉,由社保部门的相关人员出面勒令单位为你进行社保补缴!

希望能帮到你~

五、2021年解除20年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解除,除了合同列举的违约金外还需要支付N+1赔偿。也就是说你在公司上班几年,公司就需要支付几月加1的赔偿。

六、国企工作20年,公司可以轻易接触劳动合同吗?

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不符合法定情形,单位不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七、20多年前的劳动合同可以补签吗?

可以

可以补签,你也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但是补签了之后,对于你维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会有不利,关键是无法证明合同是补签的1、“公司要补签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到补签之前扣除一个月后,按《劳动合同法》应支付双倍工资。

八、劳动合同法离职要扣20%的违约金?

补扣。只要是在合同期内离职是没有补偿金

九、扣员工工资超过20%能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

故意克扣员工工资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不要说是20%就是一分钱也是不可以的,前提是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月足额,且以货币的形式发放工资。如果单位有恶意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情况,员工可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赔偿。

十、?劳动合同?

《艺人主播服务合作合同》明确约定:公司仅指定平台供主播进行在线演艺,主播受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约束,但不得视为公司与主播建立了劳动关系,公司无义务承担主播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福利和医疗保险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艺人主播服务合作合同》约定主播演出并不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公司的经营业务范围是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展览展示,婚庆策划,公关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等,与主播演出工作性质不同,这一情形不符合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的这一规定,故不应视为双方之间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从收入分配上看,直播演出收入虽最终由公司支付,但主要是主播通过网络直播吸引粉丝获得打赏所得,公司仅是按照其与直播平台和主播之间的约定比例进行收益分配,公司无法掌控和决定主播的收入金额,双方在合作协议中约定的保底收入应属于公司给予直播合作伙伴的保障和激励费用,并非直播收入的主要来源,故公司基于合作协议支付的直播收入不应视为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

公司未能提交书面劳动合同证明该公司已履行法定义务,其主张劳动合同丢失亦缺乏证据予以证实。公司申请提交《广州市就业登记申请表》,主张该公司从广州市人社局网上办事系统导出的相关数据登记有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及合同期限,但该表系由公司自行填写,仅能证明该公司在网上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尚不足以证实双方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主张员工入职时签名确认的《面试评价表》《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和人力资源部制度汇编等可视同书面劳动合同。但上述资料系公司在员工入职、转正时对其进行评价考核的记录以及公司人事制度,并非双方签订的特定协议,也缺乏劳动期限、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故其该项主张不能成立。在双方对是否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存在争议且公司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情况下,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进而公司应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至于公司主张的仲裁时效问题,仲裁时效不属于仲裁机构主动审查的范围,公司未举证证明其在仲裁阶段就仲裁时效提出抗辩,其在诉讼阶段主张时效抗辩,不予获得支持,并无不妥。

出租车驾驶员工作属于公司经营业务的组成部分,司机亦曾向公司支付服务资格证押金。还有提供了《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及附件《签订劳动合同承诺书》,上述承诺书载明公司已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承诺情况属实,承诺书落款处有公司盖章及员工签名,公司认可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基于上述情况,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合理有据。关于丧葬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和一次性抚恤金的问题,依法作出判决,合法合理,且理由阐述充分。

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员工的对话内容表明,法定代表人已确认了员工的销售提成已付一部分,尚未足额支付销售提成,故公司应向员工支付剩余的提成有相应的事实依据。

员工的12月工资,公司迟至次年3月才发放,该公司存在超过30天未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的情形。公司主张员工12月之后的工资延期发放存在因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复工复产、经营及资金周转原因和公司已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同意延迟发放工资,但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其与员工就延迟发放工资亦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意见,且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取每月工资,以此保障其日常生活费用,故即使存在新冠疫情影响了公司正常生产和经营的事实,作为用人单位亦不能以此作为延迟支付劳动者工资长达数月的理由,公司的主张理据不足,因公司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应向员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公司制定的《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经过民主程序,员工对《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进行了签领学习,知晓并认可相关内容。根据《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规定,员工违规私下收取客户、供应商或外部合作单位回扣以及超过公司规定范围内的礼品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规定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亦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形。员工自认的面谈记录表显示,其多次收取供应商红包及接受宴请,上述行为违反了《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公司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解除与劳动合同,并履行了解除前通知工会的义务,未违反法律的规定。员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请缺乏依据。

公司以全面停产、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解除与员工劳动合同,并按照“N+1”标准向员工支付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已发生重大变化,在公告确定的协商时间过后,双方仍通过律师函、微信或在政府部门协调下对变更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等事项进行了多次协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的相关公告文件已通过工会审议同意。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前虽未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但在次日已补正有关程序,该公司工会亦未提出异议。本系列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法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对本系列案进行审理,即是以独任制进行书面审理,不存在程序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的规定。

员工与公司于2018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劳动合同合法有效。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合同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算,合同期限已涵盖员工主张的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段,包含了双方已经实际履行的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双方均确认上述劳动合同是续签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连续计算,表明双方均知悉确定该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时间的事由。基于上述情况,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算,应视为双方对劳动合同期限和效力的追认,亦可视为双方自2016年1月1日起签订劳动合同。据此,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诉请不能获得支持,并无不当。由于员工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可完全归责于公司,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员工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