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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养老保险有劳动合同吗?

劳动纠纷 2024-08-23 01:29

一、个体养老保险有劳动合同吗?

那当然是要有劳动合同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社保中即包含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二、签了劳动合同就必须买养老保险吗?

  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和职工就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交养老保险用不用盖劳动合同?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社保中即包含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四、解除劳动合同多长时间养老保险解除?

辞职后社保一般就会在离职的下个月就会停止;但在停止期间对于本人就不能再享受到社保所带来的待遇;如果想要自己再继续的缴纳,那么就需要本人到社保局进行处理,但个人只能购买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

辞职后社保多久才会停?

离职后社保多久才会停要看当地的社保机构的缴费申报期和缴费时间,离职后原单位一般情况会下个月停止缴费。可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去办理 具体事宜建议咨询社保部门。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离职后社保的处理是: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1)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2)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3)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

2.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

3.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

4.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你的,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永远不会作废。

综合上面所说的,员工只要向单位申请离职,那么就意味判社保会停止交纳,一般只要在这月离职到了下月社保就会自动的停止,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咨询清楚,社保停交医疗账户将不能再使用,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

五、养老保险是从签劳动合同开始算吗?

社保购买从实际用工之日起开始,而不是劳动合同签定日。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六、劳动合同法养老保险规定是什么?

我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用人企业必须按比率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由企业财会代为扣缴。 养老保险是鼓励企业和员工交纳,但不是强制的。因为养老保险的性质是员工缴纳保险期满15年并达到退休年龄,才可以领养老金,如果达不到这一条件,就只能一次性领取自己帐户里的金额(不包括公司缴纳的部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也就是说,公司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调整范畴,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   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合同法及经济法的调整,故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七、职工养老保险?

为应对养老这个关卡,国家在积极想对策:延迟退休、鼓励三胎......

而我们自己也更应该努力规划自己的老年生活,未雨绸缪。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就是咱们这些打工人的一种手段。

那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什么意思?没交满15年怎么办?今天,深蓝君就和大家详细聊聊这些话题。

主要内容如下: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什么意思?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没交满15年怎么办?
  • 写在最后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什么意思?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我们上班族每个月都有交的“五险一金”中的一险,是国家的基础福利,是我们每个人退休后最基础的保障。

除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外,社会养老保险还包括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者都是缴满15年后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是和深蓝君一样的上班族交的,个人按照一定的基础和比例,由公司代为缴纳。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这是自由职业或无业人员交的,由自己选择缴费档位全额缴纳。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分为两个账户:个人账户统筹账户。自己交的部分会算入个人账户,而公司帮你交的部分则会算进统筹账户。

为了大家更好地理解,我们以深圳为例,张先生在深圳的某家企业就职,税前月薪 1 万元,那么每个月自己和公司分别要交多少养老金呢?

因为深圳的社保分为深户和非深户两档,如果张先生不是深圳户口的话,那么他自己每个月交的养老金是:1万元×8%=800元,公司则帮他交:1万元×14%=1400元。

当然,这是深蓝君为了展示而举的例子,不同的城市,因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人口结构不同、生活标准不同,养老政策相差也比较大,大家可以拨通区号-12333当地的社保电话去查询所在的社保政策。

大家都知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只要交满 15 年,退休后我们就可以每个月领到国家发的一笔养老金。

但是很多朋友不知道如果交晚了或者中断了,导致退休时没交满 15 年,会怎么办?想知道的朋友可以接着往下看。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没交满15年怎么办?

深蓝君研究了各个地方的政策,得出以下三个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交的条件:

1、交了10年,还没满15年

这种情况下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办理延长缴费,大部分地区是接受再交 5 年的。

目前来说,我国法定退休年龄规定:男职工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 50 岁。

延长缴费意味着到了退休的时候,可以继续再交5年,直到交够了规定的15年再领取养老金。

2、没交够10年,还有机会补交

这种情况如果是在2011 年7月前就开始交社保,也可以选择一次性补交。

2011年7月《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大部分地区规定,在这之前参保的人,到了退休年龄后,延长缴费满 5 年后,可以一次性补交。

深蓝君整理了31个城市养老保险补交的政策给大家参考:

因为各个地区政策有所不同,想要具体了解的朋友可以拨打:区号 + 12333 的社保电话。

不过一次性补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要交的费用高,而且还会收滞纳金。虽然要花一大笔钱,但是退休以后每个月都能拿到养老金,能补交的话还是要选择补交。

3、没交满5年,补交也交不够15年

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退费。不过如果还想每个月能够领取养老金的话,可以转交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次性交够15年,虽然钱没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多,不过有的领总好过没得领。

三、写在最后

无论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是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深蓝君还是建议大家都配上,能买哪个就哪个,毕竟这是国家给我们应对未来养老的兜底福利,可以保障我们最基础的养老生活。

那么很多人会想,那我交一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就能轻松解决养老的问题吗?

当然没有那么容易!它只能解决我们基础的温饱,为了能让退休后的生活更加有质量深蓝君还是建议大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是补充一份商业养老保险比较好。

好了,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什么意思?”等相关内容就讲到这里啦,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在规划养老这件事儿上有所帮助~

如果大家对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私信深蓝君1v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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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签订劳动合同后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开始交?

一般自用工之日起缴纳社保,如果是月初入职一般当月就能增加,如果是月末入职次月增加,也有不正规的单位在转正后开始补交社保或者从转正日开始上社保。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以北京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2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8%缴纳。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九、请问签了劳动合同就一定要交养老保险吗?

  只要签订劳动合同,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就必须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养老保险同时终止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没有义务再给劳动者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所以养老保险会同时终止,不过劳动者可以到新单位继续缴纳,或劳动者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继续缴纳。  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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