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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员工在分公司工作,社保在总公司缴纳,劳动合同在总公司签订还是?

劳动纠纷 2024-08-22 20:04

一、请问员工在分公司工作,社保在总公司缴纳,劳动合同在总公司签订还是?

从你的描述上看,社保是在总公司交的,那么合同肯定是得跟总公司签订的。

首先,基于《民法通则》等法律的规定,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一般情况下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作出的法律行为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但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具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如中国国有四大银行各地的分行等等)。你们的社保是在总公司去缴纳,从这点看你们分公司的财务也应该是由总公司来管理操作,你们的薪酬也是由总公司来发的,19年以来社保和个税是要求同一个地方缴纳的,基于这样的情况如果你们的劳动合同不和总公司签订,那么后续公司那边如果遇到了监察部门的抽检或者税务稽核审计,那将是比较难搞的。所以如果以分公司的名义签署劳动合同,由于合同主体不适用,合同归于无效,合同无效即自始无效,相当于没有签署劳动合同。除非你们分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能够自己缴纳社保自己做账报税,行程一个独立的分支机构不然你们的合同还是必须得跟总公司签署。

如果你们总公司和分公司在同一个城市,那么影响倒不大。但如果是不同省市,那么这样的操作可能会对你的生活各方面带来些许的不便。毕竟现在劳动合同、社保、个税和日常生活的紧密度还是挺高的,关联性比较强。

二、社保缴费基数没按上一年平均工资缴纳,劳动合同上也没写明薪资,违法吗?

社保是有几个档次的,多交少交都不违法,交的多退休时钱就多,交的少退休钱就少。

恒竖都是你的钱。

三、被迫签缴纳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不是很能理解你说的“被迫缴纳社保”是什么意思,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若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倒可以往“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上面靠。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对劳动者来说是有利的。

四、缴纳社保是按照劳动合同所写工资缴纳吗?

  职工社保的缴费基数并不是按照约定工资确定,而是依据当事人上一年度月均收入结合当地本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新入职人员以其第一个月的应发工资结合当地本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这个是有具体要求的。

五、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以及社保缴纳

在现代社会中,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人们常常听到的两个名词。虽然这两个合同都与劳动相关,但它们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而在劳动合同中,社保缴纳也是一项关键内容,对于雇员和雇主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劳务合同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一种以提供劳务为目的的合同,即合同双方约定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对价。在劳务合同中,劳务提供者可以是个人或者是劳务派遣机构,而需求劳务的一方可以是企业或个人。

劳务合同通常涉及短期、临时或特定项目性质的劳动合作。劳务合同的特点在于双方的权益相对平等,劳务提供者享有相对独立的权利和利益,而需求劳务的一方则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灵活调整使用的劳务资源。

劳务合同的签订应当明确约定劳务性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报酬、劳动保护和工作安全等内容。同时,劳务合同也要遵循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

接下来,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以劳动为目的的合同。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 劳动合同期限
  •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 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
  • 劳动保护和工作安全
  • 劳动纪律和劳动争议解决方式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书。劳动合同的签订将建立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之间的最大区别在于合同关系的对象。

在劳务合同中,劳务提供者与需求劳务的一方之间是主体合同关系。劳务提供者是作为第三方参与劳务派遣的,双方的关系是合作关系。

而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和相应的报酬和权益。

劳务合同的特点在于劳动关系的灵活性,而劳动合同则更强调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保护和权益的保障。

此外,劳务合同通常适用于需要临时性劳务的情况,而劳动合同更适用于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中的社保缴纳

不论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社保缴纳都是一项重要的内容。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社保缴纳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一种保障,同时也是劳动者享受基本社会保障的重要途径。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同时,用人单位也需要按规定比例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

社保缴纳不仅对劳动者本人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也起到重要的作用。通过社保缴纳,劳动者能够在退休、生病、失业等情况下得到一定程度的经济保障。

总之,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在法律上具有明显的区别,但都与劳动相关。而社保缴纳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对于雇员和雇主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不断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才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六、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缴纳社保?_劳动合同中社保缴纳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签订就要缴纳社保吗

签订劳动合同是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法律约束关系,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是否需要缴纳社保呢?这个问题牵涉到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中的社保缴纳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确实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这些保险的缴纳比例和缴纳基数根据地区和企业规模的不同可能会有所不同。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还应当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福利,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重要性

为了确保用人单位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有关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事项。双方在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的缴纳比例、缴纳基数、缴纳方式等,以确保权益的保障。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职工有权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工伤赔偿、工资差额支付等相关诉求。

免责情况

但是,也有一些情况下不需要缴纳社保。比如自由职业者、一些特殊行业的人员以及特定的合同类型(如临时合同)等情况下,不需要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某些小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可能不具备社保缴纳的条件,但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总结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细则,以保障员工的权益。但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因为免除社保缴纳的情况也存在一定的限定条件。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能对您解决关于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保缴纳的问题提供一些帮助。

七、签劳动合同不想缴纳社保怎么规避?

签了劳动合同后,企业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有员工不想缴纳社保,企业应解除与这人的合同,企业日后无法承担不缴纳社保的社会风险。但一般不会产生这种现象,毕竟企业为其缴纳社保对员工是受益的一方。

八、劳动合同金额是社保缴纳基数吗?

  社会保险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是按上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另一方面,缴费基数受当地规定的上下限限制(社平的60%为下限、社平的300%为上限);

其次如果你的公司达不到缴费基数的60%,公司也必须按照最低60%以上为你缴纳,其次如果你的工资如果大于缴费基数小于三倍缴费基数,公司必须依照工资作为基数给你缴纳

九、未足额缴纳社保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或欠缴社会保险费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该给予支持。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按规定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十、公司不缴纳社保,个人如何写解除劳动合同书?

可以直接离职,而不用写辞职申请。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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