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
一、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
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的重要性
解除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员工之间的一项重要决策,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为确保合法性并保护双方的权益,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是必不可少的。本文将详细介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的重要性和相关事项。
1. 什么是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
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是雇主向员工正式表达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图和理由的书面文件。它是一种确保双方权益的法律要求,并被视为正式证据。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经过书面通知,即使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因此,雇主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应当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并在通知中明确解除的原因和日期。
2. 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的重要性
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对双方的权益和法律地位具有重大影响。
2.1 保护员工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保护员工的权益。通过书面通知,员工可以清楚地了解到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和细节。这种透明度有助于员工了解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以及他们是否享有相关赔偿和福利。
2.2 确认解除的合法性
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作为正式证据,可以确保解除的合法性。如果雇主未经过书面通知而擅自解除合同,这可能会导致法律问题和争议。通过书面通知,雇主可以清楚地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并减少法律风险。
2.3 履行法定程序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是履行这些法定程序的必要步骤之一。只有经过书面通知,解除才能被视为合法有效。
3. 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的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的内容应当明确、准确,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下是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 解除日期:明确指明劳动合同解除的日期。
- 解除原因:详细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和依据。
- 相关权益:解释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享有的权益,如工资结算、离职证明等。
- 法律依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并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
4. 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的送达方式
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应当采用合适的送达方式,以确保通知的有效性和可证明性。
通常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应当以邮寄方式发送,通过挂号信或快递服务以确保邮件的安全和可追踪性。同时,为了确保通知的准确送达,通知应当发送至员工的住所地址或注册地址。
5. 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的时间限制
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应当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提前送达。具体的时间限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而异。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提前期限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提前三十日通知;
- 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提前六十日通知;
-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提前九十日通知。
总结
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是保护雇主和员工权益的重要步骤。作为一种法律要求和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确保了解除的合法性和可证明性。同时,它也为员工提供了透明和公正的机会,使他们了解解除的原因、相关权益和法律依据。
适当的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可以减少纠纷和法律风险,并为雇主和员工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二、怎样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以上规定,一般理解为:发现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企业另行安排该员工其他工作,如果员工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此时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并征求意见,在听取工会意见后用人单位才可向该员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书,同时向该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医疗期满后劳动者继续递交病假条请病假的,能否直接认定属于“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法定情形,存在较大争议。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继续递交病假条请病假这个事实就说明无法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因为该劳动者需要休养,即不能上班也不能工作,所以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种观点认为,继续递交病假条请病假的,用人单位应先与之协商或直接安排该员工从事其他工作,如果其不能从事相关工作的,此时用人单位才有权单方解除,即未经“调整工作并考察是否胜任”程序而直接解除的,属于违法解除。
第三种观点认为,是否符合上述法定情形,应当依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规定处理。即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所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负有举证义务,即证明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否则属于违法解除。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上海地区目前基本上仍按第一种意见执行,但在2013年上海市长宁区法院也按第二种观点作出过判决,判决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鉴于以上司法实践,建议用人单位先走适当合理“另行安排工作”程序,如果员工仍不上班工作的,再通知解除合同。以上内容来源于
医疗期满后仍递病假条的,单位是否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三、书面通知解除租赁合同
书面通知解除租赁合同
尊敬的读者朋友们,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有关书面通知解除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租赁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旨在规范租赁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当租赁关系出现问题或需要提前终止时,解除租赁合同成为了必要的选择。
所谓书面通知解除租赁合同,是指租赁一方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通知,明确表示解除租赁合同的意愿和理由。这种方式能确保双方有充分的时间和机会了解对方的决定,并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协商。
在进行书面通知解除租赁合同之前,首先需要确认合同中是否存在解除合同的条款。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操作。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和租赁市场惯例,一般会采取以下步骤:
1. 查阅合同条款及法律法规
在解除租赁合同之前,双方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合同中可能包含有关解除合同的规定,如解除期限、违约金等内容。同时,了解当地的租赁法规也非常重要,以确保解除合同的操作符合法律的要求。
2. 写下书面通知
书面通知应当明确表达解除合同的意愿,并在内容中解释理由。通知应包括租赁双方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合同签订日期、解除合同的日期、具体解除合同的条款等信息。通知应以正式的语气和专业的态度撰写,避免使用不当言辞。
范例:
尊敬的X先生/女士:
根据我们之间于XX年XX月XX日签订的租赁合同,我在此正式通知您,我将解除该合同。
解除合同的原因是(解释理由)。
根据合同约定,解除通知应提前XX天/月提供。因此,我将于XX年XX月XX日(提前的时间)起生效。
请您在XX年XX月XX日前将租赁物归还给我,并安排退还押金等相关手续。
谢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您诚挚的,
XX先生/女士
3. 书面通知的递交
书面通知应以具有证据效力的方式递交给对方。推荐使用挂号信或快递服务,以确保通知可以被确认收到。同时,在通知中附上递交日期和通知书的副本,以备记录和备查。
4. 租赁物的归还与结算
在解除租赁合同后,双方需要进行租赁物的归还和结算工作。租赁物应在合同解除生效之日前归还给出租方,双方应核实物品的数量和状况。如有证明损坏或遗失的情况,双方应协商解决。同时,退还押金等相关事宜也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完成。
5. 法律咨询和争议解决
在解除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如若产生争议或需要法律咨询,双方可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进行维权和解决争端。
总之,书面通知解除租赁合同是一种规范且合法的方式,能够确保租赁双方的权益不受侵害。在操作过程中,及时获取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操作,并保留相关证据和文件,都是非常重要的。
谢谢大家的阅读,希望这篇文章能为您解答有关书面通知解除租赁合同的疑问。
四、公司撤柜需提前书面通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可以签字吗?
可以。
公司辞退让写个人原因离职的话,无法获得补偿或赔偿的。如果用人单位辞退的话,看用人单位辞退通知书上的辞退理由和依据。
如果用人单位主动协商离职,你可以不同意;如果你同意的话可以签署用人单位主动协商离职的协议,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五、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证明?
如果是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可以向法院提供包括用人单位给你的解除通知、签订的解除协议、社保解除手续等。
六、劳动合同到期怎样书面通知?
在企业单位里,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一周,人力资源部的办事人员,电话通知员工本人,公司没有辞退意思,看员工是否愿意在公司继续工作;员工若有意向在公司继续任职工作,则在何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续签事宜;若员工无意向在公司继续任职工作,则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不续签手续。
七、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正确做法?
作者 : 上海中申律师事务所
某公司员工于2023年3月24日入职,4月21日公司以其不符合公司的试用期录用标准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4月23日离职。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员工的劳动合同中均规定了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标准的情形,公司依据录用标准中的“无法按照试用期的工作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及无法达到岗位任职条件,试用期未通过考核,不符合本公司在录用之前所公布的职位的录用条件。”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随后,该名员工以公司举证的材料不符合实际情况、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的一个过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如果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前提是用人单位需要符合相关的合规要求,否则用人单位将面临违法解除的风险,届时,用人单位可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或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第一,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明确约定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具体情形。实际运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时,用人单位需要将“不符合录用条件”转化为具体的情形。比如,用人单位可以针对该职位建立试用期的考核标准,明确什么情况为不通过或者未达到合格标准,将不通过或未达到合格标准与“不符合录用条件”相绑定(即不通过或未达到合格标准即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确认书。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具体情形,也有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进行规定。若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了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需要在劳动者入职前对其进行规章制度的宣贯,向其说明并由其签字确认。实践中,出于各种原因,有时劳动者并非入职当天就立即签订劳动合同,有可能是在入职后一个月内进行签订。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将试用期的录用条件写在劳动者入职前的录用通知书(offer)中,或者在劳动者入职的当天就与其签订录用条件的确认书。下面,我们列举实践中一些常见的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具体情形,比如:
劳动者未能通过用人单位的试用期考核和评估,或试用期绩效考核不及格的。在实际适用这一项时,需要注意,应让劳动者在试用期开始前对试用期考核的标准进行签字确认,考核的标准应当客观,尽量避免一些难以量化的、主观的标准。用人单位也可以将劳动者的岗位职责、岗位要求、试用期内限期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包含在试用期的考核和评估标准当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考核时,应保留相应的试用期考核核结果的文件,并让劳动者签字确认,否则若发生纠纷,未经劳动者签字确认的考核结果文件将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比如,在(2019)京0102民初4304号案中,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月业绩在定量75%或以下的、月度考核75分或以下的、不能有效或基本有效完成公司交班的专项工作任务的......均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但法院认为,考核的表格为公司单方制作,未经员工确认,且公司未提交与各项考核结果相对应的事实依据及考核评分标准等证据予以证明,不能据此判定员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属于违法解除。
劳动者隐瞒或提供虚假的信息或材料的。这一项除了指劳动者隐瞒自己的学历、个人经历(如曾被行政拘留、刑事处罚等)以外,还包括劳动者隐瞒自己需要履行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等与上一家用人单位的未尽的义务。建议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入职时需要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明确罗列,在劳动者入职时填写的文件中对需要披露的个人信息进行明确的规定,并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做好背景调查。用人单位也可以将这一项作为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以免在试用期结束后才发现劳动者隐瞒或提供了虚假信息材料而无法向员工追责。另外,在实际适用这一项时,还需要注意并非只要劳动者在个人履历中提供了虚假信息,用人单位就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虚构了自己学历信息、工作经历,且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是用人单位能否录用其担任相关岗位的重要考量依据的,用人单位可据此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其个人履历涉及个人隐私,如婚姻状况、生育情况等,根据岗位的特性,不属于与劳动关系直接相关的劳动者必须如实陈述的因素的,其隐瞒或未如实说明相关情况不能作为用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比如,(2022)津03民终1732号案中,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在入职时填写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及《人力资源信息采集表》中婚育情况存在虚假隐瞒,以此主张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解除劳动关系。但是法院认为,婚姻、生育状况与劳动合同的履行没有必然的关系,属于个人隐私。因此,劳动者并非必须提供该类信息,用人单位据此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缺乏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与单位要求其提供的证明文件的。这一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明文件等,以及在上一家用人单位的退工单或者离职证明等。对于一些需要相关资质、技能方能上岗的工作岗位,如餐饮行业,需要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用人单位还可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否则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者试用期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由于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考察的一个过程,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将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作为不符合录用标准的情形之一,而无需达到“严重”的程度。但是,适用这一情形的前提,需要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已经过民主程序、公示、并经劳动者签字)且已对新进劳动者宣贯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者知悉并签字。并且,发生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时,用人单位还需要对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相关事实固定为书面文件,由劳动者签字确认。
第二,劳动者存在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标准的事实。用人单位需要在劳动者试用期中留存相应的证据。在开头的案例当中,公司主张员工无法完成工作岗位的职责、岗位任务,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试用期未通过考核。那么,在实际举证时,就需要针对员工入职时签订的岗位职责说明书,具体指出员工实际不符合哪一项要求,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明。如果在试用期对劳动者进行了考核的,需要出具对劳动者的考核结果文件,上面需要有劳动者签字确认。否则,公司存在违法解除的风险。
依据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注意是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进行考核以及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要对劳动者进行试用期的考核,需在劳动者试用期届满之前进行考核,一旦确认劳动者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一定要在试用期届满之前向其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试用期内”,是指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内,若仅未履行用人单位内部的转正手续,但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期限届满,员工继续提供劳动的,则不属于“试用期内”,此时公司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用人单位的解除还需要符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性要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因此,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符合试用期标准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履行通知工会的程序,如果用人单位本身没有设立工会的,可以通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会或者是上级工会,做到合法合规。如果用人单位因没有履行通知工会的程序被劳动者主张违法解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仍然可以在劳动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前对该程序进行补正。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标准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这需要用人单位具有完备的劳动合同条款、规章制度,在日常实施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时做到合法合规,并保存好相应证据,解除劳动合同时履行相应的通知工会的程序性规定,以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赔偿或继续履行劳动关系的不利后果。
八、劳动合同书解除怎么写?
劳动合同解除书有范本,如下: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 年xx月xx日至 年xx月xx日止,现乙方根据《劳动合同条例》规定,以 × × 原因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甲方表示同意;双方确认劳动关系于xxxx年xx月xx日提前解除。
二、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甲方不向乙方提出在双方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等权利的要求,同时乙方也放弃向甲方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等所有权利;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确认:本协议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其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达,合法有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xxx
日期: 日期:
也有些公司在签劳动合同时,已备注好如员工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劳动合同自动失效,劳动关系解除。
总之,写解雇书,要写明解雇的理由,是个人提出离职还是公司解雇,内容要列明双方责任和义务,注明是双方是一致同意解除的,以及何时解雇生效、何时开始不存在劳动关系即可。
九、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先用微信通知后用书面通知按哪个时间为准?
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证明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其他形式的通知在法律上不予认可。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解除劳动合同模板?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x签订为期xx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xxxx年xx月xx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x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x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x年x月x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x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9、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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