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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报保险怎样才算结案?

交通事故 2024-08-21 11:11

一、交通事故报保险怎样才算结案?

(1)在交警部门的组织调解下,调解成功后交警会制作《调解书》,并送至当事人的手中,然后双方当事人到交警处办理结案手续即可。

(2)双方当事人私下协商解决后,直接到交警处办理结案手续即可。

(3)协商、调解都不成的,就填写《调解终结书》,送至当事人手中,并且告知当事人可以走诉讼程序,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时候就走民事诉讼程序。无论是以上任何一种结案程序,只要是办理了结案手续,那么交通事故就算是彻底结案了

交通事故结案处理流程

1、事故有造成财产损失的,先由公安机关对车辆和物品的损失作出评估;

2、造成人员伤残,公安机关指定说明书,说明书主要是车主或主要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

3、公安机关查明事故起因,并制作出认定书,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4、双方到公安机关处参加调解;

5、经调解达成协议,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6、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没谈妥不结案?

那就找律师走法律程序 按照正常的赔偿标准来算

三、交通事故不结案车辆可以买保险吗?

虽然交通事故没有结案,但是车辆是可以正常购买保险的。

如因交通事故处理时间过长暂未结案是不影响车辆购买保险的,只是本次事故的出险记录不被计入本年度保险内,将算在下一保险年度内,即使下一年度保险未出过险,也将有一次出险的记录。

四、交通事故对方不结案不结案有什么影响?

1、交通事故不结案,会造成车辆无法驾驶上路和年审等。

2、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

(1)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3)第二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4)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6)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扩展资料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十三条 送达法律文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依照简易程序作出当场处罚决定的,应当将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并由被处罚人在备案的决定书上签名或者捺指印;被处罚人拒绝的,由办案人民警察在备案的决定书上注明;

(2)除本款第一项规定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其他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理人,并由被处理人在附卷的决定书上签名或者捺指印,即为送达;被处理人拒绝的,由办案人民警察在附卷的决定书上注明;被处理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的七日内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应当在二日内送达。

五、保险对方不签字保险能否结案?

保险对方不签字,保险是可以结案的。保险赔付时是需要双方的资料和签字,以及赔付资料单据等。如果对方不签字,不提供赔付单据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到期后,保险公司会认为保险对方放弃理赔,同时通知被保险人在规定时间内交上理赔资料,做出结案处理,只赔付这边而不赔付保险对方

六、交通事故结案时效及保险理赔?

我想,您问的应该是索赔时效吧,索赔时效是两年。理赔时限一般是1至40天,赔案大小有别。

《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丧失。

理赔时限:理赔时限应是从保险公司立案(申请人提供完整资料,正式受理)至结案的处理时间。保险人理赔审核时间不应超过30日,除非另有合同约定。在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保险公司要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

七、保险不结案有什么影响?

保险公司不结案一般情况下不会有什么特别大的影响,只是如果保险公司有规定必须要先结案后才能理赔的话,那就意味着若保险公司不结案那么被保人或者受益人就不能拿到理赔款。

八、保险理赔不结案会怎样?

保险出险不结案一般情况下没有什么后果,但是如果保险公司是先结案后赔付理赔金的话,就意味着不结案就拿不到理赔金。因此,如果保险公司是先结案后赔付理赔金,那么投保人一定要积极按照流程申请结案,否则一日不结案就一日拿不到理赔金。

九、保险公司不结案原因?

一、保险公司拒赔原因是什么

出险后,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提供事故的相应证明。经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审核或现场勘察,若认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按时给予约定的赔偿。

保险拒赔一般有以下原因:

1、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2、保险事故的发生属于条款上列明的除外责任。

3、被保险人有法定的免责事由行为,即《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人责任免除事项,具体涉及以下五方面:

a、违反告知义务

因为投保人违反告知业务得以解除保险合同而责任免除。保险法第16条规定: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给付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给付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b、保险欺诈

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诈得以解除保险合同而责任免除。保险法第27条规定: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见下述)另有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所列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c、故意行为

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以上保费,保险人应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

d、自杀行为

保险法第65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e、犯罪行为

保险法第66条明文规定: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有争议,可要求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直至依法院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

1、未年检车辆没有年检,在保险合同中明文规定,保险公司只维护合格车辆的正当权益,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即使买了保险也无济于事。买了全险的车主一定要记着去年检,而且不要把日期拖后,省得索赔时麻烦。罚款事小,被拒赔事就大了。

2、酒后、吸毒、药物麻醉所致车辆损毁和第三者责任。

3、无证驾车或超出准驾车型。

4、第三者责任险拒绝支付投保户与第三者私下协定的赔偿金额。

5、逾时报案,报案不实。

6、投保车辆发生转卖、赠送他人、变更用途、啬危险程度而未办理批改手续。

7、发生事故,未报保险公司备案。

8、新车保险单生效日以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日期为准,如果在行驶证和号牌未领到时,车辆被盗或发生交通事故。

9、未年审驾驶员没的年审,所开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可根据保险合同拒绝理赔。无牌照车辆在出险时,保险车辆理赔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必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异地购车在提车途中出险得不到赔偿就是这个原因。

10、无过错《保险法》规定:“必须有责任认定”,保险公司才能赔付。即使被保险人有一定过错,也必须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不要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如果和您相撞的人生活很困难,您可能就不追究那个人的责任了,想着自己回保险公司索赔,可是,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不赔。在不幸出事后,被保险人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一旦出事且责任在对方,一定要先找对方索赔,未果时才可以理直气壮地找保险公司索赔。同时,双方事故一定要经过交警,多数情况保险公司只看交警的裁决单。

自家人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通俗地讲,就是排队4种人: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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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费停车场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千万的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此,无论是车丢了,还是被划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

三、车祸后保险公司不赔怎么办

1、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依据人身保险合同赔付后,不享有向致害人追偿的权利。根据该规定,人身保险合同受害人享有获得双份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不得已致害人以赔偿为由抗辩。按你介绍的情况,你的女儿很可能构成一级伤残,应当全额赔付。

2、具体项目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无此项)。特别提醒,如生活不能自理,残疾用具用品应当包括开塞露、纸尿裤、纸尿垫等残疾人生活必需品。

十、交通事故保险结案了交警没给结案怎么办?

如果你有真凭实据,可以向该交警所属分局交通安全科、警督办公室进行投诉或举报。对于责任认定书可以在3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善后可以拒绝调解,直接起诉请求法院给予裁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督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