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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交通事故 2024-08-21 06:11

一、2021辽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护理费

(3)、误工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交通费

(6)、营养费

(7)、残疾、死亡赔偿金

(8)、精神损害抚慰金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11)、后续治疗费

(12)、整容费

(13)、康复费

(14)、住宿费

(15)、丧葬费

(16)、财产损失

计算标准: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50元/天(辽宁省各地有差异)×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每天10-20元/天(辽宁省各地有差异)。

4、后续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5、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6、误工费(时间、收入)

误工时间:误工事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定鉴定机构意见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的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7、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即居民和其他服务业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计算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

8、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9、鉴定费

根据鉴定费发票确定。

10、交通费和住宿费

(一般是由法院酌定,即使有正规发票,也难以证明是由此次事故实际发生的)

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00元/天计算)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2、丧葬费

丧葬费金额= 上一年度辽宁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3000—5000,30000—50000

二、2021辽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

2021年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标准: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50元/天(辽宁省各地有差异)×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每天10-20元/天(辽宁省各地有差异)。

4、后续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5、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6、误工费(时间、收入)

误工时间:误工事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定鉴定机构意见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的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7、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即居民和其他服务业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计算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

8、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三、2021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

内蒙古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方法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即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凭相关票据和证明支付。

四、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2020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

1、医疗费以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院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等相关证据为计算标准;

2、误工费以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为计算标准;

3、护理费标准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及期限为计算标准。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五、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这些:

1、医疗费、误工费等根据实际产生的损失进行计算;

2、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程度及受理交通事故法院所属辖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进行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倍,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倍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六、2021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说明: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鄂高法(2019)158号)规定,2021年湖北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36706元/年进行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均按照22885元/年进行计算

七、贵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贵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详解

贵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一直备受社会关注,是民众关注的焦点之一。在贵州,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给社会带来严重影响。因此,了解贵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对于维护公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标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涉及到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多个方面。在贵州,各级法院和交通管理部门都会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贵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医疗费用: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事故受伤需要接受治疗的医药费用,包括住院医疗费、手术费、药品费等。
  • 误工费:如果受害人因事故受伤需要休息疗养而无法正常工作,可以向肇事者要求支付误工费。
  • 残疾赔偿金:如果事故造成受害人残疾,可根据残疾程度确定相应的残疾赔偿金。
  • 精神损害赔偿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精神损害也是可以获得赔偿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根据贵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肇事者提出赔偿要求。如果肇事者拒绝承担责任或达不成赔偿协议,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获得赔偿。

贵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具体执行情况

在贵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执行情况受到广泛关注。整体来看,贵州各级法院和交通管理部门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比较严谨,尊重法律规定,确保受害人的权益不受侵犯。

医疗费用:在贵州,法院会依据受害人提供的医疗费用清单进行审核,确保合理合法。对于医疗费用的赔偿一般比较及时,确保受害人能够及时得到治疗。

误工费:对于误工费的计算,贵州法院一般会根据受害人的实际工作情况和收入水平进行合理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残疾赔偿金:对于残疾赔偿金的确定,贵州法院会根据受害人的残疾程度进行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金:在处理精神损害赔偿方面,贵州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受害人在精神上受到应有的安抚。

贵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完善与发展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贵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未来,贵州将继续加大对道路交通事故的管理和处罚力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同时,贵州也将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宣传和执行,确保受害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通过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贵州将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总的来说,贵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在执行中能够较好地保障受害人的权益,有效防止了一些不法行为的发生。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贵州能够进一步加强相关措施,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能够更好地为广大民众提供保障。

八、广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广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是一种十分常见的现象,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还可能带来财产损失。在广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规定的,以保障每位当事人的权益。

赔偿范围

广西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涵盖了多个方面,主要包括:

  • 人身损害赔偿
  • 财产损失赔偿
  • 精神损害赔偿

这些赔偿范围的确定需要考虑到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以确保受害人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广西规定了一定的赔偿标准。被害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损失情况来进行合理的要求。

财产损失赔偿

广西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主要包括车辆损坏、财物损失等,根据相关标准可以得到相应赔偿。当事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赔偿要求。

精神损害赔偿

在一些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可能会遭受精神上的创伤,广西法律也规定了对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这些赔偿旨在帮助受害人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赔偿计算

广西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计算是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损失情况来确定的,需要充分考虑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等方面的损失。同时,也会考虑到责任比例等因素。

总结

广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每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和文明。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应当及时了解相关赔偿标准,保护自己的权益,确保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

九、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意外事件,往往给人们的身体、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当受害者遭受交通事故损害时,他们有权向侵权方主张损害赔偿。然而,许多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计算并不了解,这导致他们往往无法获得合理的赔偿。

什么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指法律规定的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可以获得的赔偿金额。这些标准通常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赔偿费、丧失生活能力赔偿费等方面的内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受害者有权要求对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以弥补其因他人过失而遭受的损失。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是很复杂的,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受害者的损害程度以及责任程度。

首先,损害程度包括受害者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人身损害通常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赔偿费等。财产损失通常包括车辆损失、财产损失等。对于人身损害,通常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受伤的严重程度、康复期等方面的因素。

其次,责任程度是指交通事故中各方的责任大小。一般来说,交通事故的责任可以分为全责、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等级。根据责任程度的不同,赔偿金额也会有所不同。如果受害者对交通事故没有过错,那么他们可能获得全额赔偿;如果受害者对交通事故有一定过错,那么他们可能获得相应减少的赔偿金额。

最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金额还需要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丧失了生活能力,那么他们可能获得额外的赔偿;如果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丧失了生育能力,那么他们也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如何计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计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一般来说,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计算:

  1. 收集证据和资料:首先,受害者需要收集与损害相关的证据和资料,包括医疗费用发票、收据、工资单等。这些证据将用于评估损害程度和计算赔偿金额。
  2. 评估损害程度:根据收集的证据和资料,可以请医生对受害者的伤情进行评估。医生将根据伤情的严重程度、康复期等因素,评估损害程度。
  3. 计算赔偿金额:根据评估的损害程度,结合责任程度等因素,可以计算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大致金额。可以请专业律师协助进行计算,以确保赔偿金额的准确性。
  4. 提起赔偿诉讼:如果受害者对计算出的赔偿金额不满意,他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赔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他们可以向法院提供证据和相关资料,以争取获得更合理的赔偿。

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争取获得合理的赔偿。以下是一些建议:

  • 及时报案: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应立即报案。报案可以记录下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作为后续维权的依据。
  •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受害者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不了解,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专业的律师可以帮助受害者理清事故责任和计算赔偿金额。
  • 保留证据和资料:受害者应妥善保留与损害相关的证据和资料,包括医疗费用发票、收据、工资单等。这些证据将对后续的赔偿计算和诉讼起到重要作用。
  • 合理维权:受害者应在维权过程中保持合理和克制,尽量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合理的维权方式可以提高赔偿的成功率。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计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受害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争取获得合理的赔偿。

十、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一、2021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1、2021年1月19日,湖北省统计局公布 2020年度湖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06元。

2、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鄂高法(2019)158号)规定,即日起,湖北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36706元/年进行计算。

二、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法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即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凭相关票据和证明支付。

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赔偿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中之重,其标准是根据上一年度的人居可支配收入以及人均消费支出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