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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适用缓刑和可以适用缓刑区别?

交通事故 2024-08-20 15:16

一、应当适用缓刑和可以适用缓刑区别?

区别有以下几点:

一是“应当”和“可以”的区别。应当适用缓刑是指必须适用缓刑,可以适用缓刑是可以适用缓刑也可以不适用缓刑。

二是确定和不确定的区别。应当适用缓刑具有确定性,就是一定要适用缓刑,可以适用缓刑具有不确定性,可以适用也可以不适用而判实刑。

二、适用缓刑条件?

79年刑法规定缓刑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应当说,把缓刑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在旧刑法施行之初是有合理性的。因为当时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时期,基层组织非常健全。在这种社会结构中,国家利益始终是第一位的,个人与小团体利益无法立足,这就使得人们紧紧依附的企事业单位或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完全能够发挥缓刑考察主体对被缓刑人的帮教、改造作用。这一时期,法院适用缓刑时的依据就是上述两个条件,因此缓刑适用的实际条件就是缓刑适用的立法条件。

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个人与小团体利益日益显彰,只要不危及到国家利益,这些利益便能在多元化的社会结构中得以满足。这种现实同时导致基层组织对公民的约束力弱化,逐渐难以发挥过去帮教缓刑犯的正常作用。但是,这种新情况并没有及时得到立法的确认。

在1997年新刑法生效之前的较长时间里,法院只能根据79年刑法适用缓刑。

因此,这个立法与实践脱节的矛盾便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缓刑的正常适用――如果不依立法规定的条件适用缓刑,显然有违法律;如果依之判处缓刑,又由哪一组织帮教缓刑犯呢?

在实践中,为了保证判缓者得到正常的帮教,实现缓刑制度创设的宗旨,同时也为了更加肯定地得出不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结论,法院采取了如下做法:即除了依据立法规定的两个条件外,还额外地以拟判缓者所在单位或者家庭亦或其他组织、机构是否愿意帮教缓刑犯作为是否适用缓刑的依据。

三、适用缓刑的法律效果

适用缓刑的法律效果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行为人执行缓刑的过程中所达到的法律目的和效果。缓刑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旨在教育、改造犯罪分子,追求社会管教效果,减少社会危害。下面将详细探讨适用缓刑的法律效果。

1. 社会再生效果

适用缓刑可以为犯罪分子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对于那些初犯或犯罪行为较轻的人来说,有助于重返社会,重新融入社会。透过缓刑期间的监督、教育和矫正手段,犯罪分子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改变不良行为习惯。如果一个人能够在缓刑期间改正错误并重新做人,这将对于社会和谐、秩序的维护有着积极的影响。

2. 保护社会安全

尽管缓刑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但也不能掉以轻心。适用缓刑时,法院会制定严格的条件和监督措施,以确保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维持良好的行为表现。通过对犯罪分子的定期报告、居住地监控和社区服务等监管手段,可以有效降低再犯和危害社会的风险。因此,适用缓刑不仅给予犯罪分子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要求他们履行一系列的义务和责任,以保护社会的安全。

3. 人道主义效果

适用缓刑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对那些有悔改意愿且犯罪轻微的人来说,缓刑是一种相对温和的刑罚形式。相对于直接判处有期徒刑,缓刑能够给予犯罪分子更多的机会和时间去认识错误、改变行为。在执行缓刑期间,法律和社会机构会提供必要的教育、辅导和帮助,使得犯罪分子在思想和心理上都能够得到积极的心理激励和支持。

4. 节约社会资源

相比于直接判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节约社会资源。有期徒刑执行需要投入大量的经济和人力资源,而缓刑执行过程中,犯罪分子可以在社会环境下接受监督和改造,这样不仅能减轻监狱系统的负荷,还能节约相关执行成本。同时,对于一些轻微的犯罪行为,如果能够适用缓刑,可以避免把犯罪分子送入监狱,从而减轻监狱系统的压力,使得社会资源能够更好地分配和利用。

5. 刑法教育效果

适用缓刑能够给予犯罪分子一个重整旗鼓的机会,通过缓刑期间的教育和改造,增强犯罪分子的法律意识和法律遵从意识。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必须遵守严格的行为规范,并接受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这不仅有助于警示和引导犯罪分子正确行为,更有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缓刑的执行过程,能够通过实际案例向社会传递出一种警示效果,从而起到法律教育和法律宣传的作用。

总结

适用缓刑的法律效果,既包括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和管教,也包括保护社会安全、保障人权和节约社会资源等方面。缓刑作为一种刑罚形式,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给予犯罪分子改过自新的机会,并通过严格的监督和教育手段,追求社会再生效果,实现社会和谐的目标。然而,缓刑的适用必须谨慎,并严格根据犯罪情节、情况和犯罪分子的表现来决定。只有在确保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发挥缓刑的法律效果。

四、2021缓刑适用条件?

一、在在什么条件下能判缓刑?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在我国主刑中,管制是最轻的一个刑种,但由于其本身就是一种不关押的刑种,因此失去了适用缓刑的必要性。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2、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除刑法自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决于犯罪分子自身对所犯罪行的认罪、悔罪表现和犯罪情节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对自身的犯罪没有认识、没有悔罪表现,肯定会再次危害社会,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也不能实用缓刑,因为他们有可能再次危害社会。

缓刑适用的上述二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缓刑,正确适用缓刑的条件,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和对正在准备犯罪的人具有教育和威慑力,充分发挥刑法的打击犯罪、惩罚犯罪的作用。

二、关于缓刑的适用机关法律怎么规定

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要由人民法院来决定,也就是说,缓刑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并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进行考察,由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因为缓刑犯不关押而放到社会上,如果该犯原来有工作的还要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或者回到农村参加生产劳动,基层组织如街道、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以及其所在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管理好缓刑犯。

因为这些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了解犯罪分子的实际表现,有利于对其进行考察教育。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来判处的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来判处的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不能少于1年。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被缓刑的罪犯没有再犯新罪也未违反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原判决,对该犯罪分子新犯的罪或者发现的漏罪作出判决,数罪并罚重新决定对其执行的刑罚。如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罪犯被法官宣告缓刑的,只能意味着暂时不会坐牢,而最终情况如何,还要结合缓刑期间的具体表现情况来看。若没有遵守规定或者发现漏罪,甚至有那种再犯新罪的情况,即使一开始没有被判实刑,但是现在也是会被撤销缓刑的,而这也是各位缓刑人员在考验期内必须要了解注意的地方。

五、建议缓刑和适用缓刑有区别吗?

建议缓刑是检察院量刑的一种,适用缓刑是法院最后的判决,是有区别的!

六、上海醉驾不适用缓刑的六种情况?

上海醉驾不适用缓刑的情况为醉驾后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后逃逸的,重大交通事故的,民警查扣不服的,影响民警执勤的,酒后违章驾驶的等情况。

七、2021年缓刑适用条件?

缓刑标准为是否符合相关犯罪情节较轻,并且犯罪人表现了悔罪的态度,有关部门判定犯罪人没有再进行犯罪的风险,宣告对犯罪人缓刑不会所居住社区产生不良影响以上四个条件。《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

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是什么意思?

缓刑就是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法院认定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缓刑由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表现来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在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刑罚就不再执行。

以“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为例:两年是需要执行的刑罚,三年是考验期。罪犯在三年内没有新罪漏罪、符合缓刑执行规定的话,就不用服刑了;但如果三年考验期内有违法犯罪行为或不符合缓刑期间相关规定则立即收监,执行两年的有期徒刑。

三、哪些情况可以争取缓刑

1、适用缓刑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缓刑必须是确有悔改表现,不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3、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4、上法院争取缓刑

5、缓刑不需交保证,但要交罚金

四、缓刑、假释、监外执行有什么区别?

缓刑 是“暂缓执行”,法院判决的同时就宣告缓刑。如果在考验期不违反规定,对判处的刑罚就不执行了。罪行严重或不符合缓刑条件的,法院不会判处缓刑。

假释 是对已经被判处有期、无期徒刑的人,在已经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表现好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只要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没有再犯新罪,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适用假释的,必须已经执行一定时间的刑罚,通常已经在监狱呆了不短的时间了。

监外执行 是对患有严重疾病(疾病种类有严格限制)需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等特殊情况,而采取的暂不在监内执行的临时性措施。妨碍执行的因素消失时,如果刑期未满,即使在监外执行期间没有再犯新罪,仍须将犯罪分子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期。

缓刑并不是免于刑罚,而是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犯罪人在固定的考察机构进行考察,根据罪犯的表现来决定是否要对犯罪人进行具体的刑罚。如果在犯罪人在考验期限内表现良好,则不会再进行相关判决了的刑罚。如果表现不好,则会继续进行原判。

八、可适用缓刑和建议缓刑哪个比较好?

当然可适用缓刑好些。这说明触刑当事人犯罪的主观意愿不大,引起的社会损害不大,而且在侦查过程中态度积极,有可适用缓刑的条件。

而建议缓刑只是检察院或当事人律师结结合案情,在法院给予的建议性结论。所以相比较,可适用缓刑比建议缓刑好些。

九、严格适用缓刑什么意思?

       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它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十、可适用缓刑什么意思?

可适用缓刑是指依据《刑法》条款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具备《刑法》条款规定的事项,在法庭上申请缓刑。

可以或者不可以适用缓刑,是《刑法》规定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由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决定,法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给犯罪嫌疑人判决适用缓刑,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提出见解理由判决不适用缓刑而判实刑。